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朋友分手,給她買的禮物要還回來嗎?

餘生一個傻


以前女朋友常說:連愛情都沒有了,你還有什麼?

所以既然分手了,那就什麼都不要了吧,除非是很貴重的東西,比如說,送了一輛寶馬車,法拉利車等等這些比較貴重的東西該拿的還是要拿回來,不然損失也太大了,為了一個女人付出了幾十萬甚至幾百萬的金錢,也太不值得了。

不過像我們這些窮屌絲來說,能送女朋友的東西大概也就是一兩千塊幾千塊錢的項鍊啊,電瓶車,手機之類的禮物🎁,這些東西也不是很貴,既然分手了就全當作丟在海里了。

用我女朋友的話來說,連愛情都沒有了,你還有什麼?

所以對我來說,每一次分手我都會變得一無所有。然後在卡拉ok廳裡唱著王傑的歌:是否我真的一無所有?



泡妞36招


這個分人的。男人的不同,結果不同。

有的男人本就是小氣,付出時就小肚雞腸斤斤計較,分手後肯定算的很清楚,送出去的東西全部都要回來。如果對方不給,還會糾纏不清,還是趕緊的,不等他要,馬上還回去為好。

有的男人拎不清。喜歡死纏爛打,死皮賴臉。女人提分手,他會各種耍賴,比如因為送給你這個你就要如何,送給你那個了你就要如何。這樣的男人,他即使不要回他的東西,女人最好主動奉還,斷乾乾淨淨,避免以後的糾纏不休。

還有的是男人送的東西很多,有的東西太貴重。如果分手,要回是情有可原的,畢竟大家都不容易。互相理解,好聚好散。其他的小東西人家不會在乎。

還有的男人,愛過分手了,道一聲珍重,再見。什麼禮物東西都不會再要,任憑女人處置。給的心甘情願,何必要回來呢?

談錢傷感情的年代,大家都要尊重感情,感情第一,金錢有度,不能貪婪。





苔花如雪


我總的意見是:不能要回來。

第一,禮物是你送出去的,同贈送,贈送是不帶條件的,不管你們分手還是不分手,這個已經是贈予了。如果現在要回來,於理不合。

第二,如果你真把禮物要回來,會造成一些不良影響。既然於理不合,那這個行為可能會被別人垢病,如果說出去,眾人皆知,那麼會被笑話。而且於你將來的婚戀有不利影響。下回你再戀愛,再送東西,還有什麼人願意接受呢!?萬一第二天第三天你又要要回來,這豈不是很打臉!

第三,一些類似婚約標誌物的禮物可以要回來。比如民間結婚之前要送彩禮,要送“三金”之類的,如果說雙方後來因為某些原因,沒有結婚,那麼,按理來講,這些東西和金錢是可以要回來的,一是數額較大,二是它有較為明確的“訂金”性質。既然事情最後沒有達成,那麼,對方也應該將這些東西送返,不然有可以涉嫌欺詐。

第四,最後再強調一下,和女朋友分手,最忌諱秋後算賬,如果說你要把所有的大小禮物都要回來,那她也有可能跟你算“青春損失費”,這樣鬧下去,不管結果如何,對雙方來講,都不是一件很好看的事情,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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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解析課


誠邀。這個問題真的很難一句說清楚。

常理講,第一,戀愛的雙方交往各方面都應慬慎。

收禮和送禮一樣,太貴重的或者超過個人平時消費水平太多的禮物最好先不要(送),等兩人關係密切或基本確定下來後再要(送)。這樣事前明智些對雙方都好,誰也不知道最後會發展到什麼地步。除非雙方都願意付出,而不去事後計較後果。

第二,戀愛中的雙方都應相互尊重。

有些個別女生打著搞對象,談戀愛名義要東要西,收刮完事就走人,或者說不給足想要的禮物就分手。我想說這是不尊重他人和自己,很讓人鄙視。而做為男生也不要總用財物逗女生開心,事情不成後又心疼想要回。請問潑出去的水能收回嗎?

第三,戀愛的雙方都應保留底線。

這是做人起碼的原則。戀愛也一樣,其間雙方時間,精力及各方面都有付出。要說事後損失都有,大小不同而已。單方面要求討回損失也是不妥,應該站在彼此位置考慮,儘量讓雙方都認可而且不傷和氣,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或方法來解決處理事情。

總之,愛情雖有美感,但戀愛中存在的實際問題是很骨感的!切記!切記!


