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車釀慘禍 殃及借車人

錦州長安網訊

练车酿惨祸 殃及借车人

一年輕小夥為考取駕照,借來車輛邊幹活邊練習,本想練車、賺錢兩不耽誤,不料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不但自己犯了法,還連帶借車人與其一同受到法律懲處。

郭強是黑山縣某村農民,剛滿20歲的他一心想成為一名汽車司機,為了熟練駕駛技術,能順利考取駕照,他向親戚吳成良提出借車練車的想法,不但得到了吳某的支持,還替其在某磚廠找了個邊練車邊運送山土的活兒。

2018年7月4日15時許,郭強邊駕車運送山土邊練車,由於其對駕駛技術只是一知半解,當其將一車山土拉到磚廠後,在調頭倒車時因瞭望不周,將路邊的行人王某颳倒並碾軋,致王當場死亡。郭強肇事後駕車逃離現場,後回到自己家中。吳成良得知此事後找到郭強,向其告知,“肇事後逃逸,只能罪上加罪,你應馬上投案自首,以爭取從輕處罰。”郭強原本不想逃脫罪責,只是因過分害怕,一時糊塗才沒及時報警。聽到這樣的忠告後,郭強便於事發當晚在吳成良的陪同下,到黑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投案自首。吳也主動交待了將自家車借給郭強的事實。

經交警大隊認定,郭強負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吳成良明知郭強無駕駛執照而將該車交給其駕駛,負此次事故的連帶責任。黑山縣公安局以二人涉嫌交通肇事罪予以刑事拘留,隨即依法執行逮捕。

民事賠償部分,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由郭強與吳成良一次性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90000元。

2018年11月19日,黑山縣人民法院收案後依法對該案審結。以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判處郭強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判處吳成良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李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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