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求復婚不成冒名約前妻男友 持菜刀砍人被判刑

周某用前妻的手機發送消息,約前妻的現任男友見面,之後持菜刀埋伏,當對方依約而來時,暴起傷人,致對方重傷二級。記者今天從密雲法院瞭解到,由於周某自首、賠償並獲得諒解,他被處以有期徒刑1年8個月。

北京一男子求复婚不成冒名约前妻男友 持菜刀砍人被判刑

案件中關鍵人物李女士說,本案被告人周某是她的前夫,在離婚之後,周某有一次去她租住的房屋,正好碰到她和男友王某在一起。自此,周某開始糾纏她,希望能夠復婚。

去年12月中旬,在周某家中,周某和李女士發生爭吵,李女士出門時將手機落在了周某處,等到發現,返回取手機時,周某將門反鎖,李女士自行離開,手機的事兒本來可以不了了之,但沒想到,周某於次日翻看李女士的手機,看到王某給李女士發來的消息,憤恨頓起。

他冒充前妻約王某至密雲區某小區見面。王某收到信息後依約前來,按響門鈴,只見門被打開一條小縫,王某走進門,忽然,身後的門被砰地關上,緊接著,躲在門後的周某衝了出來,手裡拿著把菜刀,狂砍王某頭部,一邊砍,一邊打。王某抱著頭不住求饒,幸運的是,最後終得脫身。他跑到樓下,找到保安,報了警。此時,周某在房間裡也自行報警,並坐等警察到來。

王某主要是手部受傷,但傷情嚴重,失去大部分功能,被鑑定為重傷二級。公訴機關以故意傷害罪將被告人周某訴至法院。

密雲法院受理案件後,經調解,被告人與被害人自願達成賠償協議,周某一次性賠償被害人王某人民幣30萬元,錢款已經交付,被害人王某也提交了諒解書。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周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但他存在自首、積極賠償並取得諒解等情節,依法可以對他減輕處罰。依據周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他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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