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罪證的“囚徒”

沒有罪證的“囚徒”

——記任國楨、楊志雲在奉天第一監獄

1926年11月,中共奉天支部創始人任國楨從吉林第一監獄獲釋。

1927年4月,中共中央再次派他任中共奉天支部書記(後改奉天市委)。跟他一起做組織工作的楊志雲(原系中共大連地委組織部長),通過老同學仲肇發(老精華奉天眼鏡分店經理)的關係,將支部設在奉天南站春日町(現瀋陽太原街)老精華眼鏡分店二樓。任國楨和楊志雲以醫大學生的名義居住在這裡。南滿醫大學生鄧述明等四人和滿洲銀行的高子升、鐵路局的孫廷喜、兵工廠的離高紀五、東北大學的戚明三等地下黨員常到這裡來集會。

任國楨、楊志雲常以小商販的職業為掩護,揹著香皂、毛巾、牙粉等貨物,深入工廠、學校,傳播馬列主義理論和我黨的主張,在工人、店員、學生中贈閱《燈塔》、《十字街頭》等進步書刊。同時又在小河沿醫科學校,省立一師,第一、二工科,女師,兵工廠,銀行等處成立了黨小組,發展黨員40多名。


沒有罪證的“囚徒”

(任國楨)



奉天制麻株式會社(現瀋陽第二紡織機械廠),是當時瀋陽最大的日資工廠之一,是一個典型的殖民地工業企業。日本資本家和工頭經常以加班加點、取消福利待遇和勞保設施為由藉故成發或不發給工人工資,規定輕傷自理、重傷解僱等辦法對工人進行殘酷的剝削和壓榨。在這種無法忍受的情況下,1927年5月,奉天制麻株式會社600多名工人舉行了大罷工。

聽到這個消息,任國楨立即派楊志雲和有關同志與工人代表接頭,鼓勵工人堅持鬥爭。提出了堅持鬥爭的具體方法和策略,如罷工工人按地區編組,各組推選代表,以加強聯繫指導;分區組織糾察隊,以防奸細;還幫助工人擬定了“工資應以現洋兌現”、“不準隨便打罵工人”、“廢除歇工三天開除的決定”、“禁止日本人侮辱女工”等復工條件。

黨的領導,給工人們以很大的鼓舞和力量。

日本人覺察到罷工有向毛紡、製糖等其他公司蔓延的趨勢,在萬舨無奈的情況下,他們請出了攬軍屯中國商務會長從中調停斡旋,全部接受了工人所提出的條件,使工人罷工鬥爭取得了勝利。

這次罷工聲勢之大,參加人員之多,為東北工人鬥爭史所罕見,被稱為“東北三大工人運動”之一。

任國楨原打算把罷工浪潮擴展到滿蒙毛織株式會社、奉天紡紗廠、大連機械製造廠,但敵人已覺察到這次罷工“其背後是有個強有力的思想團體支持著。日本特務機關在一份《關機髙發11003號》報吿中寫道:“……在會社中沒有一個能被認為是真正的主謀人物,根據多方面推測,策動的根源可能是在社外。”

日本特務機關“滿鐵底務部調查課”同時加緊活動,派金、王兩名特務扮成工人模樣,混在罷工群眾中進行偵察。他們發現楊志雲的行動可疑,並對其跟蹤,查明瞭他的住址。同時,也探知這次罷工與任國楨有關係。

1927年6月29日晚7點多鐘,一個陌生人走進老精華眼鏡分店,自稱姓郭,是大連來的,找楊志雲,說有一封信要親自交給他。因楊當時不在,只好將地址留下,叫楊回來按地址去取信。

當晚,楊回來得知大連來信後,毫不懷疑地按留下的地址去取信。剛下樓,鄰居照像館就叫楊去接電話,打電話的人讓他去南站郵局同送信人見面。不料,一進郵局就被便衣日警逮捕。

當晚10點鐘,任國楨及老精華眼鏡分店店員董廷臣、門德中、史立榮、閻寶德、王徳令等6人同時被日本警察逮捕,只留下仲肇發由日特監視做誘餌。

6月30日上午10點鐘左右,南滿醫大學生、中共地下黨員鄧述明來到眼鏡店找任國楨。

仲肇發急中生智地說:“你買眼鏡吧!隨我來,我給你驗光……仲帶鄧到暗室,將昨晚發生的事通知了他。鄧走出驗光室後,以沒看中貨樣為名走出眼鏡店,立即把情況轉吿了奉天地下黨組織,避免了更多同志落入敵手。

