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如有不“轉”該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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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田單幹只能解決溫保,與人們追求富足及農業振興背道而馳!要實現民富國強,就必須實現農業振興。而農業振興土地連片集中,實行規模化現代化經營是唯一必行之路。

根據目前現狀,土地集中切實可行的方法以土地經營權流轉為主,一次性買斷為輔。但目前土地宅基地村集體所有制,小農戶承包經營嚴重阻礙了土地集中,城鎮化發展。鉅額農業補貼漏洞大,種類繁多的農補效益差,按地按人補貼成福利,總之農業補貼存在不合理、成本高、效益低。甚至有的成為腐敗的溫床,土地集中的減速器,勞民傷財,得不償失。所以要快速振興農業,實現民富國強就必須深化體制改革,改變農業補貼辦法。對此本人見意如下。

1,首先進行體制改革,土地及宅基地由現行的村集體所有改為鄉鎮所有。以行政手段,將放棄土地承包權、放棄土地使用權及不願棄權的土地分別調整集中在一起。取消種類繁多的農業補貼,集中用於贖回農地、農地流轉。鄉鎮以較高價用支農資金贖回進城農戶自願放棄的農地,再將贖回農地以低價出讓或發包,其收益歸鄉鎮財政,這樣財政有所收益也避免財政投資個別村民受益。有利於農戶落戶城鎮,加速城鎮化。搬遷村、空心村的農地山田收歸鄉鎮另行出讓轉包得以合理利用。鄉鎮用國家支農資金適當高租金(比如50O元/畝)流轉農戶農地,再以低廉〈比如200元/畝)租金(甚至零價、補貼),以適當規模(百畝左右為單元)流轉租給有意願有能力的承包人。中間地租差價用支農資金補貼。這樣以鄉鎮為媒,價格統一,雙方互信,補貼單一透明,效率高,成本低,土地集中會大大加快。

2,尤先支持大平原宜農基本農田區農村人放棄農地、流轉土地,安居城鎮。大力推進貧困山川地區農村人放棄農地山田搬遷至城鎮定居。對放棄農地按人頭地畝補、棄民宅按處補,一刀切、成本低好執行,比如1人棄農田轉城補1萬另1畝地補1萬,一處宅基地補2萬,依照先易後難,先少補後多補,逐年推進。鼓勵資本下鄉購買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承包權,經營權。

2,規模化流轉的農地必須按國家用地規劃管理,尤其是基本農田必須接國家規定種植。如此可避免供給失衡,比如必須種植適合機械化種植的糧油棉等,限制種樹種草種菜等,

3,享受國家補貼的規模化經營者必須適當安排有勞動能力的貪困人員就業脫貪。這樣在有人關照下貪困人員即可發揮能力也可持續脫貧(比政府給點錢,給點羊等有效)。

4,對不願放棄土地且有能力耕種者可將其承包地調整集中在一起!不再享受農補,但鼓勵其種植不宜機械化生產、收益較高的的農品!(因大規模土地不種此類農品,其價格會高,不補也收益可觀)。

如此推進,兼顧各方訴求,保證各方利益,易推廣!望國人參與討論。

附:振興農業歌

農村窮,農民苦,

人多地少是因素。

補貼多,糧價高,

幾畝良田富不了。

要脫貪、想致富,

外出打工是條路。

忙耕種、閒外出,

兩項難顧窮跑路。

棄良田,背水戰,

創出天地一片片!

人入城、地拋荒`,

規模經營路寬廣。

城域廣,農村亡,

農家柴雞變鳳凰。

農業興,農村旺,

國家強盛民富康!


LGS1012


隨著集體化種植和規模規模化種植的擴大,對土地的需求量就會不斷地增加,就需要從其他農戶手中租用土地,也就是土地經營權流轉承包商的手中。土地流轉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流轉,也就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 。

現在,流轉土地的農戶越來越多,有的地方土地成片大規模的流轉給別人統一經營,但是,在土地流轉的過程中,缺乏應有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土地流轉帶來許多問題,甚至會侵害的了村集體和流轉農戶的權益。

