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待黃海霞“成績是自己的”事件,你覺得怎麼處理最合理?

大雪如濤風如刀


這件事沸沸揚揚,已經引起了非常大的關注。目前,調查結論已經基本做出:

一是黃風玲確實是頂替了黃海霞的學籍;

二是黃風玲的中考成績系其本人考試取得,與黃海霞無關。

根據調查,長葛市教體局根據初步的調查,對黃鳳玲做出了“停職”處理(見下圖)。

調查結論出來之後,後續的問題,其實可以歸結為三個問題:一是該不該處理;二是該怎麼處理;三是如何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下面,三水三心就這三個問題,來談一談自己的看法

第一,頂替學籍,已經違規,應該處理

目前,在網絡上,關於應不應該處理,爭議頗大。主要有兩種聲音:一種認為為了弘揚正氣,應該處理;一種認為這是歷史造成的,涉及的人數眾多,一旦各地爆發,可能引發更嚴重的問題,不應該處理。

可以說,這兩種聲音,都有道理。但從法治的角度,我們應該在社會上掀起一正義的聲音——只要犯了錯,就要受到懲罰——這與我國古代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是一個道理!

實話實說,在上個世界80、90年代,頂替學籍的實情,絕對不是個案。三水三心上中學的時候,班上有一個同學,復讀了9年,比我們打了差不多十歲!而那個時候,也確實有同學因為家庭或者成績等各種因素輟學,於是,利用一些操作,將學籍劃給了其他人。有一個網友就說,他們當時,一個年級有20多人是頂替學籍的!

1.法不責眾,不能成為理由

那麼,人多,是不是就不應該懲罰呢?我們知道,當今社會,有一種現象,就是“法不責眾”——大家都這樣,法律不會懲罰。這種風氣的蔓延,就導致很多的社會問題,比如,大家非常關注的食品衛生安全問題,“大家都這樣”啊,“要處理都處理”——這其實是在用所謂的多數綁架公平與正義!

2.非法獲利,應該受懲

再者說,一個社會,必然需要倡導一種正氣,我們要讓非法獲利者、違規獲利者,有一種如坐針氈的感覺,至少,不能讓這些人可以理直氣壯的工作和生活——因為,你是依靠手段得來的!

3.侵犯他人權利,需要償還

還有,復讀生用應屆生的學籍,那麼,對於其他應屆生公平嗎?我們知道,錄取招生都是按名額分配的,舉個例子,許昌師範給長葛市分20個名額,黃風鈴用往屆生的學習成績、應屆生的身份,就佔據了一個名額,那麼,第21位的同學,是不是因此就被“偷走了人生”呢?

所以,三水三心以為,這件事,必須要處理,否則,正義得不到伸張,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得不到執行,只會給後來人造成一種負面的影響!

第二,在處理是要考慮歷史的特定性,過重過輕都不合適

但最後的處理,又該怎麼樣才合適呢?其實,網絡上還是有不同的聲音。有人認為,既然入學的條件都不具備,那麼,就應該開除公職;還有的網友認為,應當返還所有不當得利,就是把所有的工資退出來。

三水三心以為,這確實是有一定的歷史原因造成的,完全讓個人買單,也確實不科學。但在這一點上,需要根據當時頂替學籍的不同情形來確定:

1.學校為升學率而讓黃風鈴頂替學籍,學校有關人員應該擔責

如果當年的學籍,是學校為了提高升學率或者知名度等做出的,那麼,當年的校長以及相關責任人,應當受到一定的處罰。

一般來說,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當初是有處理辦法的。這種情況,予以適當的黨紀政紀處分,比如警告之類,就應該是差不多的了。

2.有人利用利益交換或以權謀私,肯定應當受到黨紀政紀處罰

那如果有當年學籍頂替過程中,有利益交換比如,家長請客送禮之類,主管或則負責的人員,收取了禮金禮品之類,這個性質,就已經發生了變化——這叫做行賄受賄,性質肯定嚴重得多了!

還有每一種可能,就是有人利用職務之便呢?比如,黃海霞聲稱黃風鈴有親屬曾擔任校長,那麼,如果是利用職務之便,以權謀私,性質有不一樣。

所以,如果有這個情節,處理肯定應該更重一些,也就是說,當地的紀委監委應該介入調查,查明事實真相,於是適當的紀律處分或者移交司法——只是,這種情況,時隔久遠,事實真相不明證據不確鑿的話,多半也只能不了了之!