下午4點鐘左右,日本警察署將董廷臣等5名店員放回,但又把仲肇發抓走,押到日本警察署西塔看守所。

同天,中共地下黨員、奉天團支部書記楊偉堅,帶著文件,騎自行車從眼鏡店後門進去找任國楨時,也被逮捕。後因沒查出證據,關押一個星期就將他釋放了。出獄後,在眼鏡店存放的自行車和車上放的文件,仍完整無失。

日本警察署對仲肇發多次審問,在“查無罪惡”的情況下,於1927年7月下旬,將其送交大連當局處理,大連關東廳法院判仲為猶豫刑(監外執行)3年。大連老精華眼鏡總店登報聲明:因仲肇發通共,開除奉天分店經理職務。”

敵人集中力量,死死盯住任國楨和楊志雲。當時的《盛京時報》曾報道:“本年5月初旬,奉天制麻會社有中國職工600多名同盟罷工,事後始知出於共產主義青年團大連地方執行委員會組織部長楊志雲及國民黨奉天黨部執行委員任國楨等數人之陰謀,於是,即由奉天附屬地日本警署於6月29日在奉天春日町十二番地將楊志雲、任國楨逮捕……7月21日,將楊志雲、任國楨二人轉送奉天城內交我國當局處刑。”

從這篇報道中可以看出,當時故人只知道任國楨是國民黨奉天黨部執行委員,此外,別無所知,但並未解除對任是共產黨員的懷疑。

敵人為了弄淸任國楨的真正身分,餮多次對他審訊,產刑拷打,結果仍然是一無所獲。有一次,任國楨在牢房中被一個外號叫“活閻王爺”的看守久保田打得鼻口流血,但他堅貞不屈,對黨的機密一個字也沒吐露。

楊志雲被捕後也曾遭到灌涼水、毒打等醅刑,後來在敵人拿出大連李仲剛的證詞後,他承認了自己是“準共產黨員”,但卻始終沒有供出任國楨同志的真正身分和奉天地下黨組織。

1927年7月21日,日本警察署將任國楨、楊志雲轉送奉天軍法處,關押在奉天第一監獄。

日總領事署給當時住在北京的張作霖連續去兩封電報,要求對任、楊二人從嚴懲處,張作霖覆電軍法處說:“任國楨、楊志雲二人如果查有實據,處以死刑也。”

在奉天軍法處和省長公署會審時,任國楨、楊志雲按照事先研究的對策指責日本人歪曲事實,刑訊逼供,楊志雲是屈打成招。任、楊請求中國政府申張正義,為民做主。

在獄中審查期間,他們通過書信、親友接見等機會積極爭取社會的聲援。

轉到奉天第一監獄後,楊志雲就給大連青年會會長、著名愛國人士傅立漁先生寫信,要求設法給予解難。傅見信後,及時派大連中華靑年會校長趙晉如到奉天找省長莫德會說情。傅立漁先生還親赴奉天,借在奉天紡紗廠廠慶大會上演說之機,對官紳各界公開申明任、楊二人是愛國青年並沒有反對當局的行動,請求政界以民族立場主持公道。

由於社會公正輿論的壓力,迫使奉天軍法處給張作霖覆電:“沒有證據。”從此,奉天當局對此案釆取了拖延的態度。

日本總領亊署對任、楊案件遲遲不作處理深為不滿,並對省長公署提出了抗議。於是造成了當局處理下不得手,又不敢釋放的局面,致使任、楊在奉天第一監獄關押了一年多。

在這種情況下,任、楊在獄中用巧妙的方式,主動爭取當局緩解矛盾,改善自己的生活條件。

楊志雲通過在奉天遠東銀行工作的哥哥,用金錢買通了王忱典獄長;任國楨也用家裡送來的60元錢給王忱典獄長買了一塊料子。任國楨和楊志雲還分別通過教王典獄長兒子學英文和武術的機會取得了王的好感。從此,他們二人的腳鐐被卸去了,每天也不捱餓了,過堂審問大為減少,活動稍有自由。同時,通過王忱典獄長的兒子,還能看到報紙和一些進步的書刊。

任國楨和楊志雲被捕入獄時,正在北京做“大元帥”的張作霖,曾發來電報:“查有實據,處以死刑可也。”可是,一年後的1928年6月,任國楨、楊志雲依然活得好好的,而回歸瀋陽的張作霖,卻在皇姑屯被日本人炸死了。

張學良為父治喪,決定特赦政治犯。消息傳到監獄後,任、楊二人分析了形勢,又給軍法處寫了請求釋放的呈子。

1928年6月28日,任國楨、楊志雲從奉天第一監獄被釋放。這就是任國楨同志就義前,從亊革命活動四次被捕中的第三次情況。

這次被捕出獄後,任、楊各自回到了原籍。不久,任國楨又接受黨組織交給的新任務,擔任了中共哈爾濱縣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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