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弒母的小男孩被釋放了,家屬想讓他上學學校其他家長卻不同意讓他去學校。你怎麼看?

可抒可見


唉,我要是有個這麼“好”的孩子,不打死他真的可惜了。

為什麼?憑什麼?

家屬在想什麼?

他才12歲啊,我們想到的12歲的男孩子應該是和小夥伴們追逐打鬧,肆意享受童年的年紀,會調皮搗蛋了一點,是媽媽拉過來教訓幾句,打幾巴掌的歲數,任誰會有把一個12歲的孩子和弒母犯聯繫在一起?!


且不說他殺了親生母親是多大的錯事,家屬這樣的想法負責任嗎,他都能殺了自己的母親,連最基本的做人的道理都沒有,不要說他還小,他不懂,可你看見他有一丁點的悔意嗎,他說:我殺的是我自己的母親。按照他的意思是:我殺的是我媽,你們管得著嗎?令人多痛心啊!他母親在地下有知該有多失望!


如果他要去的學校裡有我的孩子在,我也絕對反對他入校。將心比心,誰會放心把自己的孩子與曾經殺過人的孩子放在同一所學校裡。都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這句話不完全對但也不完全錯。至少我沒有看到他所能改變成什麼樣子,沒錯,他的路還很長,才剛剛開始,他有權利接受教育,但是請不要把所有孩子與之混為一談,這是我不能接受的。

再問孩子的監護人,爺爺奶奶疼孫子,這是每個家庭都有的現象,隔輩親嘛,但是也不能過分溺愛啊,溺愛最終反而害了他。人之初,性本善,每個人沒有天生的壞,只是在後天接觸到的人和事才產生了好壞,而現在這個孩子剛剛釋放就把他身上的問題拋給學校嗎,希望他的監護人能夠對他負責啊!我們希望的是培養對社會有用的人才,對他有希冀是對的,但請先做到知對錯,平人憤!


煙雨何以任平生


肯定不同意呀!在這個小孩沒有教育好之前是不能送到學校的,並不是不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而是他根本都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真是太可怕了!

12月11日,備受社會關注的弒母案終於有了結果,益陽市公安局、益陽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由於小孩未達到法定年齡,吳某目前已經被警方釋放。為了小孩的成長,教育部門希望吳某家屬將他轉校,心理專家建議進行心理疏導。

再來回顧一下案件的經過,2018年12月2日晚間9點多,湖南12歲男孩吳某吃完晚飯後在家抽菸,母親不讓抽,說上不聽,其母便用皮帶抽打了兒子,兒子一氣之下,拿起廚房的菜刀將親媽砍了20多刀,慘不忍睹,年僅34歲的母親含恨當場死亡。

殺死母親後,吳某顯得非常冷靜,並未有一絲害怕之意,像什麼都沒有發生一樣,帶著2歲的弟弟,還用母親的手機向老師請了假。

這小孩絕對是家庭教育的失敗,從小被溺愛慣了,必須讓其發自本心的悔過,不然,任何學校都不可能接納他的!





悅遊四方


12歲殺了人,還能輕鬆的說,我殺的是我媽。這明顯是覺得自己沒有錯,孩子爺爺也說自從車禍後,脾氣暴躁,有暴力傾向。估計腦神經除了問題,出現易激惹的狀態。所以家人不讓去學校是有原因的


一:這樣一個定時炸彈誰敢讓孩子跟他在一起,萬一哪天不高興了,這後果誰負的起?哪個孩子不是自家寶貝。

二:假設他進校上學了,同學交流問什麼?問他怎麼殺媽媽的嗎?其它孩子能學到什麼?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三:哪個老師敢教他?哪個學校敢收他?我覺得他爸敢把他領回家應該都提心吊膽的。

四:為什麼這麼殘酷的人,輕鬆回家,只要家長教育??好像不過是跟人吵駕一樣?哪天爸爸教育幾句,又來一次怎麼辦?少管所不能用嗎?


郭郭親子


悟姐也身為人母,更是一位普通的家長。說實話,面對12歲小男孩兒弒母的殘忍行為,我很憤怒,也很震驚。僅僅因為母親管教過嚴,便伸出罪惡的雙手,讓其生命戛然而止。烏鴉尚知反哺,你卻對母持刀相向,理智何在?親情何在?很明顯是心理極端扭曲嘛!這可不是一天、兩天,就能馬上恢復正常的!



因為是未成年人,所以被釋放了出來。我們都相信,通過一段時間的面壁思過,再加上犯罪後的無限懊悔,小男孩肯定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然而經過長期的壓抑、爆發,他的心理疏導需要一段過渡。冷不丁回到熟悉的校園,面對同學們的指指點點,擱誰都不會淡定呀!倘若一時被戳中痛處,再衝動起來,後果真的不堪設想!所以家長朋友的顧慮完全可以理解嘛!