3.頂替學籍的受益人,也因根據不同情形收到不同的懲罰

不管年齡多大,黃風鈴那個時候還只是一個學生,其社會閱歷等各方面,讓她自己操作頂替學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在這起頂替學籍事件中,毫無疑問,黃風鈴是最終的受益者。如何處理更加合理呢?

三水三心以為,如果是學校做出的頂替學籍的決定,那麼,黃風鈴其實就只是一個棋子,如果後面他具備作為一個老師的各種資格,那麼,處理黃風鈴老師,並不合理!

那如果當年的學籍頂替事件中,涉及到行賄受賄以權謀私的話,那麼,黃風鈴就應該受到處理。個人以為:一是應當調離教學一線,從事後勤服務工作;二是降低工資待遇;三是予以適當的政紀處分,比如嚴重警告之類。

這裡還有一點需要強調,如果劇情出現反轉,參加中考的是黃海霞,那麼,黃風鈴冒領錄取通知書的情節成立,就應該開除公職、追回非法所得(別人的勞動還是應當承認,只是,需要按照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扣除)!只不過,據目前的情況看,這種幾率,幾乎不可能發生。

第三,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才是關注的重點

三水三心以為,對待任何問題,其實,我們都要本著向前看的態度,“懲前”的根本目的是“毖後”,就是要讓後來人知道,任何違法違規的行為,都要受到懲處,不要以為時間久遠,就可以高枕無憂了。

這些年,國家大力開展電子學籍的建設工作,管理也更加規範,招生錄取過程中,這類頂替的事件,在想要發生,幾率已經非常小了。

但就是這樣,學校也好、學籍管理的有關部門也好,還是要打起十二萬分的精神,一切按規辦事、按章辦事,不要心存僥倖,要知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終究會由翻船的那一天,真的到了那個時候,你才知道,法律的威嚴,可是,已經為時已晚了!

總之,對待這件事,我們要用辯證的歷史的眼光來看待,既要讓犯錯的人得到懲罰,又要讓歷史的事實得到尊重,更重要的是,我們要以“前車之鑑”作為”後事之師”,築牢制度的防線,讓公平正義得以彰顯!


三水三心


黃海霞連哭加叫,說成績是她考的,可連考試時間地點和同班同學以及班主任的名字都不知道,實在有點可笑。現在官方公佈的真相出來了,是黃風鈴用她的學籍參加了招生考試,而她早已經輟學賣肉去了。至今二十多年過去了,黃海霞舊事重提,筆者認為一是自己提出的一些目的要求沒有達到,二是羨慕嫉妒恨的心理在作怪。對於黃風鈴,參加了招生考試,但冒用她人學籍,改物理考試成績等,作為一個學生來說,本人是不能辦到的,背後肯定有黑手暗中操作。目前,黃風鈴又被停職,也是一個受害者。鑑於當時的實際情況,冒用他人學籍頂替考試的很多,又過去了二十多年,可不預追究。但是偷改考試分數,把考了58分的物理成績改成80分,這與法與理都不容,嚴重破壞

了高考的公平性和嚴肅性。同時,當年的物理分數最高才60分,而她卻考了80分,難道負責招生的工作人員都看不到。希望一追到底,查出責任人,嚴肅處理。還高考一片藍天淨土,讓人民放心。


錦繡大地山河


這件事鬧到現在,基本事實也就差不多出來了。黃鳳玲頂替黃海霞學籍已經不重要了,當年中考是誰考試也不重要了。那張被塗改的成績單才是問題關鍵,還有黃鳳玲遷走“黃海霞”這個戶口,把真正的黃海霞弄成黑戶,真正要砸人飯碗的是黃鳳玲吧?還有她自稱物理58可成績單分數是80,然而當年物理總分是60。她背後幫她頂替學籍塗改成績遷人戶口這些人到底是誰?一個做了這麼多違規違法事情的人,居然還有那麼多人幫她說話,心裡沒有鬼誰信?



白天黑夜992


誰才是被毀了一輩子的人?

“堂姐頂替自己的成績上學”事件一次又一次反轉,網友已很難判斷孰是孰非。11月30日,長葛教體局官方通報黃海霞堂姐成績系本人考試取得,事件中一些環節上的真相已可做初步判斷。

前不久,當黃海霞面對鏡頭哭訴自己堂姐頂替了自己的學籍,上了師範學院時,網友紛紛表示憤怒,併為她打抱不平。然而,今天,當堂姐方面回應成績是自己取得的,只是借用了學籍,自己也能找到證明時,堂姐冒名頂替堂妹成績上學已不成立。

黃海霞一再認定是自己參加的考試,再讓她回憶具體細節,她表示自己記不清,不知道考了幾天,也不知道考了幾門,關於物理考試的成績也有矛盾和疑點。黃海霞是不是在撒謊?

