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晚17時30分許,
在許昌市南關大街大商新瑪特東門,
許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第二交通執勤大隊交警們正在此處依規對違章亂停的四輪電動、非機動車進行進行拖移處理。
人群中突然竄出一女子,
她三步並作兩步跑上拖車,
阻礙交警拖移車輛。
原來拖車上的新能源四輪車是她本人的,她去胖東來生活廣場逛商場,圖省事將車輛停放在路邊。
眾所周知,南關大街穎昌大道交匯為轄區主要商圈,人流量、車流量密集,該處既沒有設置停車位,又是單行道,在此處亂停亂放極其影響交通正常通行。
該女子購物結束準備回家時,正好目睹自己的車輛被交警拖移,她便衝上拖車去阻撓。執勤交警告知該女子,拖移車輛有正規處理流程,到時去二大隊隊部接受處理,女子不依。交警警告該女子,再不離開拖車將按阻礙執法被強制帶離,女子仍站在拖車上繼續僵持。最後,女子被稍後趕到的南關派出所治安民警帶離。
經瞭解,阻礙執法女子姓張,
到派出所後她冷靜了下來,
認錯態度良好,並寫下檢查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張某某做出200元罰款的處罰。
交警提示
車輛亂停亂放,影響道路通暢,造成安全隱患。尤其是在禁停路段隨意停放車輛,不僅屬於不文明行為,而且也違反了交通法規。希望廣大司機朋友能夠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積極配合和支持交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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