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網購配件組裝氣槍 非法持有槍支被判刑

在我國,槍支屬於違禁品,國家禁止任何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否則即會受到刑律的制裁。近日,常德市武陵區人民法院就對一起非法持有槍支的案件進行了審理,並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章某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

男子網購配件組裝氣槍 非法持有槍支被判刑

自2011年至2015年間,被告人章某從網上或他人手中購買配件,組裝三支高壓氣槍,並持有他人交由其保管的一支高壓氣槍。2017年12月11日公安機關從章某家中搜查出四支疑似高壓氣槍以及高壓氣瓶、槍支配件、槍彈等物品。經常德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鑑定,鑑定意見為:所收繳的四支疑似高壓氣槍均能填裝氣槍彈進行發射,均是以壓縮氣體為動能,利用管狀器具發射金屬彈丸的發射器具,認定為槍支,具有殺傷力。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章某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章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從輕處罰。對辯護人提出被告人章某認罪、悔罪態度好,未造成社會危害,建議判處緩刑或在一年有期徒刑以下量刑的意見,經查被告人章某所持有槍支四支,且其中三支槍系通過網上購買配件組裝,有一定社會危害性,具有再犯罪的風險,因此不適宜判處緩刑或在一年有期徒刑以下量刑,故對該辯護意見,法院不予採納。據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記者:劉璽東 通訊員:姚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