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宇:科創板應儘可能減少限制性規定

推出科創板是新制度的供給,是資本市場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既符合科技發展與企業模式轉換的需要,也是在補資本市場的“短板”。筆者認為,科創板的推出,既要借鑑國外成功的經驗,還要吸收國內自1990年代初創建資本市場以來的經驗教訓。科創板可在借鑑納斯達克和新三板經驗的基礎上,實行分層上市制度,並著重解決流動性問題。

科創企業異質性是比較顯著的,它們分佈在各行各業,規模和前景等也會存在差異。在科創板內部,制度如何去適應這種異質性?筆者認為,可以借鑑美國納斯達克的分層上市制度。以2006年的最新版本來看,納斯達克將上市公司分為三個板塊,分別為:納斯達克全球精選市場,主要針對全球範圍內大型市值公司,上市標準最為嚴格;納斯達克全球市場,針對中型市值公司,需滿足較嚴格的財務指標、流動性標準及公司治理標準;第三類是納斯達克資本市場,針對市值較小的公司,上市標準相對較低。

實際上,中國的新三板也實行了分層制度,分為創新層和基礎層。前者有三條標準,與進入創新層的標準對應,維持創新層也需要三條標準,略低於進入標準。另外,基礎層與創新層之間遵循“降級強制,升級自願”的動態調整規則,以實現垂直流動性。不滿足維持創新層標準的企業在第一年發佈風險提示公告,狀況未能改善的企業將於第二年強制降入基礎層,而基礎層企業達到創新層標準之後可以自願轉入創新層。筆者認為,科創板可在借鑑納斯達克和新三板經驗的基礎上,實行分層上市、考核和退市制度。

上文主要探討的是一級市場的制度構建,但二級市場對一級市場的反饋也不可忽視。二級市場沒有流動性,一級市場也不大可能會良序運轉,二者是綁定的。而二級市場運行,流動性是一個關鍵指標。

解決流動性問題的核心,可以圍繞真正的市場化這個中心展開,比如上市和退市、信息審查和披露等。因為非市場化的資本市場,流動性一定是有限的,而且還將為制度套利創造空間,整個生態一定是不健康的。要想把科創板打造成中國版納斯達克,而不是新三板的複製品,那就需要借鑑吸收納斯達克制度建設的優點,並參考新三板制度的不健全之處。

除了市場化這個關鍵詞,還有法制化,它是資本市場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一環。法制的核心是講規則,規則的制定必須是有彈性的,但這個彈性必須來自規則本身。規則必須是公開透明的,而且應該得到完全執行。它是市場化的內在要求,也是實行良性市場化的前提。講規則,才能樹立信用,才能建立投資者信心,才會吸引優秀的企業,從而實現良性循環,流動性也才能得到保障。

筆者認為,科創板建設的一個基本原則是,限制性規定儘可能地少。在上市門檻方面,硬性標準可以參照主板或者新三板,但門檻肯定要低一些,比如盈利的穩定性和連續性;主營業務佔比、估值、現金流等這些財務指標。更為重要的是,突出“科創”的屬性,企業一定是代表未來先進技術發展方向的,滿足“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新產業”這四新特徵(或部分滿足)。在交易機制方面,比如漲跌停板制度、合格投資者要求等等,是否需要?基本要求是什麼?都應進行新的嘗試。(本文更多內容詳見11月28日中國證券報觀點與觀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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