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產業”的陰暗面:怎樣的養老?怎樣的困境?

劉晨,桂林理工大學公共管理與傳媒學院教師

養老,如今被譽為是“陽光產業”,但在“陽光”背後,有著無比的心酸。一方面,護工難招,很多年輕人又不願意從事這一行業,造成“人才問題”。另外一方面,因為各地區經濟水平不同,養老的服務水準也有很大差異。

我們曾在一座三線城市G市做社會調查,發現那裡的床位費一次性補貼是300元/床位,而在北上廣深,這一補貼可以達到5000元/床位[1]。因為區域的政策與經濟差異,子女對父母在養老院裡的投入也有不同。不僅是金錢,情感投入也大不相同,有的子女只是到養老院交錢,甚至不去看一眼老人,有的子女則幾乎每週都去。

在G市,民政部門的投入也相對較少。過去還存在一定的腐敗問題。該市一所養老院的負責人回憶,之前發生過本應是上萬元的財政撥款,最後到他手上,最多隻能買一臺電腦。但“自從‘十八大’以後,有些補助的確是到了賬面上”。

總之,這些問題構成了養老中的一些困境,也展示出了當前養老的一些現象。

▌中國走向“超老年化社會”?

就今天的中國而言,生於1940-1950年代的群體逐步成為老年人的主要人口構成。尤其是在農村地區,這一年代的人的兄弟姐妹人數更多。就人口結構而言,當他們進入65歲後,就會將中國帶入到“超老年化社會”的形態。

國際上有一個通用的指標,即65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如果這一比例高於7%,就可以稱為老齡化社會(aging society),高於14%的是老齡社會(aged society),再往上達到21%,就是超老齡社會(Hyper-aged society)。

2018年,國家統計局召開新聞發佈會時就談到:“截至2017年年底,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經突破2.4億,佔總人口的比重達到17.3%,其中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突破1.58億,佔總人口比重達到11.4%。”全國老齡辦常務副主任王建軍還曾表示:“預計到2050年前後,我國老年人口數將達到峰值4.87億,佔總人口的34.9%。”


“陽光產業”的陰暗面:怎樣的養老?怎樣的困境?

▲ 2010年4月,遼寧瀋陽市鐵西區勞動公園許多老人在曬太陽。為了應對東北地區人口“負增長”的情況,遼寧省在2018年6月印發了《關於印發遼寧省人口發展規劃(2016-2030年)的通知》,其中還提出“開發老年人力資源”,實施漸進式延遲退休政策,逐步完善職工退休年齡政策,有效挖掘開發老年人力資源,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庫。大力發展老年教育培訓,支持老年人才自主創業,鼓勵專業技術領域人才延長工作年限。 © 圖蟲

達到這樣的一種人口結構,與多方面原因有關,例如人口健康度提高與死亡年齡推遲、養育子女的成本提高、生育觀念改變、女性的教育水平提高……如果拋開老齡化率而只看生育率,有學者還曾指出:“中國的出生人口將從2018年開始,以每年減少30萬到100萬的速度進入雪崩狀態。”這無疑會加重人口結構的“倒三角形”模式,比例極高的老年人口處於最頂端,而這並不是一個健康、穩定的人口結構。

根據我們對G市的調查,發現養老院已經從16年前的6家發展到現在的300多家(服務質量參差不齊),而就其中一家F養老院來說,收養45個以上的老人才能實現盈利。但該養老院只有35位老人,負責人告訴我們,這是他的第三家養老院,其餘的兩家養老院共有95人。

他之所以做養老服務,一方面因為這是“陽光產業”,社會正在步入老年人越來越多的階段。另一方面也是機緣巧合,16年前,某區民政的負責人是他的愛人的同學,區裡想辦一所公立養老院,問他愛人是否願意做。他們由此“誤打誤撞”從旅遊產業轉到了養老產業,一做就是十多年。他兒子也從銷售轉入了這個產業。而且在F養老院周圍,至少就還有四家養老院,大家可謂“一窩蜂”地湧了進來。

總而言之,無論宏觀層面還是微觀層面,人口老齡化是目前中國的一個社會形態,而我們要做的,是如何更好地發揮社會力量來服務養老,因為市場化的社會有利於養老產業發展。進一步說,如果讓政府“全能主義”來做公立養老,不利於通市場競爭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相反還會給政府增加成本和負擔。政府要做的,是為老齡化社會做好制度建設。

▌何以養老:養老院的“養老成因”

到底是哪一部分人在養老?