土地流轉與否,需要根據農戶的切身利益而定。如果承包戶能夠帶來更大的利益,並且對徒弟不造成太大的傷害,很多農戶都是願意流轉土地的;反之,農戶本身就在土地上有利,卻要根據承包方的意志強行進行土地流轉,這樣農戶可以通過村集體等相關方面維權。在土地流轉的過程中必須明確責任,簽訂書面合同,不管是對承包方還是農戶或是土地的經營管理,起到很好的維權、維護作用。


雲南成飛


土地流轉,這是把農村農民手裡的地和一些閒置的土地,然後集中起來,由個人或者公司集體流轉,這樣更加大發揮土地的價值。然後農民還可以收到一定的租金。

流轉是雙方自願達成的協議,如果你不願意流轉,是沒有人可以動你的土地的,你還可以跟以前一樣種植自己的土地。

我是一名四川人在老家就流轉了二三十畝土地,我們那裡流轉土地一畝是800塊錢每年,各個地區根據地理位置流轉土地的價格不一樣, 我流轉土地是用來種植檸檬,在檸檬種植過程當中我們還請村民幫助我們種植檸檬和對檸檬一些初步的加工,這樣村民把土地流轉出去了還能掙到一部分額外的工錢。

所以如果你不願意流轉你土地是沒有人可以強制流轉你的土地的,你就可以安讓心的種你的地。

以上就是我個人的回答,覺得有道理的可以關注一下,我們可以一起探討一下三農問題。




成都東歌


轉與不轉都是農民自己說了算。隨著種糧大戶出現,糧食價格遭受前所未有的衝擊,原因是:機械化做業成度高,農資購入中間環節少(農戶購化肥,種子,農藥等,最多的邊遠地區被人倒了十幾次手)。再加上種糧大戶農機具都是自有的,勞動力投入由於種植面積大被均攤到合理使用的科學程度。比例說農戶家有五畝地也要一人種,大戶勞力用工投入每50畝平均用一人。你的種糧成本有多高?再加上其他成本,所以你農戶種地就出現不掙錢的現象。而對種糧大戶的規模逐漸擴大,種殖成本還會下降,糧價持續走低是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儘管種糧大戶大部分土地是租來的,但他們採取廣種溥收的商業理念還是有可觀的利潤。可想而知:如果發展到商業制糧集團的地步,得到了國家的扶持,最後糧價的結果,不言而喻。因此,家庭種殖是死路,土地流轉集約是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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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不"轉"該怎樣辦?

第一搞自主經營耕種,發揮自家主觀能動性,自己作土地的主,種植經濟效益高的農作物產品,勤勞致富。

第二不流轉搞規模經營。這是近年來某些地區農民,在土地流轉方面的發明創新。即採取土地託管模式。小農戶將土地託管給供銷系統,農業部門的技術推廣系統等,構成的社會化服務體系集中管理耕種。土地託管合同,一年一簽。農民可進可退。進可進城打工,退可回村種地。靈活自由。服務公司主要靠收取託管費,服務費及農資使用的差價賺得利潤。公司負責機械化作業,選用種子,化肥等農資,要與農民商量,價格低於市場價1%,農民獲得保底的糧食產量,多產糧食,可參與分紅,餘下部分可集體留下蓄備用。這是三農土地流轉中,不流的一種發明創新,是農民致富路上邁出的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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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否流轉意見不一,又是在農民自願的情況下才可流轉,可以這樣自種和流轉的先統計一下,願自種的可以以“一戶一田”的方式,從某一地塊分出來,其餘都流轉出去。因為每戶每人家庭情況和觀點不同,如果因地塊有不同情況,可以相互打折和以其它方法解決。這樣總比放在一起好解決。當然要服從大局,如果願流轉的多,那麼自種的就儘量滿足流轉的,讓他們成片好管理,不要插到中間去。與人方便與己方便。這樣矛盾可能會少,也便於土地流轉的大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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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租個錘子,一佰元錢一畝,農民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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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律給予了農民這一權力!轉與不轉是農民弟兄們的權利,任何人不允許強迫。所以,不論何人丶政府機構都無權強轉、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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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流轉土地怎麼辦,先說明流轉對雙方好處,以後要過三十年才有機會流轉。特殊情況特殊處理,魚塘、自然水溝、林業等,不要強迫造成衝突。不流轉的比較少見。


螢火蟲148092406


按現有政策,轉與不轉,農民自願。但稍微往長遠考慮,單幹單收遲早要結束其歷史使命,合作化或者流轉為家庭農場到是可能的。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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