孩子的學肯定要上,不過糖糖覺得先讓他緩一段時間,待情緒穩定之後,再幫他轉學。在新的學習環境裡,面對新的群體,也許他會更加坦然吧!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改之,善莫大焉。孩子犯了錯,罪孽深重,但他以後的人生之路還很漫長,我們總不能一棍子將其打死!做為大人,還是包容、理解吧!畢竟這樣的慘劇,誰都不願意發生吶!


悟姐有話


他能殺母親,一言不合,他殺老師,殺同學怎麼辦??? 這畜生已經知道殺人後還可以上學


奇瑞DD


家長的反對很有道理。儘管此孩子沒有被判刑,但毫無疑問,他就是個“殺人犯”,只是年齡沒到14週歲,免於刑事處罰罷了。



1、年紀輕輕,就敢於拿刀殺死自己的母親,誰也不能保證他,今後會不會拿刀殺向老師殺向同學。既如此,家長讓自己的孩子跟這樣的人一起,的確增加了很多的危險。倘若孩子同此同學發生矛盾,此男孩又是一時性起,殺了孩子,就遲了。你叫家長不擔心也不可能。

2、 我國處於社會轉型之中,由於法律的滯後性,很多判決普通人所能接受的。為了保證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學校已經失去了底線,只能無條件的接受,哪怕他是殺人犯,學校也不能說什麼,否則就有可能比有可能被人扣上大帽子,“侵犯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那也是大麻煩。因此,倘若此學生,回到學校,責任不在學校,不在教育。



3、這兩天,聽說12歲弒母男孩要回學校,網上反對的聲音很多。聽說目前此學生還住在賓館之中,具體怎麼做,還需要等待。但是,家長的反對是合理的,也是正確的,作為一名老教育工作者,作為一名基層的校長,我也持反對態度,不要讓此類罪犯進入學校。你呢?


文軒閣


反正我是不會讓我孩子和一殺人犯有任何接觸的。那些聖母誰便你們怎麼罵,要是真的好心就接回去自己養著,不然閉嘴,別瞎嗶嗶。


椰子123223994858493


孩子心智不成熟。希望社會能夠給他一次成熟的機會


老金講乾貨


現在的小朋友怎麼了?

社會發展的太快,我們成年人都趕不上他們的腦回路了?!

我來說說我的觀點,不喜勿噴!!!

首先,我覺得就不應該放回去,直接送少管所,或者是監獄,家裡面的人管不住他,就應該讓裡面的人好好的管教!

一個十二歲的孩子,殺了母親以後,還顯得那麼淡定從容,我只不過是殺了我的母親而已!總不能不讓我上學吧!

這像是人說出來的話嗎?

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絕對不可能能說出這樣的話!也絕對做不出來這樣大逆不道的事!

將這樣一個沒有良知的人放在外面,誰都保不齊他會不會再一次的把刀伸向自己的父親,或者是爺爺奶奶,或者是老師同學,被抓了,就輕飄飄的來一句,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只不過是我的父親,爺爺奶奶,老師同學而已。

然後,現在的網絡那麼發達,只要他出現在任何一個學校,基本上家長就都知道了,他進去,必定有很多孩子會轉學,或者是家長交代不許跟他玩,那他就會被孤立,他的心理就會變得更加的扭曲,指不定會變成一個殺人狂魔,會有更多無辜的人慘遭他的毒手!

最後說一下,不是我要這麼評判一個孩子的未來,他的未來誰都說不清楚。

但是我覺得,他的心理已經扭曲了,就不要再放出來危害社會了,關進去,讓他不見天日就好!

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所做的事負責!最後希望中國未成年人犯罪年齡應該改到十歲!!!





Q初晨


如果我是孩子的家長,我也反對這樣的孩子入學,就衝那個男孩那句“我殺的是我媽媽,又不是別人”就可以看出這個孩子並沒有認識到錯誤,在殺了自己的媽媽後,還能淡定的帶著2歲的弟弟睡覺、玩耍,並隱瞞親人媽媽被他殺了的事實,以及事後去指認現場那種玩世不恭的態度,這都說明這個孩子的品質有很大問題,不是在公安局呆上幾天就能改造好的。

沒錯,他是未到法律規定的需要付刑事責任的年齡,可這不同於偷雞摸狗,這是殺人啊!而且殺的是自己的媽媽,哪個家長敢讓自己的孩子與他同班,同一個學校,說不定哪一天他又犯事了,別人需要付出的是慘痛的代價,孩子對於一個家庭來說,就是命根子,擔心、反對我覺得是正常的。

我們總說要保護未成年人,但是保護未成年人也得分清是什麼樣的人吧?保護這樣的未成年人就有可能將其他未成年人陷入危險之中啊!希望國家能夠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於這種犯了重罪的未成年人,也應該給予刑罰,這才是真正的保護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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