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交警“黑科技”查獲無證駕駛違法行為

正北方網訊(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王樹天)“警察同志,我確實記不得我的身份證號了,證件又放在家裡,這是我的駕駛證照片,你看行不行?”“什麼,長得不像啊,那是我胖的時候照的。”“真的,那就是我。”“我坦白,這個駕駛證照片不是我本人的。”12月9日,包頭市公安機關上線的移動警務人臉識別終端,讓一個百般狡辯的無證駕駛員親口承認自己無證駕駛。

12月9日,包頭市青山交管二中隊民警在包頭市民族東路與文化路交叉口對一轎車駕駛員楊某相關證件進行例行檢查時,楊某稱自己駕駛證和身份證沒帶無法提供,民警隨即要求楊某提供其身份證號碼配合檢查,楊某又稱自己記不住。

鑑於這個情況,民警告知楊某將帶其回單位進行進一步核查。而此時,楊某又從手機裡翻出一張駕駛證照片,告訴民警這是其自己的駕駛證照片,讓民警核實。民警發現駕駛證上的人像照片與楊某形象不符,楊某又辯稱這是以前胖的時候照的。雖然此時民警已經基本確定該照片並非楊某本人,但還是按例讓楊某說出該證件上的相關信息。果然,楊某無法準確說出來。為了查證真相,民警使用“黑科技”——移動警務人臉識別終端。在對楊某進行人像比對後,民警查詢到了楊某的信息,系統信息顯示陳某的駕駛證為吊銷狀態,即楊某的行為屬於無證駕駛。在事實面前,楊某終於承認自己之前因為吸食毒品被吊銷了機動車駕駛證,想著自己雖然被吊銷了駕駛證但是開車技術沒有什麼問題,所以就大著膽子上路了,不料卻被交警逮了個現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楊某被處以拘留5日,罰款2000元的處罰。

目前,包頭市公安機關已配備人臉識別系統,民警提醒大家:配合民警依法調查屬於公民義務,不要妄圖投機取巧。畢竟,你的臉已被警察蜀黍“記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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