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七千的保費,需要理賠的時候保險公司找藉口不理賠,怎麼辦?

九街電影


咋又是平安呢?

一、平安拒賠的理由

從題主的描述來看,平安拒賠的理由是認為題主購買保險時沒有履行告知義務,並且認為是故意隱瞞不告知,所以拒賠且不退還保費。

依據是保險法第十六條: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二、爭議點

1、投保人是否真的有故意不履行告知義務?

2、平安保險是否可以拒賠?

3、平安保險是否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三、解決要點

1、我們國家告知採用詢問告知原則:即問到就告知,不問不告知

題主回去翻閱保單告知:第一有沒有問到血液門診要告知;第二,關於門診告知的時限是多少,一般公司要求過去1年或2年內的門診需要告知;第三,是否可以提供當初業務員不讓告知的證據?

2、據題主描述,此次白細胞下降是因為細菌感染引起,不屬於慢性病導致,是否和前次原因相同?相同的情況下兩次是否有直接聯繫?

如果有,可以協商;如果沒有,可以起訴!

3、平安是否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關鍵在於合同成立的時間,如果合同成立2年,是不可以解除的。畢竟解除合同損失很大!

希望對你有幫助,期待你的回覆


安優保小安


成人白細胞一般在4到10左右,如果0.9就很少,應該引起您的重視,住院檢查費3萬多您做的很對。

另外,平安說您愛人曾經在門診檢查過,有過,白細胞減少的情況,這個健康告知是有疑問的,建議您查找醫院或者您愛人的病歷。看看當時醫院大夫是如何診斷的!當時大夫診斷很重要!

我覺得這個事情還是有可能賠付的!畢竟這次的是細菌感染引起的白細胞減少,而不是血液本身的問題。上次的檢查平安也證明不了和這次的病情有絕對的因果關係。

還有,您沒有給出具體保單日期,也沒有給出看病的日期,保單是否已經過了等待期?

建議您先打銀保監電話投訴,如果不行,然後再找專業律師起訴。

有疑問您可以關注微公眾號吉祥明保聯繫。


吉祥明保


既然有相關的法律條文規定,不能帶病投保,投保前,不通過嚴格的考核,履行相關的健康檢查,就僅憑客戶是否如實告知,迫不及待的讓客戶投保,是不是太草率了?也難自圓其說,保險不是無限利好麼?客戶想討利好麼?行,來吧,挺簡單,是否帶病投保,就以醫院的權威鑑定為準,去保險公司指定的醫院做全面體檢,費用自付,合格的,還要視情況觀察期若干天,才給你投,不合格的請便,如此一來,也免扯皮,客戶也免當冤大頭,保險公司也免被訛詐,皆大歡喜。為客戶,也為保險公司名聲著想,請問保險公司敢這樣操作嗎?若說保險法無此規定,為行業的健康發展,你們保險公司和保險人也可建言獻策建議國家保險法補充該條文呀!只要有利於行業的發展和客戶的切身利益,也未嘗不可呀!


黃坤德


給你支招,你這先聯繫保險代理人,確認處理辦法,看有無理賠可能,採取有限告知策略,如單純退保費的話,無非有二種途徑。

1.找自己原因,就是代理人對告知詢問時,未提及到,以無故意隱瞞為藉口,投訴處理。

2.找代理人原因,說了,代理人以未住院,不用告知,以代理人工作失誤為藉口,投訴處理,對代理人不好。

無論上述那種,都可走法律途徑,退回保費。如有不是本人簽名的可直接處理。

不過以後再想投保的話,會比較麻煩,網上就不要參保了。

方法很多,一定要想好用什麼策略處理,因為保險哪都是有錄音的,注意措詞,如有不清,私聊。


肥太狼123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這家公司就出現各種拒賠。難道又是在創行業之先河,開始嚴格理賠了?自己業務員怎麼賣出去的保險自己不清楚嗎?

第一,這種情況下先去找保險公司談,一次門診的結果怎麼就能成為後期拒賠的理由呢?那這樣說,一次血糖高豈不是要確診為糖尿病了?沒有這樣的道理,而且是幾年前的事情,這個理由站不住腳,(也許保險公司會說是沒有如實告知,那如實告知是不是要把所有的頭疼腦熱,吃了什麼藥都要記在一個小本本上)。和保險公司協商解決吧。

第二,行業協會和保監局對現在的投訴極為敏感,可以打電話投訴,但是你要有證據證明你自己並不是故意未告知(其實這個好弄,就說自己沒有在意,且有人引導)。一般到了這一步就會解決了。

第三,媒體,現在的媒體保險公司賠了多少不怎麼報道(除非花錢)。但是,保險公司如果拒賠,他們會很感興趣,因為畢竟拒賠的少。所以會比較吸引人的眼球。媒體有了流量就好了。

第四,法律程序,這個就比較麻煩,你也知道我們打官司確實也不是最明智的。


孰輕孰重自己看,以後買保險一定要誠信告知,一定要看合同條款。


保險很保險


如果白細胞低於3.0,只要是個正常的醫生,都會建議你做進一步檢查的,以確定是何種原因引起的。

但你如果沒有做進一步檢查,然後投保,又沒有如實告知,而且你現在的住院原因和你原來的門診記錄可能有直接關係。保險公司肯定會拒賠的。

所以,你的訴求沒有用,起訴法院也不可能支持你的。

這可能是我第一次幫平安人壽說話,呵呵。



庖丁解險


保險公司投保時遵循的是最大誠信原則。

投保人在投保的時候,針對保險公司有關於身體健康方面的問答,一律要如實告知。如果因為沒有如實告知,而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決定是否承保的保單,保險公司有權依法拒賠,而且如果存在惡意詐保現象,保險公司視情況有權依法沒收保費。

像你這種情況,看起來應該是屬於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如果你本人知道,卻沒有如實履行的話。那性質就比較惡劣,保險公司的處罰無懈可擊。

如果因你本人不知道而導致沒有如實履行,那就要去問你的保險代理人,為什麼沒有告知?在這種情況之下,你的保險代理人是要承擔責任的。

此外,如果你依然存在疑義,可以去諮詢律師。還可以給保監部門打電話投訴。如果依然無法解決的話,那麼只有通過上訴法院,由法院去裁決了!


險道求生


這種情況可以履行賠付義務的!國內現行有限告知義務、在投保詢問過程中您是否有如何告知在投保單列明情況?如果沒有故意隱瞞或者投保告知單上沒有問及此事案件所發生的情況、建議您投訴銀保監局、必要時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請拿出您的保單看健康詢問告知單是否列明!希望對您有幫助



財哥說保險


首先,不如實告知,你的錯,作為成年人,你要學會承擔責任。

其次,不予退還任何費用,你確定嗎?還是一時氣話,實話實說我們可以幫你出主意。

最後,你的專屬的代理人呢,如果沒有,那直接撥打12378吧,他是保險公司的父母,孩子有錯,直接找父母。


朵朵保貝


她以前看門診的時間是在什麼時候,上次白細胞減少是因為什麼,跟這次的原因一樣嗎?還有當時投保的時候如實告知裡面有白細胞減少這項嗎?如果沒有這項告知,而且和這次原因不是一個原因還過了兩年按理是可以理賠的!您說具體一點!可以先打保監會電話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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