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震盪,影視行業補稅20%,有人發言:我們承受不起!

29日,部分影視工作室陸續接到稅務部門通知,補稅工作正式實施。昨日,網上曝出橫店工作室會議內容,內容通知影視工作室需要按2016至2018年三年總收入的70%(最少)按個人勞務計算稅款。 例如總收入為100萬元的,100萬*70%為個人補交勞務費用的計稅依據(按照最高40%勞務稅率計算),同時扣除之前已經繳納過的稅款金額,最終補繳稅款為192500元。總體來說,工作室補繳稅款需要按工作室總收入的20%左右計算。

早在傳言內容曝光之前,就有網友在網上發出聊天記錄,“編劇的底線,補稅也只能按特許轉讓補,就是16%,以後按稿費算,14%,”,“不追溯十月一日前”。這和編劇委員會會長劉和平的話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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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紛紛表態“可以嘛,這個暴利行業該管下了”;“法律可以這樣子玩的嗎?法不責眾是嗎?哪一條法律規定這麼補稅的?那些強盜偷東西已經被發現了,憑什麼可以這樣和稀泥?明星逃稅被發現,補繳後就可以不追責?法律是專門為窮人寫的嗎?公平,正義,法制,何在?”;應該都曝光出來,這樣才公平“等。

但是,也有網友出來持不同意見:關於影視工作室補稅,試著給大家解釋兩句,

影視文化工作室是個大類項,裡面除影視相關,還包括策劃,廣告,設計等等,所以開的不僅僅是明星,還有影視相關的影視民工們,比如燈光,舞美,攝影,編劇……以及其他文化個體從業者,比如設計師,圖書工作室等等。

這些工作室沒有像明星賺的錢那麼多,好多就是幾個小夥伴團在一起比較好接活,好乾活,能享受稅收政策當然是主要目的,但如果合理合法,這也是人之常情。最簡單的邏輯是你的收入減去成本(不做實體的也會有房租水電,交通,人工等),最後你賺到的錢再按照比率上交個人所得稅。

其實大家還好,讓大家崩潰的是突然被宣判漏繳稅,讓補交三年的稅,但是三年來利潤怎麼算?於是就直接按照你收入來算,不計成本,按百分比計稅補稅。大家崩潰點其實是在這裡。

比如你收入一百萬,但是你成本沒控制好,這個活壓根沒掙到什麼錢,本來還可以報虧損,現在都走不了成本,如果都按發票金額乘個百分比算補繳,許多人真的會特別慘。還有好多其他文化個體從業者,就因為公司上帶了影視兩個字也得跟著繳,其實從事的行業利潤很薄,和影視行業根本沒法比。

還有編劇行業,因為是腦力工作者,不需要什麼進貨啊,買設備啊這些,就被判定為是零成本,我的編劇朋友們也特別鬱悶。被外行的網友當作零成本就算了,按照零成本上稅,那可不是鬧著玩的。

娛樂圈震盪,影視行業補稅20%,有人發言:我們承受不起!

意思就是,影視行業,除了明星個人及其工作室,其它的什麼策劃、廣告、設計、燈光、舞美、攝影、編劇等等等等其實都沒有大家想象的賺得那麼多,補稅對他們來說是很辛苦的,金額太大承受不起,相關部門不能”一刀切“。

到底是不是承受不起,小娛也不是編劇也不知道,只能等懂行的朋友來為大家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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