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內盜車三輛 偷車賊被抓獲刑

2018年7月29日凌晨,被害人羅某某停放在湖南嘉禾縣人民醫院露天停車場的一輛價值1 740元的愛瑪牌女式電動摩托車被盜,這已是該停車場7月以來被盜的第三輛電動摩托車。次日,偷車賊周某雄、周某香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近日,嘉禾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周某雄、周某香涉嫌盜竊罪一案。

經審理查明,周某雄分別於今年7月15日與21日在嘉禾縣人民醫院露天停車場盜得價值1 830愛瑪電動摩托車一輛和女式電動摩托車一輛,所盜三輛電動車均被其以600元的價格轉賣。法庭另外查明,周某雄因犯盜竊罪分別於2001年、2015年、2017年被判處刑罰,2018年4月27日刑滿釋放;周某香因犯盜竊罪於2017年被判處刑罰,2018年3月27日刑滿釋放。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雄、周某香以非法佔用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二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在共同盜竊犯罪中,周某雄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周某香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二人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但二人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後5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最終,法院以盜竊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周某雄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 000元,判處被告人周某香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 000元,責令周某雄退賠被害人謝某均經濟損失人民幣1 830元;責令周某雄、周某香退賠被害人羅某英經濟損失人民幣1 740元。

法官提醒:年關將近,盜竊多發,市民要加強防盜意識,看緊自己的財物,以免遭賊惦記。一旦發現犯罪分子正在實施盜竊,要冷靜處置,及時報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