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开启,谁将会是最大受益者?农村教师:我们吗?

按照我国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职称成为区分事业编制工资待遇的重要标准。当然,在我国教师队伍中也实行职称评聘制度,这也与事业编制身份有很大关系。在教师队伍中实行职称制度,是为提高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以工资待遇差距来实现教师教学水平、成绩、能力等方面的适当差异,在教师队伍中形成良性竞争的环境。

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开启,谁将会是最大受益者?农村教师:我们吗?

然而,随着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在广大教师群体中引发了比较大的争论。有人支持在教师队伍中实行职称评审制度,以此来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当然,反对职称评审制度的声音也不小,甚至有人建议直接取消职称,以教龄、教学成为作为发放工资待遇的标准。

其实职称制度会在教师队伍中引起比较大的争议,与职称评审的公平性、透明度受到质疑,还与当前教师群体工资待遇普遍较低的社会现实有关。日前,国家人社部门也表态,将对现行职称制度进行改革,弥补职称制度设计上的缺陷,让职称红利真正能遍及大部分教师,让教师真正能认可教师职称制度,并真正能发挥其激励后进、鼓励先进的愿景。

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开启,谁将会是最大受益者?农村教师:我们吗?

在国家提出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之后,部分人发现从国家到各省出台的《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如出一辙地将乡村教师的职称问题列入其中,于是提出,这次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最大受益者是否就会成为乡村教师呢?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要增加农村教师队伍中的高级职称名额。

国家的《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到,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

山东的《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到,在乡村中小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

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开启,谁将会是最大受益者?农村教师:我们吗?

安徽、四川等省的《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到,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

综合各省的改革实施意见来看,评选高级教师职称都与乡村从教经历挂钩,今后的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也必将会逐步向乡村教师队伍倾斜。从我国提出的乡村振兴计划来看,乡村教育是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将乡村教师作为职称制度改的主攻点也是意料之中。

近些年来,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普遍较低,职称名额与教师整体数量矛盾突出,尤其是高级职称的名额少之又少,业务技能培训机会少,享受的教学资源水平低等,不少乡村教师因工资待遇无法满足生活需要或者职业发展前景黯淡等原因,而选择了辞职,教师队伍的匮乏,使得很多乡村学校优质生源流失,乡村教育陷入尴尬的境地。

将乡村教师作为职称制度改革的最大受益者,会引起的争议可能并不大。但我们必须兼顾城乡学校教师的职称利益,城市中小学校作为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如若不能做好城乡教师之间的平衡,势必会因聚焦乡村教师而忽视城市教师的利益,导致城乡教师之间职称利益的对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