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保殼戰拷問A股退市機制,不妨考核連續四年扣非淨利

臨近年底,又到了A股績差公司、“披星戴帽”族的保殼季。自11月份開始,已有*ST皇臺、*ST椰島等十餘家上市公司發佈了資產出售、資產重組或債務重組的公告。在這些公告背後,相關上市公司保殼意圖非常明顯。

A股市場上,通過甩賣資產、股權等方式達到保殼目的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數,兩面針即是其中典型的案例。從2006年至2017年,兩面針連續12年扣非淨利潤為負,公司沒有被退市,主要靠甩賣中信證券的股權來粉飾業績,同時通過投資收益來保殼與規避退市。事實證明,通過甩賣資產、股權等方式來保殼,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

客觀上,上市公司出售資產或通過甩賣股權來兌現投資收益,是上市公司的權利,也是上市公司提升業績的一種方式。並且,出售資產或股權,能夠有效減輕上市公司資金方面的壓力,改善其現金流與資產負債結構。

不過,出售資產或股權用於保殼,在近年來面臨著越來越嚴厲的監管。比如,*ST雙環出售資產意欲保殼事項披露後,深交所通過事後審查並出具了問詢函。在問詢函中,深交所從交易方案、交易標的、資產評估等多個方面刨根問底式提出14點疑問,並要求上市公司對相關交易不確定性風險進行提示。

然而,即使滬深交易所對上市公司甩賣資產保殼的行為實施再嚴厲的監管措施,出具再多的問詢函,也不可能禁止其甩賣資產,更不可能禁止其保殼。而且,基於賣資產保殼的有效性,如果不採取切實可行的應對之策,今後仍然會頻繁出現賣資產保殼的現象。

上市公司每年年底的保殼戰,其實也並非只是保殼這麼簡單,箇中還常常摻雜著諸如信息洩露、內幕交易與操縱市場等違規違法行為。這不僅踐踏了市場的“三公”原則,擾亂市場正常的交易秩序,也會嚴重損害其他投資者的利益。因此,滬深交易所強化對上市公司保殼的監管,還有深層次的原因。

每年年底欲保殼的上市公司,要麼業績差,要麼是垃圾公司。這類公司能長期“苟活”在資本市場上,並且比藍籌股更受關注更受某些資金青睞,這是不正常的現象。同時,這些保殼公司常常在市場上上演“劣幣驅逐良幣”,將會扭曲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

A股市場每年年底出現的保殼戰,更凸顯出現行上市公司退市機制的短板。事實上,常年保殼的上市公司,或資產狀況嚴重不良,或長期虧損,或屬於殭屍企業,這樣的上市公司,早就應該將其“掃地出門”了。

應該說,現行退市制度有進一步深化改革的必要,至少像財務狀況嚴重不良、長期虧損或屬於殭屍企業的上市公司,不能再讓其混跡於市場上。為此,建議將淨利潤考核指標改為扣非淨利潤,規定連續四年扣非淨利潤為負的上市公司,將實行強制退市。

經過改革,即使上市公司甩賣資產也無法達到保殼的目的,甩賣資產粉飾報表的現象或不再出現。這不僅有利於將股市“不死鳥”清除出市場,而且也能減少市場對相關公司的非理性炒作,降低監管成本,維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曹中銘(財經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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