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設置城區載客經營三輪車
禁行區域的
通 告
為創造更加安全、暢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環境,增進“百城提質”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縣政府同意,在縣城主城區設置載客經營三輪車(四輪車)禁行區域。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行區域
溫泉路以西,棠溪路以北,西二環以東,北三環以南縣城主城區內的所有道路。
二、管理措施
對違反本通告,不按規定駛入禁行區域的,縣城市管理局將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三、本通告自2018年12月10日起正式實行。
特此通告
泌陽縣城市管理局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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