堂姐黃風鈴因頂替學籍一事被停職,至此,輿論已經將堂姐害苦。就頂替學籍這個特殊歷史時期的遺留問題,當時學校對政策的變通使用,“挽救”的都是那些成績優秀的“復讀生”,這些復讀生憑的都是自己的實力,這和不擇手段用別人成績冒名頂替取代別人去上學完全不是一個概念。

從情感上講,堂妹的“翻舊賬”,讓能品味小人物奮鬥艱難的人們內心五味雜陳,對堂姐恨不起來,對堂妹也同情不下去。拋開當時的歷史條件,用現在的政策標準來對堂姐頂替學籍一事做過度的處理,相信不少網友在感情上也不好接受。

從目前官方公佈的主要信息來判斷,堂姐的工作能走到今天,也是自己的“奮鬥”結果。若就此丟掉了工作,那麼,品味一下,堂姐和堂妹二人,誰才是被毀了一輩子的人!


法語良言


熱鬧一週,基本情況出來了,回答設問,個人觀點。

一、堂妹黃海霞,或叫黃偉霞,舉報部份不實。其本人中考前已棄學,中考是黃風玲的成績是黃風玲的,黃風玲頂了黃海霞的初中學籍,沒有給黃海霞造成利益損失,不存在賠償;戶籍已追回,姓名權依舊在(曾用名黃海霞),沒有給生活造成不便。更多的主張?似乎已找不到。

二、堂姐黃風玲,或叫黃海霞(頂來的名字),有錯,該受處理。現在核心問題是該如何處理?要考慮歷史,還要考慮未來,頂初中學籍這個事是一干人馬多環節造成,黃風玲只是其中一份子,且是25年前的事,當教師22年能力、表現也不錯,給個行政警告、不得提職可以了,或者開除留用?但不宜開除,畢竟考上中師·從教20餘年,不能把人逼上絕路。

三、幫黃風玲改學籍的一干人馬,另案處理。


Hudy胡迪


第一,黃海霞如果勝訴,真是黃鳳鈴頂替她的成績上中專,那麼,會有什麼結果?黃鳳鈴辭退,黃海霞向黃鳳鈴要求賠償。如何計算賠償數額?工資差額,她們的收入差額能有多少?按官方數字計算,不會太多,十萬打住。

第二,黃鳳鈴佔上風,只是頂替學籍,成績是自己取得,那麼黃鳳鈴可以繼續工作,黃海霞索要一定補償,數額不會太多。歷史原因形成,頂替學籍者數以萬計,自身未取得成績,只是被別人借用學籍,努力是別人付出的。賠禮道歉,賠償兩萬就差不多了。但黃海霞想頂替黃鳳鈴的工作是絕不可能。

因此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黃海霞取得最高賠償,二三十萬,說的過去,也拿得出來,黃鳳鈴保住工作,認定自己取得的成績,同時享受工作待遇及社保福利,按工作年限,估計四五年就可以掙二三十萬。同時,弱化社會不利影響,順應歷史發展。

結局,黃海霞自願退出,承受輿論風雨,但對農民百姓幾乎沒有影響。黃鳳鈴繼續工作,否認借用成績,弘揚正能量,受點損失,保住工作及家庭幸福,剎住社會翻舊賬的風氣。以上是個人處理建議。


心學63444746


“黃海霞學籍被頂替”事件最終如何處理我不知道,但讓我彷彿回到了那段歲月。

事件已知由當地主管部門做出結論,與以前類似的頂替事件不同,這是堂姐黃鳳玲頂替了堂妹黃海霞的學籍參加考試,堂姐是違規者,但堂妹卻不是受害者。

事件一被爆出,堂姐的命運就已知註定。但作為一個那個年代的親歷者,對堂姐卻有著深深的同情。另說我是非不分,許多年青人並不能瞭解那個時代的情況。

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到此事件發生的九十年代初,頂替別人學籍讀初中考中專的事件很多,你我身邊都可能有這樣的人。

在那個年代,農村孩子們心中都有一個信念,只有讀書才能改變命運。而貧瘠的生活使得從初中考中專成為許多家庭最好的選擇。但中專可不是那麼好考的,那少得可憐的招生名額,眾人都去擠的獨木橋。不只是中專,那個年代縣一級區域高中資源也少,高中招生比例也非常小。

