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新政,这5种“传统”的规避社保方式行不通了!企业早准备

年底,又适逢社保新政临近,想必各位会计朋友已经是忙的不亦乐乎。近日来已有多位会计朋友表示在着手做新的社保筹划并咨询小保菌一些问题,如果你也有这方面的焦虑,建议您参考一下今天的内容!


社保新政,这5种“传统”的规避社保方式行不通了!企业早准备



说起来自社保新政确立后,会计圈那是相当介意!将社保划归为新的“税种”后,工作量大了不说,以后的社保工作如何做还是个难题,很多企业原来的社保做法肯定是行不通了。哪几类呢?我们来看看吧···

私人账户发工资!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6000元。公司账面发放3000元,另外的3000元通过一些收入不入账的私人账户资金来支付。

社保新政后,这类方式肯定行不通了。社保入税后,公司的财税信息将在税务系统充分体现,对于这些收入不入账的频繁交易的私人账户早已经纳入了大数据监控。


社保新政,这5种“传统”的规避社保方式行不通了!企业早准备



发票抵税!

发票抵税是之前很多企业的玩法之一,但是在社保新政后,虚开虚抵发票、费用变动异常的情况也将纳入税局的电子眼。

双合同制员工!


有的公司将员工工资设置为工资+劳务费的形式,也就是通过公司账面发放工资薪金,另外的费用通过员工去税局虚开劳务费发票顶抵工资,从而少缴个税与社保。

这里,小保菌负责的告诉大伙,同一个公司的同一员工,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能并存。企业也就不要耍小聪明了!

工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免征个税与社保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是任职单位向员工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任职单位给该员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需要清楚,只有符合规定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才可以在计算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社保新政,这5种“传统”的规避社保方式行不通了!企业早准备


临时工不用缴社保!


有的企业以为临时工不需要缴纳社保,直接做个临时人员工资发放表支付就可以。

但是,临时工只要确实与企业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那么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享受同等待遇,都需要申报个税与社保。

小保菌提醒,社保入税最直接的影响是企业信息会最大程度的呈现在税务的大数据里。不要盲目造假,必须要合理合法运用政策,通过改变传统用工方式、结合优化员工薪酬体系等方面入手,设计出既降低税负费率、又降低财税风险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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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4类高用工风险企业小心了:

1.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企业

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各地方不一样。以前长期按最低工资标准申报基数的单位,你的个税申报基数税务局是有的,两者一对比,差异过大,未足额缴纳的部分,补缴的可能性很大。

2.物业安保、建筑劳务等用工多的企业

这些单位很多不会给职工办社保,私下签订放弃社保协议。社保入税后,工资表信息、个人所得税信息、社保申报信息,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现在都由一个部门来核查了。应缴未缴的行为更容易被曝光了。

3.拒缴社保费的企业

以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社保费的时候,少缴、未缴较难核查。社保新政实行后,只要给你核定了申报基数和期限,就按照税种的申报严格执行。延期申报,不申报,不仅影响你信用,更可怕的是,可能限制开票或者社保黑名单伺候。小心吧···


社保新政,这5种“传统”的规避社保方式行不通了!企业早准备



4.不规范缴纳社保的企业

那些按照最低工资缴社保、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社保等不规范的企业,也需要审时度势,提早自查以降低企业风险。

根据规定:今日(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1月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工作。

需要清楚的是社保规范是大势所趋,各位企业家对于即将来临的社保新政,不要想当然,需要更多的从企业战略发展考虑,从内部实际需求入手,考虑改变人员结构、薪酬结构以及用工模式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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