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信用社取了10萬元,其中一個少了1400元,找他們,他們說離櫃概不負責,大家怎麼看?

平凡之路25447


如果是別的銀行取錢一下子少了1400元,我是不太相信的,但是如果是信用社,感覺還是有這種可能性的。


我老家的村子就有信用社,前幾年很多農戶賣地有了幾十萬元,都存到了信用社,利率也比國有大行高很多。但是這些錢都被借貸給了某些人,最終追不回來了,我叔父存的60多萬元至今沒能拿回來。

離我家不遠的一位農民也拿到了一大筆賣地的錢,最初很開心的講存一年可以買輛汽車,結果一年後確實用利息買了一輛汽車,可惜錢再也拿不回來了,如今他是我們縣年齡最大的滴滴司機。


正規銀行現在設備都更新換代,有聯網並能夠記錄每張紙幣冠字號的點鈔機,有360度無死角的監控。10萬元不是一個小數目,支取前一般需要預約,支取時都還會過兩遍點鈔機,出現數額不對的概率是極低的。


何況正規銀行每天都要核對賬目,一旦賬實不符就要逐筆核查,找不到問題就不能下班。差了1400元,也許取款人還沒發現銀行的電話就已經到了。


當然,上面說的是正規銀行。


既然說是信用社,那麼不妨思考一下,取款前是否預約了,取款時是否經過了點鈔機,以及自己當時有沒有使用點鈔機清點一遍。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取出後錢有沒有經過別人的手,自己有沒有購買了什麼東西。如果排除了自己的原因,那麼可以到銀行要求核查當時的取款記錄,查看冠字號,調取當時的監控。


如果銀行不配合,還可以報警,以及到當地人民銀行投訴。


最後,取款一定要自己清點一遍,別的地方不一定有點鈔機,金融機構一定有。平時多一份小心,事後就能少很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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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這10萬塊錢是在哪個地方的信用社取的?是在一些大城市的信用社呢,還是在一些鄉鎮裡面的信用社呢?

如果你是在一些大城市取錢的,那我認為出現這種情況的還是比較少見的。



雖然離櫃概不負責就像一根針一樣,深深的紮在每一個客戶的心裡,也許大家對銀行已經形成了一種刻板印象,認為離櫃概不負責是銀行一概的霸王做法。所以每當大家聽到離櫃概不負責的時候,都會對銀行莫名的感到反感。

但目前在一些大城市的銀行機構,離櫃概不負責,這種標語已經不存在,正規的銀行目前是不會放出離櫃概不負責這種標語出來了,如果敢放這種標語出來,那這個銀行的業務肯定會大大縮水。

目前在一些正規的銀行,其實不管是多給錢還是少給錢,都會通過合理的方式去處理,不會說離櫃概不負責。因為如果銀行正規操作的話,每一天工作結束之後,都會對結算款進行清點。在櫃檯實際的工作過程中,多收了儲戶的錢叫“長款”,少收了叫“短款”,長短不可相抵,就算一天下來出了兩筆問題,庫裡的錢總數沒問題,還是得一筆筆清,而且不論是出長款還是短款,對櫃員來說都是一件很頭疼的事,如果處理不好,那一整年的獎金就沒了。

所以如果銀行在當天工作結束後,清點現金過程中發現結算款比賬面上的錢還要多,那銀行就會一筆一筆去核對,並調取監控進行核對,然後把問題找到,如果問題客戶能聯繫上了,銀行一般會及時聯繫客戶,如果聯繫不上客戶,那銀行一般會等待用戶自行前來銀行進行處理,不管哪一種做法,銀行最終的目的就是為了平賬。

如果你是在小地方的信用社取的錢,信用社少給你錢,然後說離櫃概不負責,我認為是有可能的。



和一些大銀行不同,目前很多小的信用社都是獨立運營,而且管理很不規範,而且這些信用社對於服務意識很漠視。很多小的信用社,甚至當天工作結束之後都沒有做清點工作,也有的信用社連攝像頭壞了都沒有及時修理。

而且有些小信用社的工作人員工作也很不負責,工作當中三心二意,所以出現少給用戶現金不足為奇。而且一旦遇到信用社少給你錢的,你還真不好辦,因為你要證明信用社少給你錢,你必須舉證,像一些小信用社,他是不會配合你取證的,所以一般出現這種情況,很多客戶都只能吃啞巴虧。



但是我覺得如果信用社出現少給錢給儲戶的,如果經過協商之後,信用社不同意把把少給的錢補上,那我認為儲戶可以以不公平競爭將信用社告上法院。

因為信用社掛出離櫃概不負責這種提示明顯有違背合同法的意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所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因銀行與客戶之間是一種以提供服務為內容的協議,其中的關於‘離櫃概不負責’的規定,屬於銀行單方制定的格式條款。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乃至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而“概不負責”這種“簡單粗暴”的聲明顯然並不符合這一法規。


貸款教授


你看你有多無聊,天天編造一些無聊題目引關注刷存在感。要黑一個行業要黑一個人都要黑得有依有據有點水平,不是單靠自己個人想象,及隨便一句話就可以黑到一個行業的。

銀行工作是一個高薪高福利的職位,很多人靠關係金錢等手段,才好不容易捧上這隻金飯碗,為你這區區1400元而自毀前程,自砸飯碗?

再說,銀行窗口都有360度實時刻監控,凡鈔票檢驗,點計數量時都有監控紀錄,最少反覆操作二次或以上。

我看你還是把精力放在工地搬磚上,努力掙夠它十萬元,存入銀行後再取出來,看看他們是否會坑你少給你1400元。


言由心聲5


現在的銀行一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吧?