據我們對F養老院的調查,發現多半是“擴展家庭”中的人在養老,比如一個家庭中,一對夫婦除了子女之外,還有父親母親、爺爺奶奶,那麼往往是爺爺奶奶去養老。

為什麼是這個群體呢?用農村的話說,就是“沒有地方站了”……因為子女沒有精力去照顧這兩個人(爺爺奶奶;或者其中的一個人,比如喪偶的一方,爺爺或奶奶),為此,在家庭能力有限的情況下,就會把他們送到養老院。

一般而言,在G市,如果住在養老院,每人每月需要花費3000元左右,比起在家裡請保姆照顧,要相對“划算”一些。即便如此,對於一個在三四線城市的普通家庭而言,每月3000元左右的開銷也不是一筆小數目。但子女又不能不為父母養老。

F養老院的負責人告訴我們:“送過來的人基本上就是那種家裡無人照看,或者沒有精力照看的老人,他們出錢,然後讓老人在這個地方養老。”他還說:“也有一些主動要求來養老院的老人,比如某大學老師的父母,看著孩子們成天忙到晚,為了減輕孩子們的負擔,選擇到養老院。”其實,這樣的一種說法符合中國傳統的文化邏輯,即“為孩子著想”,進而主動脫離“擴展家庭”。

據我們觀察,在F養老院,老人們在一起經常做的活動是看電視、聊天,打牌等活動卻比較少,因為這裡的多半是“患者老人”,比如“老年痴呆”,或有疾病的老人,他們的身體行動不方便,有的走路都比較困難,有的則坐在輪椅上。

此外,在訪談過程中,一位“痴呆老人”走來走去,但負責人並不讓其出去外面曬太陽,怕他走丟,只能在房子內活動。據負責人和護工說,這位老人之前“發瘋”過一次,將門鎖狠狠地砸在地面上,把地面的地板都砸壞了。與此同時,在訪談過程中,這位老人又走到門口,依然希望出去,但負責人用本地話說了幾句,老人又轉了回去。養老院首先保證的是老人的安全問題,其次才是伙食、醫護(24小時巡崗,查看老人們的狀況)等。

負責人說:“這些老人,有的很希望來養老院,因為有老年人作伴,而在家中比較孤寂和孤獨咧。”也的確如此,很多時候他們都會聚在一起聊天,這種同類群體往往更好交流。

養老院裡發揮的養老功能與很多因素有關,比如家庭、文化、觀念因素,對於安全的考慮等。養老院發揮的最為主要的,就是代替子女照看。正如負責人所說:

“在我們養老院,護工去親手為老人端屎端尿的照顧,估計很多子女對自己父母都難以做到。”在這個邏輯下,為了更好的“照顧”老人,老人就去了養老院。


“陽光產業”的陰暗面:怎樣的養老?怎樣的困境?

▲ 一處養老院的走廊和走廊上的老人們。 © 圖蟲

▌何以困境:養老院裡的悲情敘事

雖然養老是一個“陽光產業”,也面臨著很多困境。困境之一在於經濟壓力,如果不是發達地區,政府補助往往無法達到一個床位幾千元的標準,加上政府的其他投入也不太充足(比如護理補貼等),所以,養老看似是“陽光產業”,但對民營養老院來說,在盈利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在一篇名為《掙多少錢才能進養老院養老》的文章裡也有提到:“現在的養老院都是以公益的名義,也有大量的國家補貼,但是,你覺得像樣的,想住進去的話,恐怕費用還是一個大問題,大量的補貼主要是用在建設上,還沒有往個人身上補貼。雖然民營養老院正在遍地開花,但是人家不可能不考慮盈利這個主要目的。”

