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荒林新墳案(上)

望奎荒林新墳案(上)

在望奎縣城南,有一片松林,多年前這一帶曾是亂墳崗子,所以曾經流傳過這裡白天鬧鬼、晚上冤魂拉人等陰森恐怖的故事。近兩三年來,由於社會風氣不正,各種封建迷信活動死灰復燃一些逃避火葬的人家,又開始偷偷往這裡埋死人,松林內墳包時有增加。政府為了加強控制,特地僱了一個老頭,在松林裡看守,不許人們再往這裡埋人,並且訂了責任制,每增加一座新墳,就扣老頭20元工資。有了經濟的制裁,老漢自然更加盡職盡責。把得嚴、看得緊,大半年來,沒有增加一座新墳。

1991年4月30日,約摸八九點鐘,老頭慢悠悠地走進林子,來回巡視了一陣子,就坐下歇著了。幹這差事主要用耳朵就行,埋墳挖坑不能沒有動靜。抽了一袋煙,他又往前走一陣子,卻意外地發現在一排墳包的旁邊,又多了一座新墳!老頭走到跟前,不錯,上邊還壓了一塊黃紙這是啥時候埋的呢?老頭頓時氣得駕起來:“這是哪個婊子養的,跟我過不去!有氣就得放一放,有話就要找人說一說。老頭氣呼呼地走出松林,對在田地裡刨茬子的兩個農民發起了牢騷,並問他們知道不知道是誰幹的。

其中一個小夥說:“大爺你彆著急,我去跟你看看。”拎著钁頭直奔松林。看到新墳,小夥子很同情老頭、說一媽的,我給他平嘍!”說著一陣亂創

不料很快刨出一件上衣,嚇了一跳。怪事呀,老頭也驚訝不止:小夥棺材呢?”小夥在墳周圍仔細看了一陣,還找到一隻帶血的手套,是鹿皮紫紅色女人手套。小夥說:“這事怪呀。”老頭說:“咋辦?平了算了。小夥說:“不行,正常人家埋人哪有不用棺材的?說不定這是壞蛋殺了人,到這裡銷屍滅跡呢!”老頭慌了:“那官家知道了,不能又罰我款?”小夥說:“這事得報告,要真是殺人案,公安局查出來,說不定你還得坐牢呢。”

縣公安局接報後,主管刑偵的副局長王長學立即帶人前往。經挖掘,挖出一具死屍,面部全是血,脖子上套著一尼龍繩,全身衣著完整,經進一步檢驗,確認為二十至二十五歲的男青年,身高1.78米,體格健壯,腦顱骨為鈍器所擊粉碎性骨折,是一起明顯的兇殺案。

勘察現場中發現墳旁有:帶血的女式手套一隻,沾著血跡的大慶牌香菸盒一個,帶血的玻璃碎片若干。在墳近十幾米處,較松的土地上發現車轍一條,花紋為212吉普的輪胎。

首先要查清死者的身份,經檢查,在其上衣左側兜內有串鑰匙,上栓長方形扁手戳一枚,因長年磨損,只有前一個字可以隱約辨認,像個“賀”字。其餘兩字怎麼也看不清,請刻圖章的師傅,也無法認出是什麼字。

望奎荒林新墳案(上)

於是在全縣19個鄉鎮,23個派出所,排查姓賀的男青年,再逐家逐戶去查訪。如此緊張工作了3天,前進派出所報告。他們管區內有個叫賀彥民的青年,是生產資料公司工人,至今已失蹤6天,到哪去了,家裡不知道。王副局長立即帶兩名偵察員趕到賀家。賀母談了兒子的身高與衣著,以及身上所帶物品,與死者相像。由其哥哥、姐姐去辯認屍體,他們一見便驚呆了,接著他姐姐便哭起來。

王副局長和偵察們安慰了一陣,請其兄介紹他失蹤前的有關情況。那是在4月25日早晨,賀彥民吃過早飯就要走,他母親問上哪去?他說找王健要車錢,王建說好了讓我今天去拿。“結果當天沒回來,第二天他母親叫他哥哥去問,王健說當天上午就拿錢回去了。之後全家一直到處打聽,能找的親友幾乎全找了,想不到競遭殺害埋於松林。關於車錢有段緣由。賀彥民買一臺212吉普,王健是他的同事,也愛擺弄車,一次王私自將車開走,在街上與別人的車相撞,王健說給修,賀不幹,非要賣給王健不可,價錢是8000元。王健本不想買,但撞了人家的車,沒有理。動武也沾不著便宜,只好同意。當時先交4000元,其餘4000一個月以後交。

此案,王健是第一個嫌疑人。傳訊時,王健說:“25號那天賀彥民來,我現給他借的錢。他上午就拿錢走了。”問誰的錢。他稱:“借我姐姐一千二,妹妹一千,其餘一千八是我自己的。

問賀去向方面的線索,王均不知。

怎樣繼續工作呢?王副局長集中了大家的分析意見說“

不排除賀因身帶現款被歹徒發現,因而遭搶劫被殺害的可能。但從現場勘察所獲得的物證看,王健仍有重大嫌疑。那條吉普車車轍是否就是賀賣給王那輛車留下的呢?松林裡從不走車,車轍的出現與他們賣車糾紛及賀的屍體三者決不會是偶然的巧合。要進一步圍繞王健進行工作。”偵破組堅定了方向,對血手套等物件也做了一些推測。傳訊王健的妹妹,但她不願意配合,請她回答問題,也很困難。

“你哥哥買車,借你多少錢?”“二千

“你哥哥說一千。”

“那就一千吧。”

“到底是一千還是二千?”

“我願意借多少借多少,你們管不著!”“請講講你這筆錢的來源。”“啥來源?反正不是偷的

“你知道這是什麼地方嗎?

“公安局唄,有啥了不起。”“妨礙公務那是犯法的。”

“那你們把我抓起來吧!”

“你這樣胡攪,你以為不能嗎?不過我們還是要勸你,不要採取這樣的態度,我們是為了把問題查清,決不會冤枉任何人。請問,你哥哥買的車放到啥地方了?不知道。說著把頭一扭。“啥時候開走的?”“沒看見。”眼皮也不拾一下。看樣子要說服這個女人態度變積極,需要大量時間,那就要耽誤事了。打聽到王健的姐夫為人比較忠厚,就到單位去走訪。

“你前幾天借給你內弟錢了?”“不是我的,是我從我表叔那兒借的存摺,我表叔是糖廠工人。”

“多少錢?”

“一千二

問起賀彥民來要錢的事,他說一賀彥民那小子那天急眼了,坐在車上說,今天不給錢,就把車開走。這不,他們就開著車出去借,一共走了十來家,也沒湊上這錢。一塊幫忙的,還有趙文波,王健的朋友,別人都管他叫趙大波子,在制粉廠上班。”

“直到什麼時候才把錢借齊的呢?”

“那我可不知道,我光知道他仨,晚上六點來鍾又開車出去了,天都要黑了。

偵察人員立即聽出了一個疑點:這和王建自稱賀上午就把錢拿走了差異很大。而且又引出來一個趙文波。他們直奔趙家,不在,其母說:“跟他的戰友孟繁林到哈爾濱去了。”

望奎荒林新墳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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