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法院集中宣判2件惡勢力犯罪案件

寧德網消息(閩東日報記者 鄭雨桐 通訊員 鄭濤)

11月30日上午,福鼎、霞浦兩地法院同時敲響“法槌”,宣判惡勢力團伙案件2件5人,以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開設賭場等罪名對相關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至四年不等的刑罰。這是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寧德法院集中宣判的第二批惡勢力犯罪案件。

經霞浦法院審理查明,2017年以來,被告人吳某坤糾集被告人何某喜以及林某譚、林某、熊某昊、黃某溶、“眼鏡”、“阿豹”等人在霞浦縣城區以暴力手段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犯罪活動,形成以被告人吳某坤為首的惡勢力團伙,為非作惡,致一人輕傷、二人輕微傷,一次任意毀損他人財物損失價值達人民幣11040元,擾亂當地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霞浦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吳某坤、何某喜、肖某印、阮某龍等人十一個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

在福鼎法院宣判的案件中,2016年以來,被告人夏某某受雷某進(已判決)糾集,夥同朱某利、候某敬、陳某彬、李某光、陳某海、蘭某成、王某某(均已判決)等社會閒散人員,形成以雷某進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在福鼎市城區和鄉鎮內多次實施打架鬥毆、開設賭場等犯罪活動,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福鼎法院分別以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判處被告人夏某某三年十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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