在我的記憶中,那時的農村初中,50人左右的班級能考一兩個中考,幾中高中就不錯了。因此復讀就成為許多孩子的選擇,從本事件反饋的信息看,那時的河南復讀就不能考中專,但在我的記憶中,我們這裡是復讀就不能考高中,復讀一年可考中專(時間久遠,記不太清了)。

那想改變命運,但第一年或復讀一年仍沒考取的怎麼辦?於是許多不甘心的孩子就選擇了頂替已輟學同學(那個年代輟學的孩子很多)的學籍繼續讀。而那個時候的學校也非常貧窮,收點復讀費也是無奈之舉,所以學校都對頂替的事睜一眼閉一眼,甚至有學校整體幫復讀生頂學籍。

在那個年代,城裡孩子不用讀書,商品糧吃著,考不了學校可在家待業,而農村孩子,過著貧窮的生活,從小學考初中就開始淘汰,能通過考中專考大學而分配工作,改變命運的本就極少數。選擇復讀,頂替學籍也屬無奈,更是對命運的一種抗爭。


當事件發生後,堂姐的工作肯定懸了,別說現在,在當年我自己讀師範時有一學長,也是頂替學籍臨畢業時被被頂替者發現,利益沒談好被頂替者找到學校,最後師範白讀了三年被開除了。

我今天卻有一個願望,希望那些批判的網友,放過一個時代的犧牲者,別總是站在道德的至高點。沒有誰比誰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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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風教育


假如我來判決,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黃鳳玲。

一,黃鳳玲頂替堂妹學籍,這是違規,是知錯犯錯,無需辯駁。

二,復讀生不得報考中師中專,當年教育局審核報名資質的人員無論知不知情,都有責任,無需辯駁。

三,從案情透露看,學校幫助黃鳳玲造假,上至校長,下到班主任,都是知情者和造假提供幫助者,都有責任,無需辯駁。

四,許昌師範學校錄取新生把關不嚴,沒有查出黃鳳玲冒用學籍,沒有辭退該生,負有責任,無需辯駁。

五,假如處理結果是,開除黃鳳玲公職,我想這應該是從重的結果了,還不至於負刑事責任。

六,黃鳳玲覺得自己隨當時的時代大流,除了冒用學籍,其他都是自己辛苦所得,現在一下都沒有了,那個時代,不是自己一個人這樣做的。心裡不平衡,要報復社會,舉報初中同學,中師同學,工作過的同事。

七,那麼上述二三四責任人可不僅僅是黃鳳玲一例責任,用現在話說“仍不收手,多次造假或屢次把關不嚴”,該怎麼追究責任?

八,關鍵是被舉報的那麼多“黃鳳玲”,該怎麼處理?

九,同意一些回答這個話題的觀點,時代的產物,要結合當時社會背景,給予黃鳳玲行政處分。


老韓155116185


這件事情,黃鳳玲怎麼都是錯的,怎麼處理,要看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如果只是借個學籍,這也確實是歷史遺留問題,停職處理也就夠了。

但是,我覺得事情沒有這麼簡單,第一,我不相信當年黃海霞輟學,如果沒有參加考試,當地的公安部門,不會給出黃鳳林一個盜用學籍的處理結果!

既然有兩個截然不同的官方調查結果,就必然有一個是虛假的,黃鳳玲當時已經23歲了,據說已經畢業後回鄉務農一年了!根本就沒參加93年的中招考試!

如果長葛教委調查結果她只是借用了學籍,自己考的成績,那就該通過媒體把證據一起公佈了,也好給大眾一個交代!

一個農村婦女,如果不是受了冤屈,如果她真沒參加當年的考試,她也不可能堅持十年為自己討公道,希望有關部門,能給弱者一個公道,也給大眾一個真相,社會主義社會,共產黨的領導下,朗朗乾坤,一個學生當年到底有沒有參加中招考試,真的很難查證嗎?

試卷不見了?那她的學籍檔案也不見了?

那黃鳳玲的學籍檔案呢,難道她即使借了個學籍就可以偷走別人十六年的人生嗎?

希望不久的將來能看到有憑有據的事實真相,而不是眾口一詞的言辭鑿鑿!


Drizzly1969


1.表哥證實黃海霞是93年下半年去買肉的,佐證黃海霞參加了考試一說,黃鳳玲手裡有表哥的證詞,表哥說他沒寫過。2.黃海霞亮出的證據有一樣體檢表上是黃海霞名字,照片已經是黃鳳玲了,說明考試前黃鳳玲已經開始考試的各種手續,黃海霞學籍被頂了,她怎麼參加體檢考試的?這是相互矛盾的,還是說黃海霞要考,學籍硬是被頂走沒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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