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宣言》与“邦联条例”

《独立宣言》

1776年7月4日,第二届大陆会议颁布了《独立宣言》,其主要起草者是托马斯杰斐逊。这份宣言的颁布标志着美利坚合众国脱离英国,正式成立。

《独立宣言》与“邦联条例”

《独立宣言》在开篇即宣告,新兴的美国要根据“自然法则和上帝的旨意,以独立平等的身份,立于世界列国之林”。签署者们代表全国人民表示,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宣言对历年以来英国压追北美的事实进行了控诉,最后宣布,北美各殖民地将联合组成一个“独立自由的国家”,断绝对英国王室效忠的全部义务。

《独立宣言》与“邦联条例”

从《五月花号公约》、“山巅之城”演讲,到托马斯·潘恩的《常识》,在美国开国的早期历程中占有重要意义的这些文件篇幅均不算冗长,却都在以精练的语言向世界展示着一个年轻国家饱满的精神与蓬勃的这份由北美13个州、56名代表共同签署的《独立宣言》亦不例外,它成为美国独立战争的理论基础,对号召北美人民争取独立起到了重大影响。后来,该宣言颁布的7月4日这天被定为了美国独立日。

《独立宣言》与“邦联条例”

“邦联条例”

177年11月15日,第二届大陆会议又通过了《邦联和永久联合条例》,它简称“邦联条例”,是北美第一份宪法性文件。依据该条例,邦联国会得以成立,大陆会议解散,邦联政府建立。

《独立宣言》与“邦联条例”

在“邦联条例”之下,北美殖民地13州组成了一个松散的联合体。“邦联条例”规定设立一个国会,每个州都可派若干代表参加。每州不论人口多少都在国会中有一票表决权。所有重大事项要有9票才能通过;而对条例的修正则需要13州一致同意。按照这部宪法,美国中央权力很小,各州保留了很大的独立性。各州均享有独立的征税、征兵和发行纸币的权力,而邦联国会则权力有限,只包括宣战、媾和、派遣对外使节、统一邮政、调整各州关系等等,至于对外贸易、建立全国法庭、实施全国性的政策命令等等,邦联国会均无权参与。因此,美国在建国之初俨然是由13个独立国家组成的国际联盟。虽然如此,这部宪法在美国历史上仍具有着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

《独立宣言》与“邦联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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