江上柳如煙


一種叫“贈送”。這是一種法律意義上的財產轉移關係,就是,所有權,發生了改變。這種所有權改變的物品,持有人,是物主,可以不歸還。

但作為戀人,一些紀念性東西,一般是歸還的。因分手後,情感性東西,是應該還給物主的。比如,一男生把家傳寶貝贈送女孩,但分手啦,實際上,是女生放棄這東西的持有權,因為,家傳寶物,本就是男生家中,留給未來兒媳的,女生與男生分手,應該歸還男生的寶物。

如果女生不還,起訴後,女生還是要還的。因為,雖是贈送,受贈人,是男生妻子,女生分手,實際上是不接受男生所贈。

但一般意義上的東西,包括價值較大的東西,女生分手後不還,男生是要不回來的,因為,所有權的改變,是愛法律保護的。


鄉村教師發言人馬雲雲


戀愛這是世間常事!愛情這是世間難以琢磨不透的一件事,俗話說得好,天地間情為何物!可你有沒有想過一段不管好的感情,還是不好的感情,都會有讓你嚐遍酸甜苦辣!

送出去的東西就等於潑出去的水,畢竟是戀愛中送出去的東西千萬不要要回來,如果是婚姻上的離異你是可以要回來,說白點有家庭的婚姻離異女方是可以要回自己的錢財,男方也不例外!

如果是男女朋友關係還未結婚的情況下你送出的東西千萬不要要回來,第一,這樣可以給女方的一個提示曾經我愛過你,為你付出過,你喜歡的東西我為你買過!女方時而會想起你,第二,你想要回來可以是可以,但是你是否想過自己的臉面,第三你既然送給她幹嘛不讓她好好的收藏起來作為紀念!

人活在世上怕的是人心,怕的是沒錢,甚至怕的是沒有可讓自己能夠得到的東西!不妨放手一搏好聚好散,作為朋友都能夠比男朋友都還要好


讓我遇見我來擺渡你


都已經說了是買的禮物,那麼說明這樣東西可以人民幣來衡量的,那麼我覺得除了婚戒,其他東西都是已經失去意義的了,送都送了,也就沒有必要再要回來了,不然你可能就是一個渣男了。

談戀愛,分手,最頻繁的地方在哪?——大學,大學四年我同班的同學,女生談戀愛最多的十次,男生六次。如果說每一次分手之後都要把彼此送的禮物歸還,那怕是一件麻煩事了,就算是還給你,你拿著有什麼用呢?花錢約炮也得有點實質性的東西在啊,還有一點有必要說一下沒你要是啥都要回來了,你這是要徹底鬧翻嘛?個人的感覺是若是做不了男女朋友還是可以考慮做個朋友嘛,說不定那天懷念你的好還回心轉意了呢!

兩個人在一起分手無非就是三個字“不合適”可這時代要找到一個合適的你知道有多難嘛?所以你要是有自信啊,就等著馬吃回頭草吧!


喜牧龍智能門窗


做人大方一點,尤其是男人要大器。對她沒什麼好說的,以後不要再和這樣的人交往。過去的算了就算了,你也算花錢買教訓,不過你一定記住不要因此改變你大方的品質。你現在這樣很好,你身邊的人他們也的確是為你不值,但他們教你的方法我認為會影響你現在良好的品性,為了那個不好的人而改變了你自己,變成一個斤斤計較的人很划不來。而且,一個真心喜歡你,想和你在一起過日子的好女孩,是不會無理的要求她的愛人為她花錢,她有自尊,她自己可以買,希望你將來可以遇上這樣的女孩。這事你現在心裡不平衡,但如果你聽我的,對這件事放寬心,以後你回首的時候一定會非常豁達,記住一句話,吃虧是福,我老爸一直這麼說


做個有心人丶


我上學那會,因為分手,女方偷偷的把我買給她的項鍊留給了我,我就鬱悶了,分就分了,何必這樣,一氣之下我就說了一句:要還東西,就把我所有的東西都拿回來;結果是她問我要多錢,我也說了一個數,她說自己沒有那麼多,就給了一部分,頓時無語,她給了錢,我也收了,過了幾天晚上,我偷偷轉了她支付寶,然後拉黑了支付寶,全部還給她,那點錢那點東西,窮不了她富不了我,唉,何必呢。

如果是大物件,車子房子,或者你並不是富有,可以協商,沒必要鬧僵。


帶上孩子快跑


我以為不應該去計較這些,這樣只會你顯得,既不懂愛情,也不懂人情世故。

從而令你被世人所瞧不起,倒不是說在一段感情裡女性付出了時間和青春,你作為男性應該給予物質補償,我認為不是這樣的。

而是說這個東西你已經送給人家了,就是人家的。無關於分手還在一起,朋友或者同事,不管你們的關係如何,這個東西你已經送給人家了,然後去厚臉皮的要回來,我覺得什麼理由都顯得可笑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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