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取不取得出来,取出来有什么影响?

离职了,但是不少人都在纠结公积金到底要怎么办?能不能取,取还是不取?取了有什么影响?本文介绍下各种情况,你自己考虑取还是不取!

工具/原料

  • 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方法/步骤

①离职后,公积金能不能取?

答案是能。不过有部分地区要求的是非本地户口人员能取。

公积金取不取得出来,取出来有什么影响?

②公积金要不要取?

不取,可以走转移。前提是新公司有交公积金。同时,目前 公积金异地转移多数地区已经改革,可以网上办理,省得两地跑了。

取不取,视情况而定。

1、实在缺钱,没钱花了。

公积金可以认为是一笔定存,其实还不如定存呢!因为利息相当低。因为是按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新公司没有交公积金。

因为没有地方可以转移,那就取出来好了。

3、房地产调控后,公积金存款已经不能提取作为首付了,只能用来还款。

公积金取不取得出来,取出来有什么影响?

4、如果你的新公司公积金缴存额度相对高,那么就取出来,多笔活动资金。

例如,新公司公积金缴存达到1000以上后,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就是40万了。不会变。

③提取公积金后有什么影响?

1、两年内不能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取;

2、半年-1年内不能用公积金买房。公积金买房要求需要连续6个月缴存公积金。

3、可能影响贷款额度。

例如新公司公积金缴存额度不高。那么公积金账户余额就会影响贷款额度了。每多1万可以多贷款1.2万。

④去哪里提取公积金?

对应的公积金管理机构。

直到贷款还清,才知道公积金可以提出来,后悔也没用

高房价之下,置信更多的人买房不得不运用贷款,而公积金贷款是首选,我买楼房的时分,也用了公积金贷款,为了尽快还清贷款,我只贷了五年,贷款之后,我不敢动用公积金里的余额,生怕里面的钱提光了,会产生不良的影响,直到第五年还清贷款的时分,才听姐夫说,贷款期间账户里的公积金在贷款期间能够随时提出来,这段时间申请提出公积金手续也不费事,需求的资料有:

1. 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 购房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

3. 购房发票原件以及复印件;

4. 贷款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

5. 单位提供职工异地购房证明及其交纳的根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所购房屋为北京地域,但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一年也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6. 联名卡复印件。

7. 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商定提取申请书》(未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的需自己持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提取清册》加盖公章。如因贷款无购房合同原件,可提供加盖抵押章购房合同复印件作为原件运用。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以及印鉴卡办理。

至于公积金贷款还清,是不是就不能再提供基金了,对我来说,由于如今还达不到别的条件,是不能提了,有点懊悔,但是到达其他的条件还是能够提取的。

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很多,除了公积金贷款期间能够提取外,以下这些条件也是能够提出:

1、购置、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离休退休

3、完整或大局部劳动才能,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到国外、港澳台定居的

5、被归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证的,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的经济租赁房的

6、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内仍未就业的,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明智分开本市的,或者死亡判处刑罚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取出来和不取出来对以后购房有什么影响吗

公积金取不取得出来,取出来有什么影响?


住房公积金取出,以后需要连续缴满12个月才能贷款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扩展资料:

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北京公积金政策2013并未调整,仍然按照原有政策执行,“北京公积金贷款一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查房又查贷,没有出台新的规定。”

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公积金认房

网上陆续出现公积金贷款出台新政的微博,称几家中介被约到公积金中心得到通知,并传达给员工。北京公积金贷款将严格“认房又认贷”,各区县执行时间不同。

据了解,“认房”是贷款中看名下有几套住房,来认定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认贷”则是看申请贷款者是否有过住房贷款的记录,认定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或更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