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婚姻是無效婚姻,據婚姻法相關,這樣的人是禁止結婚的!](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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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起,這種婚姻是無效婚姻,這樣的人是禁止結婚的!
現在提倡戀愛婚姻自由,婚姻觀念的不斷開放,也新增出了很多不同的婚姻觀念和思想態度,但為什麼結婚的時候,還會有人不被允許結婚呢?
法律上是否真的存在禁止結婚的情形呢?很多人都表示懷疑,現在很多國家同性戀都合法化了,難道自己還不能自由戀愛嗎?
這不,小王和女朋友莉莉領證的時候就出現這種問題。
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告訴小王,他和女朋友莉莉不能進行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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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讓小王摸不著頭腦,自己和女朋友都是健康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憑什麼就不能給自己登記結婚呢?
《婚姻法》第七條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而小王和自己的女朋友正好就屬於這種關係。
原來,小王和自己的女朋友是表兄妹關係,二人從小一起長大,感情十分深厚。
隨著時間的推移,兩人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了,本想著沒關係,反正現在戀愛婚姻自由。
殊不知,卻被告之不能結婚,而且還受到了親朋好友的歧視和反對。
近親結婚,不僅會導致後代的問題,還會影響到自己的生活。
當然了,除了這一點,還有幾種情況也是法律上禁止結婚的情形。
根據《婚姻法》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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