另一個困境在於“護工”這一職業。這裡所說的主要是看護老人的女性。F養老院的負責人說:“現在招人比較難找,比如說一些中專學校畢業的學生,雖然是學醫的,但是人家不願意幹這份活啊?怎麼辦?就找農村的女孩子,他們沒有什麼文化,一個月3000多塊錢對他們而言已經算比較多的了。問題是,護工又需要考護工證,但這些農村的娃娃們又沒有文化,你讓她們怎麼考?這不是矛盾嗎?”他顯得倍感無奈,

既要人做事,又無法招到專業性的人,只能招來一些不專業的人來“充數”,有的還是通過熟人介紹的。

此外,在這樣的人才困境下,很多操作是不專業的,比如“輸氧”,如果做不好,會直接威脅到老人的生命,而一旦有老人在養老院死亡,他們的子女往往會“追究到底”,揪著“人為操作失誤”不放,要求賠償。F養老院的負責人說:“我之前做這一行,最開始的時候,腦袋的神經都是繃著的。現在好些了。”

他還告訴我們:“我姐姐退休後來這裡幫忙。同時,我還請了一個親戚,否則根本忙不過來。即便給再高的工資,有時候也是沒用的,因為誰願意去照顧那些老人呢?不是病,就是其他。久病床前還無孝子呢,何況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去照顧。”

他接著說:“這些從農村上來的女孩子,之前有到沿海城市去打工,後來沒混出名堂,又想回到家鄉,在沒有選擇後才選擇這個工作。”“再說了,這個錢又不多,那些畢業的大學生,隨便去深圳廣州之地打個工都比這個賺得多,還不這麼麻煩,所以在護工這個問題上非常困擾我。”

除此之外,在養老院還有一些悲情的故事值得人去深思。在此,以個案的形式表述,希望這些事情能夠引起社會警醒。

個案一:“抬著棺材找蓋子”

“抬著棺材招蓋子”是當地的一個俗語,意思就是說,人已經快要死了,但在死之前,希望藉此來撈一筆錢。某老人的子女就是這樣做的。他對F養老院說盡好話,反覆要求養老院收留他的父親,最後負責人與其談定的價格是2600元每月。但該子女沒有給養老院說明其父親已經患有一些疾病。

就在老人入住的第二天下午,午睡時從床上滾了下來,去世了。

之前,在進食方面,護工只餵了一個雞蛋。不是護工不給老人飯吃,而是老人自己不吃。因此,養老院鑑於這樣的情況,給老人的兒子去了電話,建議到醫院去,但他不聽,也沒有采取相應的方法來應對自己父親的這一問題。

當這位老人去世了之後,其子女(在沒有與養老院先溝通的情況下)把警察、醫生和法醫等全部“弄”了過來,並叫來了當地民政部門的一位領導。從下午2點多到凌晨1點,死者的子女和養老院“扯皮”,老人卻穿著褲衩一直躺在地上沒人收殮。最終,在民政部門的領導勸和下,“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養老院賠償了1.5萬元人民幣,而這位老人“住”在養老院的2天費用則一文未收。

F養老院的負責人告訴我們:“如果都這樣搞下去,我還怎麼開養老院?本來這位老人就有病,但是他子女又不說,我本來是好心收留,但最後得不償失。用我們當地的話說,這就是‘抬著棺材找蓋子’,我們養老院就成了這個蓋子。”

個案二:“子女拔了母親的氧氣管”

人有很多死亡的方式,但被自己子女“親手殺死”估計是少數,在F養老院就發生了一起疑似子女拔其母親氧氣管導致其死亡的事件。但最終誰都沒有被追責,養老院也沒有賠償。

某天中午,某子女來到該養老院的二樓,此刻是午睡時間,而後下午2點多,護工巡床的時候發現老人死亡,便急忙通知其家屬。

通過調查監控視頻,以及根據該子女的某個要求推測,此老人的死亡是其子女造成的。具體而言:該子女之前還曾打電話給養老院,請求幫忙拔掉管子,但是養老院並未同意。他之所以提出這個“要求”,是因為他們家無力再出資讓這位患病的老人在此養老和去醫院看病。間接的監控視頻則更能將懷疑指向老人的子女。

綜合上述個案來看,都是老人死亡的問題,都幾乎涉及到“不孝”的問題,但有的子女是以老人來“訛錢”,有的則在經濟壓力下選擇殺死自己的父母。聽起來可謂是駭人聽聞,但養老院又能怎麼做?

