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徵稅將於2019年1月1日開始

我國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關於全球收入徵稅的條款對擁有海外收入的中國居民影響巨大。在修正案中,引入了“稅務居民”的概念。

凡在中國境內擁有固定居所,或者無固定居所但是一年累計境內居住滿183天的個人,無論是否中國公民,都定義為中國的“稅務居民”。

稅務居民在全球範圍取得的收入,應該向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全球收入包括在境內和境外取得的勞動報酬、投資回報,也包括存款利息、股息,及出租出售物業等收入。

全球徵稅將於2019年1月1日開始

對全球收入徵稅並非中國首創,事實上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等西方國家早就這樣操作。但是各個國家的實施細則略有不同。

美國規定,如果你持有美國護照或綠卡,你無疑屬於美國的“稅務居民”,如果你沒有美國身份,但是“前年在美國待的天數×1/6+去年在美國待的天數×1/3+今年在美國待的天數”的結果大於183天,你也是美國實際“稅務居民”,也得對全球收入納稅。因為這個原因,很多在美國以外有高收入高資產的人群,不得不放棄了美國身份。臉書的聯合創始人人沙佛林(Eduardo Saverin)就曾為避稅而放棄了美國公民身份。

全球徵稅將於2019年1月1日開始

加拿大相對於美國有一定的靈活性。即使你是加拿大公民,或者是持有“楓葉卡”的永久居民,你仍然有機會成為“非稅務居民”,免除向加拿大納稅的義務。要成為“非稅務居民”,個人需要儘量切斷與加拿大的經濟聯繫,包括不能在加拿大有工作和收入、不能有大額存款和投資、不能享受福利、不能借貸、甚至不能保留駕照。比美國政策有優勢的地方是,如果你持有加拿大身份但是長期居住在中國,只要在加拿大成為“非稅務居民”,就只需在中國報稅,無需向加拿大報稅。但是,凡是在一個日曆年內在加拿大境內住滿183天的個人,都算作“稅務居民”。只要是“稅務居民”,就需要為全球收入納稅。

全球徵稅將於2019年1月1日開始

那麼,是不是意味著一個收入要納雙份稅呢?比如美國綠卡的持有者,半年在美國,半年在中國,在中國又有住房,是否既要繳美國稅,又要繳中國稅呢? 答案是需要在兩國都申報,但是在其中一國繳納的稅,可以在另一國申報時扣除。這是因為中國和世界上106個國家和地區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等主要西方國家,也包括港澳地區。在中國申報全球收入的時候,只要提供同一時期在美國已經繳稅的記錄,就可以做相應的扣除所得稅。

全球徵稅將於2019年1月1日開始

國家稅務機關如何監管?如何獲取稅務居民在海外的收入信息呢?目前,我國已經承諾實施了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可譯為“共同申報準則”)。CRS是由總部設在巴黎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倡導的“國與國之間稅務信息自動交換”,已經在2018年覆蓋世界上大部分國家。各國政府之間使用CRS相互通報對方公民在自己國家的財產信息,以避免偷漏稅、洗錢等。雖然目前CRS主要分享的是金融賬戶的信息,對於地產等非金融資產還有漏洞,但是已經使得政府可以很大程度地監控了本國稅務居民的海外資產情況。

全球徵稅將於2019年1月1日開始

面對即將開始實施的全球收入納稅新規,海外華人和境內外籍人士,以及在海外有收入的中國居民都要早做準備,依法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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