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在“黃海霞替考”事件中,一些不良媒體帶節奏的行為?

易統江糊


一些人謾罵堂妹黃海霞,這些人也太無恥了吧。

(1)你們從那些文字或視頻看到堂妹黃海霞說過要堂姐賠償多少錢?

(2)憑什麼說黃海霞沒親情?當初作為23歲的堂姐有照顧過姐妹情誼了嗎?

(3)當初頂替了誰的學籍會不知道嗎?

(4)作為血緣至親的堂姐會不知道堂妹的名字嗎?關係再差也知道吧!

(5)堂姐動遷了誰的戶籍為自己服務也不知道?

(6)堂姐對於20多年前考試細節倒是記得清清楚楚,感覺是在背書。

(7)無憑無證會告你8年,直到現在才轟動開來,一個農村家庭主婦有多少資源才能搜到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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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是河南人,但這次感覺都市頻道真的很丟人,為了新聞不顧最基本的道德廉恥,這種事情多簡單,這個堂妹你不是說你考試了嗎?你連考試時最最基本的咋考試的都不知道,而且你最起碼認識一兩個同學吧,竟然也不知道,竟然連校長是誰都不知道,考過試的誰不知道幾個同學!啥玩意,典型的垃圾!還有好多挺這個堂妹的無知弱智,這些挺她堂妹的都是小學沒畢業,甚至未上過學的腦殘弱智,上過學的誰不知道複習生用那些低年級就輟學檔案的,別說93年,我06年高考,還有好多複習的同學還用新生學籍檔案的,沒辦法複習生沒有檔案不讓考試,社會弊端如此,就那個堂妹長那樣一看就是腦袋不靈光的人,帶個啥樣子還上啥學,你們信不,看她表演的我都想笑不上學生活就過得差了,生活就過不下去了,搞笑吧,我好多小學同學輟學了現在比上過大學的混的還好,就現在這無良媒體的記者還不如雞





醉花天影


單就這兩姊妹的事來看一定不是頂學籍這麼簡單,1971年出生的姐姐,要跟77年出生的妹妹同一界畢業,可見姐姐不知已歷屆多少年,而妹妹卻正是當年初中畢業應屆生。說頂替學籍太牽強,既然妹妹連中考未考,說明一直學習很差,突然在中考發揮這麼好放誰也會懷疑,中師可是國家包分配工作的呀,難道校方會培養一個學習一直不佳的人嗎?懷疑?妹妹本來叫黃海霞,無緣無故會改成黃偉霞嗎?為什麼被改名時,不反對不關注呢!據我瞭解,許多補習多年曆屆生,要想以應屆生參與考試,只要在原學籍上做手腳就可以了,因為小學時期是可以留級的,把初中學籍改成一個陌生名字(在全學區不重複),那麼原名就是小學時期的曾用名,這個陌生名就是初中以後個人學籍:的現用名,一直到終生,像這種情況在全國比較普遍。像黃鳳玲和黃海霞分屬兩個家庭,能合併學籍,合併家族歷史的事,不是通過官方違紀違規是不能成功辦理的,倒是有一種情況可以,同胞姐妹,親姐姐與親妹妹交換,妹妹戶口本上變姐姐。在那個手寫檔案年代,s0 easy 搞掂。在本案中,既使黃風玲真考了498分,為何不在自已的手寫檔案作文章呢!據說,當年有些中專也招歷屆生,就是要在應屆生錄取線上加分。最後,我想說的是,本案中焦點是年齡問題,那年頭參加高考也有年齡限制。往事隨風,這兩姊妹就私了吧!即便爭贏了,國家也不會賠償給你的!


東之虹


老杜想說:黃海霞學籍事件表現最差勁的就是無良媒體,最可怕的是當下逾越底線的誣告和造謠成本太低

當地教育部門給出了官方結論,確有學籍頂替,不過成績是自己考的。翻譯過來就是,黃曉玲當年確實使用了黃海霞的學籍,但除此之外的都是誣告。對此,老杜想說三點:

一、黃曉玲當年頂替學籍參加中考,肯定屬於違規,不過好多事情要放到當時的社會環境下去看待,黃海霞並非頂替學籍的直接受害人。經歷過那個時代的人,都知道當時能上一個師範(中專)的絕對都是學習拔尖的孩子。不過,因為一些不盡合理制度的存在,復讀生使用別人學籍參加考試,在當時那個年代並不鮮見。當時還沒有普及義務教育,初中輟學的學生不在少數。為了讓孩子有一個鐵飯碗,為了不讓一些好學生因一次失常遺憾終生,會允許使用輟學學生的學籍參加考試。

二、黃海霞長期明顯違背事實的誣告,部分無良媒體的推波助瀾,社會影響更壞。公眾對於受害者很容易自我帶入,在國內告狀者、舉報者彷彿有天然的正義,經常是在不核實事實的情況下,就進行單方面的批鬥。最可怕的是,逾越底線的誣告,幾乎是沒有成本的。許多媒體為了迎合公眾眼球,往往也誇大事實、推波助瀾。等到真相澄清時,傷害已經造成。

