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組長或片長算村官嗎?

叢林棘1


首先明確一點,村官指的是村委會的正式幹部,也就是村幹部。

在農村,大大小小的幹部非常多,什麼村支書、村主任、村文書、村會計、婦女主任,監委會主任、村民小組長、片長、鬥長、各種委員,真的是非常多。可能有的人比較奇怪,村裡幹部這麼多,他們都算村官嗎?村民小組長也算嗎?

下面小焦就來聊一聊。我們平常說的村官,一般指的是村支書、主任,文書,婦女主任,會計,支部委員和村委委員。並不包括以上其他的幹部,所以村民小組長就不算是村官。

在農村裡,村官的人數是有規定的,換句話說,村官也得上級承認,再換句話說,村官也是有“編制”的!只有在“編制”裡的才算是村官。一般來說,村兩委的編制主要包括兩委委員,村黨支部委員會一般有三個或五個委員,其中產生一個支部書記,也可產生支部副書記;村委會委員可以是三個或者五個,有的也可能是七個,其中產生村主任、副主任、文書、會計、婦女主任。只有這些人才能被上級承認,才能算作村官。

所以,村民小組長不能算作村官!

雖然村民小組長不算村官,但他們的作用還是特別重要的。一般來說,村民小組長掌握著小組內的集體財務,很多地方對村民小組長的監督不夠,往往造成小組內的財務賬目不清,小組長違法違紀的也比較多。所以很多村子一經選舉就要進行清財,這樣就能很好的掌握小組內的財務情況,也能給村民一個交代。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這裡,歡迎關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村民小組長算村官嗎?農村人農民工萬歲,可以啃定的說,是村官,按村民自治法所講。村民小組長,是村兩委成員,當然是村官。



一個村支部和村委會,是由多個行政村組成,成員在5到9人,形成的兩委班子。村支部以村書記為主,村委會以村主任為主,那麼各行政村,就出現小組長,但是每個行正村,這名小組長,也叫村長,因為是這個行政村,村民選舉產生的,屬村兩委委員。


假如一個村支部和村委會兩委,有五個行政村組成,也就是說,除村支部書記,和村主任外,也就形成五個小組組長,這五個小組組長,都有一個行政村,法人代表就是本村村長。當然算村官,謝謝。


農村農民萬歲


村民小組長不算村官。

這裡的“”指的是行政村,並不是自然村。行政村設村黨支部委員會、村民委員、村務監督委員協會。即“三委會”。“三委會”幹部負責行政村(包含自然村)的事務。因為:村黨支部成員是依照《黨章》、《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在全村黨員中依法依規產生的;村民委員是依照《村委會組織法》、《村委會選舉法》,在全村村民中依法選舉產生的;“三委會”是依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關於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指導意見》在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上推選產生的。“三委會”幹部對整個村(包含自然村)的各項事務,按照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範圍,進行全面管理、服務。

村民小組長、或者片長只是一個對一個村民小組、一個村的一個片區,按照村黨支部、村委員會的要求或進行管理;對自己負責的小組村民、或者片區村民進行服務,並不針對全村。所以,村民小組長、或者片長不算是村官。

我是凡塵觀生活。謝謝!再見!


凡塵觀生活


村民小組長其實是沿襲了上個世紀“人民大公社”期間農村生產小隊隊長的制度,雖然現在村民小組長的優越性沒有過去隊長的優越性大,但至今還有人對村民小組長趨之若鶩。那麼,村米小組長或片長算村官嗎?我以四問四答的形式來加以闡述吧!

第一:什麼人才能當村民小組長?

村民小組長具有繼承性。例如,我爺爺在“人民大公社”期間就當著生產隊裡的小隊長,當我爺爺去世後,我大伯就繼承了爺爺在村裡的職務,當起了村民小組長。

還有,村民小組長也不是什麼人都能當的,當村民小組長的人,他首先在農村裡有威望,具有雷厲風行的處事作風,而且,還要常年的居住在農村。這三個條件,是選擇村民小組長缺一不可的。

第二:村民小組長在農村具體做什麼的?

