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廠裡工作,辭職時領導不批,工資拿不到,你會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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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這樣的就郵寄EMS辭職單,保留憑證。

如果只是在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三天即可。也就是你把辭職單通過郵寄給公司的人事部門後三天就可以走了。

如果是在合同期內,那就需要提前一個月。把辭職單寄給公司人事部門一個月後就可以離職了。

至於說領導批或者不批,不重要。

關於工資,也很簡單,保留你的出勤記錄,員工證,勞動合同等一切能證明你有在這家公司上班的資料。然後提起勞動投訴,勞動仲裁,法院起訴三者任選其一,或其二都可以。

當然我們都希望好分好散,不想做了就離職,拿到自己該拿的工資就行。但有些破廠就是黑,因為廠差待遇差工資底根本招不到人,好不容易招到個人那能讓你這麼容易走,所以就想盡辦法不給批員工辭工,甚至以剋扣工資想威脅。對於這樣的破廠,反正都不在那做了,就跟他死磕,就完全拿法律說事,隨便找找其它不合法的地方讓他賠錢。比如有沒有籤正式勞動合同,有沒有買社保(五險一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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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確,勞動合同法保護勞動者和用工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

第一,我們在工作過程當中,如果遇到某些特殊的原因,需要換工作或者離職,不能任性,按照企業的正常流程辦理離職手續,這個是誰都不能反對和阻止的事情。

正常情況下,我們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單位,上交離職申請,然後辦理好相關工作移交手續,如果相關領導認為崗位交接有困難,暫時找不到人手,那在我們可以接受的前提下,和上級協商,確定具體的離職時間就可以,畢竟是老東家,能諒解就互相諒解一下。

第二,工廠各部門分工明確,招不到工人是工廠的責任,與勞動者無關,協商同意可以適當延長離職時間,但是對於勞動者而言,同意是人情,不同意,企業也不能因此為難勞動者,只要我們按照正常流程辦理了相關手續,因此產生勞動糾紛,責任在企業不在勞動者。

第三,產生勞動糾紛之後,和工廠無法協調的,可以到相關勞動部門投訴申請仲裁。

現在的勞動部門基本上對於合情合理的訴求都會支持,對於上述的情況而言,企業於理於法都說不過去,所以勞動者必然可以勝訴,不需要懷疑。

不少朋友經常認為相關部門會包庇工廠,可以負責任的說,大部分時候不會。

第四,再往不好的地方想,假如勞動部門無法解決,還可以往法院上訴,請求媒體支持。

總之,現在各級部門對勞動者的支持還是很大的,只要是合情合理的訴求,基本上沒有敗訴的可能,最多就是我們自己對相關流程不清楚,要花費點時間而已。

現在中國的法制越來越健全,如果有哪些單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侵犯勞動者正常權益,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相信有關部門會還你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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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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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做法就可以解決,試用期內提前三天提交書面辭職申請,正式工提前一個月申請。時間一到如果部門還以各種藉口不讓你離職,你先第一時間找到公司的人事部門說明情況,如果人事部也是不讓你離職,你直接跟他說,我已經按勞動法提前申請離職了,還不讓我離職,我就去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如果發展到這一步,不要怕不要慌,保存相應的證據材料,工作證、離職申請書(拍照)、工資條、勞動合同等等。去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自然會幫你解決。一般企業都不想怎麼鬧到勞動部門,可能因此受到勞動部門的關注。


勞動法守衛你


最實在的做法就是按照公司流程提前半月向公司提交辭職報告,公司不批看看是什麼原因,是公司原因能商量著來最好,商量不來一定要留有或拍照公司以前發工資的工資條,工作牌,反正就是要證明自己是這家公司的員工。然後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基本上是百分百成功的。


_張建中


信息太少。你說的離職是指急辭工嗎?別說是今天提離職明天就走,還要求馬上結算工資?工廠企業不是廁所,想來就來,撒完尿就走。每個規章制度咋行?如果你自己當老闆,你手下的員工想走就走你如何感想?


鷹捉雷聲


走正常流程不批,可以去告勞動局!記得以前進個廠也是不批,因為離職人太多,軟磨硬泡,最後主管才答應簽字。由於當月離職太多,被排到下月到期。


宜昌豔秋學自媒體


還是去熟悉下勞動法吧,當前是民不告官不究,你去勞動局了就有辦法辭職了。你自離的話要是給工廠造成了損失,不僅拿不到工資,工廠還有權利告你,你還得賠錢。


山裡人家夢開始的地方


工廠都這樣的,進廠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楚好辭職嗎,這次漲個教訓下次一定得選個好廠。你朋友這工資找誰都沒用,沒人會管,即使管了也是走個過場要不回工資。


中國崛起了555


謝了!看了大家的評論,覺得多數說的都對,不知你具體情況,辭職報告交了多長時間?急辭還是正常辭工?你可根據以上建議找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應該能得到合理解決。僅供參考


雲中美景


如果不是急辭,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廠裡,如果到期公司不結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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