所以,養老院除了面對一些經濟壓力與人員壓力之外,還要面對倫理問題,面對一些“碰瓷”事件。F養老院的負責人對我們說:“其實做養老也很困難,不是外部看到的那樣,說起來是賺錢,是‘陽光產業’,其實承擔著很多風險啊。”

同時,在“個案一”發生後,他說:“我老婆勸我不要在做這一行了,無比的頭疼,如都這樣搞,我是精神上無法承受了。”而後,他告訴了他兒子想放棄辦養老院的想法,但其兒子卻不同意。

至今,他經營著三家養老院,告訴我們:“我做這一行,已經16年了,算是什麼樣的人都見過。我算是把人性這個東西看透了。”

我們常常說,要老有所依,老有所養,而在一些養老院,我們看到的卻是另外一幅場景。這無不拷問著我們的養老機制,乃至文化與制度上的建設。


“陽光產業”的陰暗面:怎樣的養老?怎樣的困境?

▲ 在浙江的一處養老院,服務的志願者也住在其中,只要每月做滿20個小時的志願服務,就可以抵扣相應房租。 © 浙江新聞

所以,在面對養老這個問題時,既需要國家加大扶持力度,也需要培養養老方面的專業人才,換而言之:需要專業化的、標準化的養老機構。

同時,當一些奇特的個案出現時,這對那些民營的養老院是否構成了傷害?有沒有相關的制度予以公平的處理和監督?這也是一個需要在法律上發力解決的問題。

目前,四川、河北等地都出臺有一些關於養老服務補貼制度的政策性一件或細則[2]。類似這種以補貼、提高服務,或者對養老機構評級的辦法,雖然可以改善一些現狀,但化解一些養老困境,還需要在養老院的內部進行調查和摸底,從而才能解決“錢”之外的一些問題,才能讓這個產業真正成為“陽光產業”,才能納入社會力量來共同解決我國的養老問題,服務好我們社會的老人。

相反,沒有一個好的社會保障,老人的問題也會是“年輕人的難題”,更是“家庭的難題”,而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是社會穩定的基礎。所以我們要努力推動它的進步,這就需要我們每個責任主體參與併發揮積極作用,並且也要意識到——“每個人都會變老”。

[1]另據資料顯示,在杭州,開辦一家上規模的養老院,按規定必須要有30個床位,分攤到每個床位的啟動資金不能低於5000元,符合條件後,申辦人可向所在的區(縣)級民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現場審查後發放《杭州市福利機構開業許可證》;在無錫,根據《無錫市區和會辦養老機構補助辦法》等政策規定,建立每張床位最高50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和每月每張床位60-100元的日常運營補貼機制,還明確了公益性項目用地可以劃撥、水電氣、有線電視和稅費等可減免等十多項優惠政策,積極吸引社會力量參與興建養老服務設施。同時,無錫市還對低保、低收入和80週歲以上的三類特殊老人給予月人均200-600元的無障礙進入機構養老的補貼。

[2]成都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困難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補貼制度的意見》,裡面有談到:“對居家和社區養老的低保家庭中的自理老年人及低保邊緣家庭中的中度及重度失能老年人每年給予600元基本養老服務補貼,比原有標準每人每年增加100元。”“對低保家庭中的中度失能、重度失能老年人分別給予每人每月300元、500元的基本養老服務補貼,均比原有標準每人每月增加100元。”“補貼對象在補貼用途範圍內與服務主體簽訂協議,自行選定服務項目、服務主體。包括:(1)助餐、助潔、助急、助行、助浴、助醫服務;(2)社區日間照料、機構供養服務;(3)老年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服務;(4)其他符合規定的為老服務。”此外,河北也出臺了相關的文件,“省廳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局分別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依據《河北省養老機構星級評定細則》,對申報四星、五星級51家養老機構和申報二星、三星級370家養老機構進行了評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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