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四個月忘不掉一個人,究竟是喜歡還是不甘心呢?

趙傑


4個月其實真的不算長,其中夾雜的喜歡與不甘心都是有的,你會覺得我付出那麼多,為什麼要分手?我還喜歡你,不分手可不可以?

如果把這4個月的感情分成4份,那應該是這樣分的,一份為喜歡,一份為痛苦,剩下的2份就是不甘心。

為什麼這樣分呢?一份喜歡,前6個月都是情侶的熱戀期,好感期,喜歡還是有的,但不完全是愛。

一份為痛苦,好不容易適應了2個人的生活,突然變為一個人,需要重新適應的同時,那個喜歡的人還離自己而去。那些曾經在一起的回憶也不是說忘掉就能玩掉的,每想起一次便會難受一次。

剩下的2份就是不甘心了,自己曾經付出過的感情,時間,精力,金錢,一句分手,全都打回原形,隨著時間逐漸消散。

就像我們常說的得到的有恃無恐,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


蘋果生活情感說


四個月還不算長,想忘記一個愛過的人就算四年也未必能放下。有喜歡也有不甘心,其實一個愛過的人是不可能說忘就忘的,只是沒有繼續一起生活,他的影子越來越模糊,時間久了自然就放下了。感情的最後一段記憶因為未完結而戛然而止總會讓人心有不甘,沒有得到才會覺得可惜才會遺憾。

人的內心往往是最潮溼的地方,它適合任何東西生長,其中包括了感情。而感情就好比植物,即使連根拔起,傷疤仍會留下一道痕跡。放不下,不甘心,還懷念,是因為心裡還存著期望和幻想,總想把過去不完美的結局做一個了斷。在落淚以前轉身,留下灑脫的背影。時間沒有辦法治癒,但會淡化一切。

有時候越想忘記越忘不掉,因為潛意識在不斷的提醒自己。人就是太執著,所有的付出的都想要擁有,忘不掉只是還不夠久。執念讓人痛不欲生,其實不甘心捨不得才是痛苦的源泉,也許已經沒有那麼愛了,但驟然失去總是讓人傷心不已。既然沒有結果,那就放手往前看吧別頻頻回頭,沒有意義。





跨洋時差五小時


我和我前任在一起三年。分手一年了。微信刪了。qq沒刪。現在他有女朋友。我有男朋友。他偶爾也會qq和我說他現在的生活。但是分手以後我兩再沒見過。有時候真的就是一種習慣。和愛不愛無關。我很確信我現在不愛他了。可有時候比如看到一樣東西。或者吃一個什麼東西的時候。總會想到他。我兩現在真的就是很熟悉的陌生人。


鹿與森林763


真的付出了自己的真心不要說四個月就是四年也放不下,自己有多苦,有多累,有多不捨,有多少的不甘,自己的心有多疼,只有自己知道!折磨了自己,別人還說你是一廂情願!悲哀啊!


餘生孤獨寂寞


四個月算不了什麼吧?我都十年了依然忘不了。


於石1


和天稱的她認識兩年,分開七年,心裡始終容不下別人,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我是射手


瘋神2351134331


這個要看是被甩的還是甩別人的!應該是不甘心的多吧!


山東廣饒我的家


分手四個月也不算久,畢竟在一起過,肯定是彼此喜歡,也有著感情,如果是因為鬧矛盾而分手,還是可以試著去挽回,如果認清兩人的差距,實在是不合適,不管是喜歡還是不甘心,放手對兩人來說都是最好的結局。


商品期貨無殤


分手四個月,如果依然念念不忘,無法釋懷,那應該是依然還在喜歡著對方吧❤️不過如果只是偶爾想起的話,那就應該離那個他或她,從你的記憶當中漸漸模糊的日子不遠了😃


小飛燕1


時間還不夠,很複雜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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