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是幣圈“偽命題”?境內等同變相ICO

本月月初,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管管理局局長霍學文表示,在北京做STO,將被視同非法金融活動予以驅離。

時隔幾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表示,近期隨著全球對ICO活動的管控加強,一些機構又在忽悠STO。在中國,其本質上仍是一種非法金融。

這對於一直處於熊市的幣圈來說,宛如晴天霹靂一般。因而10月以來,STO給幣圈帶來了很大的“希望”。

10月13日,據BitCoin消息,美國納斯達克交易所正策劃推出通證化證券平臺,此舉將為區塊鏈項目在符合美國相關法規的基礎上發行STO提供便利。

10月16日,美國證監會SEC官方公佈,基於IPFS基礎網絡建設的Rapidash,已獲得STO許可。

同日,美國電商巨頭Ovrestock旗下的區塊鏈子公司tZERO的一份聲明郵件表示,tZERO已於10月12日完成證券代幣發行(STO)。

STO對於幣圈來說是一個真命題麼?

很多人剛一聽到STO的時候,都在問,這個STO是不是就是那個快遞公司?同樣也有人在問,STO究竟是ICO的變種還是區塊鏈的IPO?那麼,STO到底是什麼?

STO是幣圈“偽命題”?境內等同變相ICO

STO即Security Token Offering(證券型通證發行)。證券型通證其最顯著的特徵就是其擁有證券屬性。

而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

也就是說,證券型通證具有傳統證券的一般屬性,同時也具有傳統資產的安全性質。

同時,STO就是將現有的傳統資產,如股權、債權等作為擔保物進行通證化(Tokenize),上鍊後變成證券化通證,而且必須適用於聯邦證券法監管。

具有傳統證券的屬性,並具有一定的安全性,需要有有形資產來進行通證化,且符合監管。

STO這一系列的特徵,讓幣圈的朋友們欣喜過望,且SEC還為公司頒發了STO許可。以至於在近兩個月以來,STO 成為了幣圈的霸榜話題。

但是,STO與幣圈有關係麼?有觀點認為,從STO的概念以及特點上來說,STO真正的意義是傳統證券採用了通證化的模式,其目的也是在探索通證經濟真正可能性。

在霍學文發聲後不久,國家信息中心中經網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幼平也進行了解釋:“境內STO的發行和銷售應該屬於ICO變種,是非法的,包括境外STO向境內銷售也是非法的。

但是,STO培訓和學術活動不是非法的,“驅趕”這個詞有些含糊不清。”

STO非法?還是隻是在中國境內違法?

對於霍學文以及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的發聲,很多人都在處於一個“懵懵”的狀態。到底STO是非法的還是隻是在中國境內不合法?

“金融科技”的深度法律服務者,知名律所合夥人肖颯律師表示,由於對於“證券”這個詞彙的理解和定義不同,中美兩國在對STO的態度大相徑庭,這並不表示美國就對STO是友好的。

“從側面印證,對於肆意發幣的行為,他們的嚴肅態度不亞於我們,只是因為美國法裡的證券是相對寬泛,既然STO發出的通證是一種廣義上的證券,總要給個監管的說法。”

但證券在我國公司法和證券法項下的解釋是“嚴格”的(並非所有對資產的等額份都能被視為一種證券)。同時,我國具有一個典型的罪名:刑法第179條擅自發行股票、證券罪,這就說明我們的法律結構和管理方式不同。

既然我們不同意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市場主體就可以自行發行證券,也沒有給予“法律豁免”,所以,在中國境內從事ICO或變相ICO都是違法行為。

也就是從我國的法律上來說,STO也就等同於變相ICO。

從另一個維度來說,我國境內所炒作STO並未符合我國監管,這也並不符合STO 特徵中的不違反各國的證券法。這也就驗證了,很多人這是在借STO的概念來進行ICO融資。

潘功勝表示,中國在2017年9月開始打擊比特幣交易平臺, 在此之前,全世界的比特幣和ICO融資整個交易,中國佔了80%。

“如果說,我們今天還像在2017年上半年那個情況一樣,全球80%的比特幣交易發生在中國,ICO的融資也發生在中國,可以想象是怎麼樣的一種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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