歷史上中國是否有真正的商人階層?真正的商人階層何時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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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這一說法的來源。武王伐紂滅了商朝,後商紂王之子武庚聯兵反叛失敗,商朝遺民被迫集中到都城洛陽,接受看管與監視。商人遺民沒有田地,只有小買賣可做,逐漸成為善經商的族群。隨著民族融合和商品經濟的發展,周朝的少數貴族也開始做買賣,這樣商人就成為從事商品買賣的專稱。

自古以來中國富商巨賈層出不窮。我國很早就有商人出現。孔子的學生子貢,就是有成就的商人。鄭國富商弦高用十二條牛犒勞偷襲鄭國的秦軍,使其不敢攻鄭,上演了歷史上富商救國的一幕。當然,最著名的商人當屬戰國時期呂不韋。濮陽人呂不韋利用經商成為鉅富後,開始涉足政治,他暗中運作使異人子楚被立為秦國太子,後來太子順利成為秦國國君莊襄王。據說秦始皇為其生子,呂不韋因而官至宰相。越國著名商人范蠡當年出巨資資助越王,創造了三千越甲可吞吳的壯舉,並一舉助力越王實現霸業。西晉時期大商家石崇,據說僅房子就達到了成千上萬平米,光是下人奴僕就有上萬人,家裡廁所就是鑲金的。明朝沈萬三富可敵國,出巨資幫助朱元璋,幫助修建南京城牆,還要出資幫朝廷打仗。清朝大商人胡雪巖資助左宗棠平定新疆叛亂。明清以來還出現了有巨大影響的真正富可敵國的晉商、徽商、甬商與潮商這樣的商幫。這些都說明我國自古以來都是一個出商人,善經商的民族。

商人的出現有賴於剩餘產品的出現,商人階層產生有賴於城市出現。古代社會由於生產力極其低下,社會根本就沒有多少剩餘產品。人們生產的產品僅僅維持生存尚且不足,更不用說拿出盈餘東西出賣,因而專門從事低買高賣,溝通和調劑社會需求的商人很難產生。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與人口規模擴大,零星商人開始出現。而城市的出現才會有真正商人階層的產生。因為城市人口中,除了國家與城市的管理者、守城的軍隊、進城辦事的群體以及手工業者等等以外,其他大多數人都是做買賣為城市人口提供服務的商人。

我國真正的商人階層出現在明清時期。明中葉以後,人口已經達到1.5億至1.9億。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商業作用的擴大,商人群體的財富增加,經濟實力增強,社會影響力也日漸上升,商人對國家政權影響力增強,商人對自身社會價值的評價越來越高。明末清初的商人提出了名利相通,義利相融的觀點。從東南沿海地區到內地的繁華城鎮,越來越多的官吏和士人開始兼營工商。從明朝景泰年間開始,政府為了解決國家財政困難,開始實行“納監”制度,商人只要向政府繳納一筆錢糧,就可以進國子監讀書,出監之後還可以做官,使得納監成為與科舉並行的制度。據弘治末年吏部尚書馬文升的統計,當時1200名京官中,有800餘人的官銜是用錢買來的。商人通過正常的買官戴帽,完成了從商人到名為官人實則官商一體身份轉換,社會地位大大提高。

晚清鴉片戰爭之後,面對西方堅船利炮,中國被迫向資本主義經濟體系過渡,面對西方生產方式的強勢衝擊,晚清重商主義順勢興起。維新思想家鄭觀應在《盛世危言》中說:僅僅購鐵艦、建炮臺、造槍械,都不足以挽救豆剖瓜分的危局,只有大力發展民族工商業,在商海中競爭成長,壯大國家經濟實力,才是治本之策。鄭觀應斷言:“習兵戰不如習商戰”。

在這樣的思想影響下,不管是東南沿海還是內地各個商埠,商人的地位更是扶搖直上,這次不是因為他們保藏錢財,而是因為他們是振興國家、抵禦外辱的社會中堅力量。商人們亦因此開始變得自重自持,逐漸有了某種社會責任感。

十九世紀末期,清政府推行新政,毅然將中國傳統社會形成數千年之久的“重農抑商”政策變成振興工商實業的政策,這在中國歷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清政府在1903年正式設立商部,1904年《公司律》頒佈實施,為商人的經營活動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法律保障,這在歷史上是首次。同時,政府頒行獎勵商人的政策《獎勵華商公司章程》,這些立法規定,直接促使當時的社會風氣大為改變,商人階層算是實現了強勢崛起,地位大幅提高。


大成律師鄒光明


商人階層在中國形成得非常早。根據歷史傳說,周武王滅掉商朝之後,商王朝的直系後裔很多以經商為生,因此中國將做生意的人稱為商人。而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因為政權分割,反而給商人更大的活動空間,所以很多大商人不僅擁有鉅額財富,甚至於擁有很大的政治影響力。孔子的學生,端木賜也就是子貢,就身兼商人和政治家兩個身份,遊歷各國從事遊說工作,可以和君王分庭抗禮。相比傳說而言,這是正史記載,可信度很高。因此可以說在春秋時期就已經形成了一個商人階層,並且這個階層除了擁有經濟影響力之外,在政治上也很有影響力。

而中國商人的黃金時期,應該就是春秋戰國,一直到西漢早期。在這一時期,由於政治相對動盪,政府對於商業活動的控制很弱,所以商人們的經營活動非常自由,加上諸侯林立很依賴商人提供的戰略物資,所以商人的政治地位也很高。不過到了漢武帝時期,情況發生了顯著變化。漢武帝除了在思想文化上推行獨尊儒術罷黜百家的政策之外,在商業領域採納桑弘羊的建議推行政府專賣制度。尤其是對於鐵和鹽等特殊商品。這對於商人階層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打擊。更嚴重的是專賣制度持續發展,貫穿在整個中國傳統社會的發展歷程。實際上時至今日,依然可以看到專賣制度的影子。在專賣制度下,商人實際上完全失去了經營自主權。對於他們來說只有兩個出路,要麼是經營政府不嚴格管理的商品,但是利潤很低,要麼成為政府專賣的工具,幫助政府推行專賣制度,收益同樣不高。而戰國時期法家推行的重農抑商制度,到了漢武帝時期,被儒家吸收並長期遵循。這套制度和與其相關的一系列配套思想,極大的束縛了中國古代商業的發展。導致了商人階層在中國社會的弱勢。這是中國近代沒有實現社會自主轉型的原因之一。相比較而言,西方社會在中世紀晚期的時候,通過商人的興起,開啟了新社會的大門,逐步實現了社會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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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農工商的分類,春秋時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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