首先從櫃員的角度分析,少付了錢,勢必晚上現金庫會出現長款,這是很嚴重的問題。一般都營業網點都會不遺餘力的通過查憑證、核對整理單和調閱監控來找到出處,然後想盡辦法聯繫客戶,請求客戶的諒解,然後給櫃員記差錯一次。

再次從技術的角度出發。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人民幣2015版和2005版是現在市場上主要流通貨幣,之前的版本(1999版和很舊的2005版)已經在不知不覺中被銀行回收交回人民銀行,禁止流通了。現在的人民幣都有一項技術,叫冠字碼。而且所有銀行網點都配備有可識別冠字碼的點鈔機和記錄收付冠字碼的後臺系統。您大可通過公安機關去要求查詢業務冠字碼信息,從而合理的找回自己的損失。

最後,銀行最重視的就是聲譽風險。一旦一家銀行的名譽收到損失,蝴蝶效應下帶來的可能是非常巨大的損失。所以,不會有銀行做出如此厚顏無恥的事情,不考慮客戶的個人損失,不考慮櫃員的道德風險,任由客戶的錢遭受損失,客戶的利益被侵蝕。銀行現在其實也是弱勢群體,最怕出事。

綜合以上三點,我其實懷疑事情的真實性。當然,偏遠地區可能會發生吧,畢竟鳥大了什麼林子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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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確定是銀行少給的,還是您在路途中不小心被別人順手牽羊的,或者您忘了自己用掉了?如果是後兩種,那就無能為力,就只能自認倒黴吧,以後多個心眼。如果是第一種,這個您可以放心,因為銀行櫃員每天晚上下班時都會盤點自己所有的現金,以保證賬實相符,多的錢工作人員肯定會想法設法找出來的,他們可以翻閱當天辦理的憑證或者調閱當天的監控,把差錯找出來。不要以為櫃員都希望自己多錢,不存在的,因為一旦多錢肯定有客戶少給了或者幫客戶少存了,不找出來難道還等著客戶找上來投訴,不值當。提醒廣大朋友,以後櫃檯上金額不大的最好還是要求櫃員點一下,對雙方負責。人家櫃員在幫我們點的時候我們也要好好看著計數器,不要到時候又說自己沒看計數器,避免不必要的口舌。最後,其實想教大家一種方法,現代社會屬於電子現金社會,大家能刷卡或者轉賬的,儘量不要現金交易,畢竟現金容易出現上述問題,而且我之前還遇到過很多這樣的現象,雙方借錢,結果債務一方不承認,因為債主的借條毀損或者其他原因,而且當時又是現金交易,不存在轉賬記錄,雙方只能打官司。所以如果是轉賬的話一定是會有記錄的,大不了去銀行查,大家要學會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謝謝大家!


親親親愛的越越


這個問題還是處在你自身。

就是說,在你支取現金時要求當面清點。當然清點是銀行櫃員在你面前用點鈔器清點。一般點鈔器的數字顯示是朝著客戶的。實際上銀行櫃員一般也是這麼操作的,首先他要拆捆拆把,然後逐一用點鈔器清點過數,再逐一捆把,在清點完後,再將支款憑證遞給客戶簽字。而客戶簽字說明已認可款項數量,最後櫃員將支取款項遞給客戶,至此一筆現金支取業務完成。如果客戶認為有問題,一般櫃檯外還有一臺點鈔器供客戶使用驗證。

在一般情況下銀行的點鈔器是準確的。如果銀行點鈔器不準確那問題就大了,這就意味收付現金都不準確。一般也不會出現這種問題,因為銀行在收現金的時候會先手點一邊,再機點一邊,一旦點鈔器有問題當時就會發現,會即時處置,一般會換一臺。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很難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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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回家了才發現的話,這個誰也說不清。如果確實是銀行少了,你是否有證據?如果取100萬,我們都不會說是1萬1萬數吧。這就是霸王條款。但是如果銀行給你多數了1400,我想他一定會找到你,公安局也會找到你的,你就違法了。所以說取錢的時候儘量叫他在點鈔機上每1萬元都數2遍,應該不會有問題。



陽智庫


關鍵詞:信用社、少了1400元、離櫃


回答

1、信用社也有監控,建議第一時間到櫃檯反應實況,協商查看相關錄像,甚至相關取錢數據。或者聯繫警察,共同協商,儘可能把損失降到最低。

2、10萬塊錢不是少數目,以後遇到取錢這種情況,還是當面數清楚。對誰都是好事。


延伸,換另外一個角度,假如銀行多給你1400元,你又會怎麼處理?



叮咚錢包


首先你要確定真是信用社少給的,取的錢是不是整捆?櫃員給你錢時有沒有清點?離櫃時間有多長?如果離櫃時間在一天內,你可以拿你的有效身份證,銀行卡或存摺,存取款回單找當事櫃員和會計主管反映。因為,信用社每天都要扎帳,多了1400元肯定要查找原因。如果你反映的情況屬實,你找回來的可能很大。因為銀行有規定,長款歸公,短款自賠。不管長短款,都屬於差錯,要受到處罰。如果真的少給,會退給你的。,


苗克華


為什麼當時不數清除,當時點清楚了就沒有後面的問題了。銀行也是,這次是少給了1400說什麼離櫃概不負責。如果是多給了1400銀行會不會離櫃概不負責?這是不是屬於民事財產糾紛了?直接報警處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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