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齐鲁网滨州12月13日讯12月13日,记者从中共滨州市纪委官方网站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近日,滨州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邹平市码头镇边家村党支部原书记朱福寿优亲厚友问题。

2010年,朱福寿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父亲办理低保,共领取低保金16588.49元;违规为边家村党支部委员朱森林母亲办理低保,共领取低保金15987.76元。邹平市纪委给予朱福寿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朱森林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码头镇民政所原所长杨兆柱审核把关不严,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滨州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无棣县水湾镇刘王村党支部原书记刘付民乱收费问题。

2015年9月,刘付民以上报照片、表格等材料为由,违规收取70户贫困户手续费共计1400元。另外,刘付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无棣县纪委给予刘付民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取费用。

沾化区大高镇穆家村党支部原书记穆泉生套取扶贫项目资金问题。

2014年,穆泉生以他人名义虚报冬枣大棚建设面积,套取扶贫项目资金5500元占为已有。另外,穆泉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沾化区纪委给予穆泉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惠民县清河镇牛王店社区党总支原委员董培良违规收取低保户费用问题。

2015年至2017年,董培良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取低保户医疗保险费1530元占为己有。另外,董培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清河镇党委给予董培良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取费用。

博兴县纯化镇曹家村党支部原书记曹奉河在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4年,曹家村未按实际情况评定上报贫困户名单;2017年,曹家村未按程序对危房改造户进行评议。曹奉河作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7年9月,曹奉河利用职务便利,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允许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进行房屋修缮。另外,曹奉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博兴县纪委给予曹奉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5起案件的查处,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加自觉地担负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对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严肃问责,决不手软。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让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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