村民小組長也是農村主要的公益事業傳遞者。在農村裡,假如當地農村要實施旱廁改造工程,那麼,村民小組長會將村裡印發的關於旱廁改造的細則通知書分發到組裡每個成員家庭手中。

第三:村民小組長有工資嗎?

村民小組長也是為農村的建設出過力量的,在過去,農村生產小隊的隊長是有公分加權的權利的。由於現在的農村實現了從公有制到家庭承包制的轉變,故而,村民小組長的福利也就大大縮水了。但是,據一些地方的農民說,他們當地村民小組長的每月工資還有500元左右。

第四:村民小組長列席兩委會議嗎?

每年的年終時候,農裡是要召開兩位會議的。這時,每個組的村民小組長會被邀請參加會議。他們在會議上討論最大的就是關於本組村民脫貧的問題了。畢竟,農村了的村民小組長也是具有家族性質的。

綜上所述,村民小組長的辦公地點不在村裡,也每天到村裡打卡上班,因此,現在的村民小組長不算村官。


凡塵車觀


回答,村民組長不算村幹部,他負責本自然莊,一百多戶,幾百口人,他是最基層,政策是千條線,他是一根針,直接和群眾見面,民事糾紛,打架的,為田邊地埂爭吵的,都有他上前處理和調,特別是扶貧攻堅,他掌握的第一首資料,對於扶貧戶,困難戶,五包戶,殘疾戶,以及特困戶,他是第一知情人,他們這些戶數全家幾口人,夫妻幹啥,小孩上學,還是出去打工,他們這些貧戶每年收入都能掌握一清二楚,但是村民組長也是經過選舉,必須在這些農戶有威信的人才能選上的,經常給百姓說事和事化解矛盾的人才能選上,他們工資不高,每月五佰元,一年六千元,雖然工資不多,他家有土地,不無種農田和收割安種,村民組長工作是面面具到,不算官,工作壓力大,上級的千條線,他得不折不扣的來完成。


萬則紅


所謂的村民小組長、村民隊長、片長三個稱呼其實是一種職位,只是在不同年代的不同稱呼。在過去的生產隊時代,一般稱為隊長,那時候的權利比現在要大上很多。那時候一個自然村會有一個隊長。到了80年代末,生產隊取消了,所以這些人被稱片長,一般一片地區都會歸他管理。而到了現在已經各個自然村已經開始合併,也就有了村民小組長的稱呼。

但村民小組長不能算是村官,因為這些人並不是村兩委的核心人員。一般來說村官只包含著村委會和村黨支部的成員,同時一般村黨支部都會兼職村委會的職位,這樣才能減少行政人員的開支。現在村兩委的工資都是由財政部下發的,這樣的話村兩委成員一般多為3-6人,不會再多。

而村民小組長只是對本小組內進行管理,且都是負責協調村兩委組織工作,一般都會宣傳類的職務。將村民的問題反饋到村委會,之後將村委會的政策要求下發到村小組成員。一般村民小組長都是在小組內推舉出來的,基本上都是口頭進行任命的。當然村小組長也要能夠辦事,能夠讓小組成員信服,一般都會是家族內繼承。

