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牽頭開展“治超” 兩家企業均領1.2萬元罰單

據《今日儋州》消息為進一步推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順利開展,確保群眾出行安全,連日來,市交通局聯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及市安監局等部門,針對石業和水泥廠等企業的運輸生產情況進行突擊檢查,12月8日,兩家企業因未採取有效措施,導致有超載車輛運輸,均被開具1.2萬元的罰單。

據瞭解,早在12月5日,該局在聯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和市安監局開展源頭治超行動中就發現了華荗石業有限公司和藍海實業有限公司存在未採取有效舉措,防止超載車輛在該企業從事運輸的違法行為。隨即,執法隊員便對對兩家公司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

該執法人員說,目前,市交通局已對兩涉事企業下達整改內容及要求。要求兩企業不得使用未取得市縣運輸管理機構許可的車輛進行運輸,同時不得指使、強令車輛駕駛人超限運輸貨物,並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不符合國家有關載運標準的車輛出場(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八條之規定,指使、強令車輛駕駛人超限運輸貨物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因此,市交通局給予兩家企業均開出1.2萬元罰單。(記者王家隆 編輯唐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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