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出了事故,出險員和修理廠都說只能修不能報廢,賣給出險員了車就報廢了,這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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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國任財險理賠小新。你說的這種情況我可以理解成,你的車出事故了,查勘員和修理廠說只能修不能報廢。但是你後面說,你把事故車賣給了查勘員,說明這個車屬於查勘員了。隨後查勘員自己把這個車按報廢定損了。典型的道德問題,可以把這個問題向保險監督委員會充分反應,利用自己的權利來斂財。如果你放棄了索賠,把車賣給出險員會很廉價。而且,你是全險,車損險會給你賠付你的車的實際價值,什麼是實際價值,比如說你的車新車值10萬元,開了五年,實際價值值五萬元。如果按報廢報全損,保險公司就應該給你賠付五萬元。如果你把事故車賣給出險員,你應該至少給他要個接近五萬元。要少了你就賠了。出險員不會給你說這麼多。屬於欺騙客戶自己斂財。肯定和修理廠協商好的。向上級反應。撥打投訴電話,向保監局反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種人就是社會的蛀蟲。必須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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