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腦卒中”後應該進行怎樣的康復治療

“腦卒中”(cerebral stroke)又稱“中風”。是一種急性腦血管疾病,是由於腦部血管突然破裂或因血管阻塞導致血液不能流入大腦而引起腦組織損傷的一組疾病,包括缺血性和出血性卒中。缺血性卒中的發病率高於出血性卒中,佔腦卒中總數的60%~70%。頸內動脈和椎動脈閉塞和狹窄可引起缺血性腦卒中,年齡多在40歲以上,男性較女性多,嚴重者可引起死亡。出血性卒中的死亡率較高。

出現“腦卒中”後應該進行怎樣的康復治療

那麼,出現“腦卒中”後應該進行怎樣的康復治療?

(1)康復要儘早進行腦卒中早期康復:腦卒中後癱瘓肢體在功能恢復過程中容易出現痙攣,若在急性臥床期注意患肢良好位置的擺放,及時做好被動運動和其他簡單實用的康復鍛鍊治療,可以避免或減輕痙攣和廢用綜合徵的發生,可以極大地推進康復進程,做到事半功倍;同時早期康復有利於做好充分的心理和體質準備,使患者恢復期的康復得以順利進行。

出現“腦卒中”後應該進行怎樣的康復治療

(2)康復要規範--防止併發症發生。主要是抑制異常、原始的反射活動、改善運動模式,重新建立正常的運動模式。其次才是加強軟弱肌肉的訓練,訓練包括患側肢體的恢復和健側的代償,重點在恢復。要綜合所有有利於患者康復的手段對患者進行系統康復,多學科參與。除運動康復外,尚應注意言語、認知、心理、職業與社會等的康復。此外還應重視藥物康復,已證實一些藥物,如溴隱亭等對肢體運動和言語功能的恢復作用明顯,巴氯芬對抑制痙攣狀態有效,由小劑量開始,可選擇應用。

(3)重視心理康復:腦卒中患者常伴有抑鬱、焦慮等心理障礙,而心理障礙會嚴重地影響康復的進行和療效,應積極心理疏導和治療。

(4)強調持續康復:有些功能障礙會遺留很長時間,甚至終身遺留,康復如同逆水行舟,不練則退。因此,應從綜合醫院急性期開始,然後到康復科,最終到社區康復的持續康復,使患者得到完整的康復。

出現“腦卒中”後應該進行怎樣的康復治療

(5)患者參與原則:積極康復能調動患者未損傷腦組織功能的重組和強化殘餘功能,增強代償能力,也是增強康復效果的保證。

(6)家屬要積極參與:患者、家屬及護理者是康復小組的重要成員,應為他們提供關於腦卒中臨床特點、康復管理以及預測預後等信息。家庭成員對患者的恢復起非常重要的作用,應該讓家屬充分了解患者的情況,包括功能障礙和心理問題,以便能相互適應,還應掌握一定的康復手段,為患者進行必要的康復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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