三是部分無良媒體喪失職業道德,扭曲事實、片面的報道,起到了助紂為虐、推波助瀾的作用,應該受到嚴厲譴責。作為媒體,報道理應全面瞭解事件,該事件中完全淪為誣告的幫兇,對當事人和社會造成了嚴重傷害。



如果放任這種情況存在,對於社會風氣、對於社會監督,一定不是一個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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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已有調查情況來看,黃風玲只是頂替了黃海霞的學籍,但成績是黃風玲本人所考。但我認為:這是一件屬於家族之間的矛盾引發民事糾紛。一般來說,象這種情況是民不告,官不管。既然事情已經到了這一步,就必然有些事情就要澄清。雖然這種情況是當時歷史條件下出現的事情,但是如果兩家關係好,已許就風平浪靜過去了,如果關係不好,黃海霞是可以保留申訴的權利的。因為黃風玲畢竟是盜用黃海霞的名字及信息,這屬於嚴重侵權行為。當然至於她倆人是否以前達成了某些協議和約定,那隻能是她倆之間才知道的事,作為外人也只能聽她倆各說各的理。黃海霞也可以說是堂姐代替她考試,黃風玲也可以說堂妹允許堂姐頂替她的學籍,我們無從考證。現在關健的是堂姐有把柄被堂妹抓住,而且堂姐這種行為經不起官方認可。所以黃風玲走到今天這一步,也只有自己承擔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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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經歷過這個時期最有發言權,這種事是時代的產物。如同紅衛兵年代一樣。學籍不是放在路邊的錢包,你想盜就能盜。這是學校安排,是學校黨委研究決定的。農村學校,師資力量,學生素質同城市或鄉重點中學都不在一個層次,但學校升學率,學生要上學,就產生了復讀生,而當年復讀生學籍已沒了。學校在升學考試前會組伿預考挑選優透學生參加考試,或者那些自覺不參加中考的,這部分不考試的學籍就拿出來給復讀生用。一個班三十個人,估計只有十個人參加考試,多出二十個學籍,復讀生估計十來人,學籍還有得挑。先必須同性別,再挑同姓。就是說學籍當時不是你個人的,是學校的。


湘北九頭鳥


不做價值判斷,只做事實認定。中考前,黃海霞已經輟學與家人去賣豬肉;復讀生堂姐黃風玲頂替黃海霞學籍參加準備中考。中考後,黃海霞生活過的還是一般般,或許只能起早摸黑的賺錢養家餬口;黃鳳玲通過努力生活一天天變好。現在,黃海霞心有不甘,憑什麼你的生活會過的如此好,應該得益於這個學籍,所以就狠狠要求黃鳳玲賠償幾十萬甚至幾百萬,黃鳳玲及她爹(黃海霞大伯)毅然拒絕。今天,黃海霞在媒體和全國人民面前控訴這種行為,表面是揭露替考行為,實際是沒有滿足要求。這個責任到底是那個年代還是黃鳳玲?黃鳳玲該如何處理?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法治觀點


放在歷史背景下,一切都釋然了!其實當年那撥孩子最吃虧!能上中專中師的在初中都是天分比較高的孩子,當時國家急需技術人才,所以為了短平快滿足社會發展需要,當時按中考成績先錄中專中師,然後才是高中。我們上高中時,代課教師幾乎沒有正規軍,甚至有些科目都開不起來。我的一個同學就是因為成績好上了中專進了工廠,時間不長企業破產自謀出路。還有一個女同學初中時畫畫的特別好,文化課更是了得,也是上了中專進了工廠,企業效益也是時好時壞。而我天資愚笨成績一般上了高中,而後上了大學有了所謂的鐵飯碗。單位評職稱,我都替那撥人叫屈。量化考核,本科一年一分,大專一年0.7分,中師中專只有0.2分。儘管工作年限長,可學歷低職稱上不去,工資當然就低了,真的是虧了那撥人!媒體曾經報道過這樣一件事:到了90年代後期,國家不包分配了,中師中專就不那麼吃香了。成績好的就上高中考大學,有一個自己上了高中,初中學籍和成績被另一個有門路的孩子頂替上了中師。當時好像經中間人說事給了對方3000元,在當時相當於我一年半的工資。可是多年後不知什麼心理,被頂替的那孩子的父親又舊事重提,上訪上告不依不饒。現在的人啊……一言難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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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考試成績確實系黃風玲所為,此事也就罷了。

但是如今黃海霞不放棄。那麼她必須能證明以下三項其中之一,方能如願。

1、自己確實參加了93年升學考試。

2、黃風玲確實未參加93年升學考試。

3、黃風玲雖參加93年考試,但所用是自己“黃風玲”之姓名。

黃風玲如今有口頭和書面證明白己以黃海霞之名參加了考試,證據似不足。必須以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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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冒名頂替了,就是違法行為。許昌師範應收回黃風林的中師畢業證。開除公職,處理弄虛作假之人。還人間正道,像黃風玲老師這類人,當時那個年代,擠佔了多少應屆生的上學名額?對應屆生是不公平的。假如師範學校招100個新生。有50個改學籍的復讀生。那麼就佔用了50個應屆生的名額。或許這些優秀的應屆生只能輟學,然後去打工,改變了50個人的命運,應屆生再去復讀。卻增加了家庭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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