村小組長一般都會做一些文職類的工作,下發各種要求,讓農民及時的瞭解。當然也會徵收各種費用,比如說鄉村的道路修建集資款。且村民小組長的工資也很低,基本上一年1000多元,一般村裡年終開會的時候村民小組長才會出席並亮相,也只是象徵性的表達自己的扶貧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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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組長算不算村官都不重要,關健是村民小組是原來的人民公社的生產隊演變而來的,各小組的人均佔有土地不一樣,我們村有的組人均一畝六七分地,有的組人均一畝一分地。各組都是一個單獨的生產單位,各小組都有自己的固定資產,在人民公社的時候都是以各小隊生產糧食各小隊進行分配,而村委會也就是當時的大隊,不生產任合物資,只是按上級政府的要求給各小隊下達,交公糧,賣餘糧的任務,或者修公路,修水庫等等的任務,主要宣傳國家的政策。大隊的幾個幹部從各小隊分糧。後來的村委會幹部也是給各小組下達交農業稅,教育附加費,三提五統等任務。上面下達的上述任務都有村民小組長從每個村民的人頭上收回來上交給村委會,村委會再上交給鄉鎮政府。現在也是和以前一樣小組長從農戶的承包地面積裡按畝收取水資源費,上交給水管所,水管所才按農戶的土地面積分配給各小組水量方數,小組長再提請申請用水,由村委會也就是用水協會會長即支部書記簽名再到鄉鎮長那裡簽名,到水管所充水後才能開井抽水讓農戶澆地這一切的工作都有小組長作各種各樣的事情都離不了小組長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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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看你從哪個角度來看了。

從老百姓的角度來講,村民小組長是村組內部大小事務的直接對接人,從村民糾紛的調解、新農合的繳納、土地確權的組織安排,到村內外項目的直接落實等,都少不了村民小組長這一“小當家”的角色。因此,在老百姓看來,村民小組長是屬於村幹部範疇的。

但是從農村基層行政結構來看,村民小組一般不具備法人資格,而是村委會下面設立的一個二級管理崗位,不屬於村官範疇。不過也有一種特殊情況,那就是有些村民小組代行的是原生產隊的職能的話,那麼是具備法人資格的,也就可納入村官之列。

通常法定的村官主要包括:

村支部書記、村主任、副主任、婦聯主任等,各地可由村內實際情況增設崗位。

村民小組長也是需要民選的,畢竟是直接管轄村民和農戶的“管理基層”。而且需要注意的是,作為村委會處理本村公共事務的協助者,也是監察對象,涉及職務侵佔的也可以由監察委進行監察立案的。

所以村民小組是不是村官,目前來講還是處於一個較為尷尬的階段,就好比一個班級中的班委會和小組長一樣,對外公佈的只有班委會各大委員,而不是小組長,但是今後還是有望納入行政體系的。


土地論壇


一、農村的小組長分為黨員小組長和村民代表小組長,也有的地方習慣把小組長稱為片長的。

二、他們都不算是村官,村官只包括支部、村委成員。村官都是選舉產生的,小組長可以選舉產生也可以支村兩委指派。

三、小組長的職責是負責各小組的成員平時的聯繫工作,及時傳達兩委的通知,有問題及時反饋到村官那裡。他們是協助兩委班子成員共同為本村村民提供更好服務的。


葉落知秋200



村小組長或片長算村官嗎?

應該不算,因為他們不是村委會委員,也不享有一定的工資待遇,只是不同時期,以區域為單位的一個村民代表而已。

村小組長和片長在加之現代年輕所不熟悉村小隊長。

以上三種稱謂只是不同年代的代名詞。

片長之稱謂原於80.年代末,90年代初,也就是我們國家農村正式結束大集體,吃大鍋飯之後。那時農村集體組織,是以村大隊,下屬村小隊為單位。從82年農村實施家庭聯產承包責任之後小隊長代名詞以淡出農村歷史舞臺,新時期新氣象,大隊會稱之為村委會,因原生產小隊解散,但原小隊集體成員還在,還需要組織管理,所以就以區域為單位劃成片,來組織管理,也就有了片長之說。

組長也是類似片長的代名詞,只不過不同地區,縣域鄉鎮村屯,不同的稱謂而已。根本就不是村官。

隨之而來的又是與時俱進的時代新名詞,村民代表。他們代表村民參與村內事物,如村監督委員會領導班子選舉,村貧困戶的評界。等相關集體民意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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