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博士廳官”被查,曾被批“肅清拉票賄選案惡劣影響不徹底”

【撰文/趙三軍 統籌/劉姝蓉】遼寧省紀委監委今天發佈消息:遼寧省委統戰部副部長高宏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大白新聞發現,高宏彬剛剛從遼寧撫順市委書記任上“平調”到省委統戰部副部長位子上不到3個月,而他此前主政的撫順市委,去年被省委批評“肅清拉票賄選案惡劣影響不徹底”。

仕途一帆風順,一年一個臺階

從高宏彬的履歷可以看出,作為一名工科博士出身的70後幹部,他屢屢被委以重任,基本是半年或一年被提拔一次,仕途可謂風光無限。

遼寧“博士廳官”被查,曾被批“肅清拉票賄選案惡劣影響不徹底”

1996年7月,他剛剛從東北大學研究生畢業,就被送入遼寧省委黨校青訓班培訓了一個月,8月份就成為瀋陽市東陵區東陵街道工會副主席,不到一年就擢升為東陵區計經委副主任科員。半年後被調入瀋陽市經貿委財政金融處,一年後成為該處的主任科員(其間被送往澳大利亞拉籌伯大學工商管理專業學習一年)。又過了半年,被提拔為瀋陽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成為單位的“一把手”。一年之後,升任瀋陽市經貿委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兼瀋陽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主任,僅僅一年之後,又擢升為瀋陽市經貿委辦公室主任兼瀋陽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主任。在此期間,他拿到了東北大學材料冶金學院材料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的博士學位。

曾任援疆幹部總領隊,後主政本溪、撫順

2002年9月拿到博士學位時,高宏彬還差一個月才31歲,從此,他的仕途如虎添翼,當月,他就被任命為法庫縣副縣長,隨後升任代縣長、縣長,36歲那年成為團省委副書記,榮升副廳。2010年5月,他被任命為遼寧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揮部總指揮、援疆幹部總領隊(正廳級),3個月後兼任新疆塔城地委副書記(正廳級),4個月後又兼任遼寧省發改委黨組成員、副主任,隨後,先後任本溪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撫順市委書記,今年9月被調往省委統戰部任副部長。

撫順市委被批“肅清拉票賄選案惡劣影響不徹底”,反腐形勢“嚴峻複雜”

2017年12月8日,《遼寧日報》公佈了十二屆遼寧省委第二輪巡視的反饋情況,省委巡視組在反饋中說,撫順市委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四個意識”不夠強,統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不夠,開放程度不高,國企改革推進緩慢;政治敏感性不夠強,肅清拉票賄選案惡劣影響不徹底。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落實組織生活制度不嚴格;基層黨建工作不夠規範;幹部管理存在薄弱環節,混崗問題較為突出。“兩個責任”落實還不夠到位,廉潔風險不容忽視,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等。

——延伸閱讀:遼寧拉票賄選案

2016年9月17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籌備組發佈公告稱,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全國人大代表過程中,有45名當選的全國人大代表拉票賄選,有523名遼寧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

2017年3月28日至30日,瀋陽、鞍山、撫順15個基層法院分別對遼寧41名涉拉票賄選人員作出一審宣判。審理法院綜合考慮各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情節以及悔罪表現等因素,對營口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高寶玉等41名被告人分別以破壞選舉罪、貪汙罪、受賄罪、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等刑罰。

原遼寧省委書記王珉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身為省委書記沒有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換屆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遼寧省有關選舉發生拉票賄選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被開除黨籍公職。由於還涉及其他嚴重違法問題,王珉去年8月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他涉案的省級高官也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理。【資料來源:中央紀委監委網站、遼寧日報、新華網、撫順新聞網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