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被判腰斬之人,為何還要笑著賄賂劊子手?

用戶64325646


被判腰斬之刑,卻要笑著劊子手?無非就是倆字“怕疼”!

不要以為這是說笑話,這是真的哦。腰斬不同於斬首刑,後者一刀下去砍斷脖頸,頃刻間便一命嗚呼。不過如果趕上劊子手使壞,偏偏要多砍幾刀,那滋味也不好受,因此在古代,犯人家屬同樣會提前“孝敬”劊子手。看過一本清代晚期的著作,上面寫明犯人家屬需“孝敬”的物品和數量。

要求肥雞一隻,鮮魚兩尾,酒兩壺,豬肉一塊,布半匹,銀錢若干。錢方面不好說,只能是有錢多給,沒錢少給,實在沒有,女眷如果願意陪劊子手住上幾日,也可全免。因為劊子手很少人有家室,因此來者不拒。可你若沒有孝敬到位那麼這個犯人就要自求多福了,多半會被折磨一番,而清代那些看客,跟魯迅筆下寫的一樣。他們會巴不得多看一會,甚至有錢人會往法場丟錢,要求劊子手慢慢行刑,好讓自己過足眼癮。

腰斬比起砍頭,受的罪就更多了,腰斬不像砍頭,一刀下去便可一命嗚呼沒了知覺,而是要掙扎一段時間,才慢慢斷氣。這已經很遭罪並且沒有尊嚴了,如果劊子手偏偏要慢慢來,故意折磨人,那就太過於難受且難堪了。

另外需要說明一點,腰斬在早期用的大鉞,也就是大號斧子,後來改為鍘刀,但不論用的是什麼,都不會讓人一下斃命,死並不可怕,慢慢死才最可怕。而犯了腰斬之刑的人大都是官家,小民是無權“享受”這種高檔貨的,這種達官貴人平時養尊處優,而且極度愛惜臉面,在刑場上掙扎嚎叫有失顏面。李斯不就是這樣一個下場嗎?因此在行刑之前,家中要刻意打點,上下安排好,賠上笑臉搭上銀子犯人才少遭罪。

而劊子手也願意幹這個活計,這是人家的本職工作,乾的就是這一行,恰好可以趁這個機會索要銀子,又何樂而不為呢!


大獅


恐怕笑也是苦逼的笑吧,而且這種說法本就缺少依據,腰斬之刑比之五馬分屍、殺頭、千刀萬剮有過之而無不及,最大的特點就是用最殘酷的手段對生命進行摧殘,達到最血腥的震懾目的。(歡迎關注我的頭條號:歷史三日談)


被判腰斬之刑的罪犯不見得都見過腰斬的行刑場面,要是看過,估計自己在行刑前就想辦法死掉了,斷然等不到行刑的那一天,為什麼?害怕,腰斬的恐怖程度,絕非正常人所能承受得起。

因為受腰斬之刑的人並不會一下子死去,因為人體的主要器官,比如說心肝脾肺腎,包括大腦,都集中於人的上半身,因此即使失去腰腹部以下,若是能得到迅速的救治,甚至說生還的可能性都不小,若要是得不到救治,那就慢慢死吧。


看著充滿血腥味的鮮血從自己的身體裡迅速的流出來,自己的心肝脾肺腎一點點的往外掉出來,合著鮮血鋪滿一地,直到最後痛苦的死去,可以說都是讓人腿肚子抽筋的殘忍。

而且這個死法不是說腰斬之人笑著行賄劊子手就見效的,這個死亡過程是很難免掉的,即使劊子手有意把刀往上挪幾寸,該有的過程還是會有,還是心肝脾肺腎會和著鮮血湧出來。

因此要說行賄劊子手,這事比較可信,一直以來都有砍頭的死刑犯家屬賄賂劊子手,要求給家裡的死鬼來個痛快的,但要說笑,估計扯的成分大,這又不是走親戚看老孃舅,還能笑的出來,心得多大吧,哭還差不多!


歷史三日談


賄賂是會賄賂的,但可不一定是笑著賄賂啊。

試想,一個人被判了死刑,無論是他還是他的至親之人誰都笑不出吧。

其實不光是判了腰斬的人要賄賂,凌遲處死的也會賄賂,甚至砍頭的也會賄賂。

因為他們但求速死。

如果不向劊子手行賄,劊子手就會耍弄手段,讓你慢慢死。

如果是凌遲,他就會先去割不重要的部位,讓人一點一點受疼,看著自己身上的肉一點點剝下來,然後死。

這想想就是恐怖。

但是如果付了錢,那就不一樣啦,劊子手先給你刺最要命的部位,這樣人就死了,剩下的部位慢慢割就是了。

腰斬也一樣。

不拿錢的人,他就鍘刀往下一點,這樣兩截身子切割下來,死者上身器官未受傷,活活受疼,眼睜睜看著自己的下半身分離出去,最終流血過多而死。

如果付了錢,劊子手就會往上鍘一點,人就死得快了。

針對這些,古代的官府也做過一些細節上的規定。

例如凌遲處死的,必須要割多少刀這個人才能最終死,否則就是劊子手瀆職。

不過我還沒見過腰斬規定細節的,其實應該規定必須鍘在多少公分處,這樣就避免劊子手權力尋租。

但是中國古代的刑罰就是要侮辱人的,不但要從肉體上侮辱你,更要是從靈魂上侮辱你,讓你向一會殺你的人低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