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震荡,影视行业补税20%,有人发言:我们承受不起!

29日,部分影视工作室陆续接到税务部门通知,补税工作正式实施。昨日,网上曝出横店工作室会议内容,内容通知影视工作室需要按2016至2018年三年总收入的70%(最少)按个人劳务计算税款。 例如总收入为100万元的,100万*70%为个人补交劳务费用的计税依据(按照最高40%劳务税率计算),同时扣除之前已经缴纳过的税款金额,最终补缴税款为192500元。总体来说,工作室补缴税款需要按工作室总收入的20%左右计算。

早在传言内容曝光之前,就有网友在网上发出聊天记录,“编剧的底线,补税也只能按特许转让补,就是16%,以后按稿费算,14%,”,“不追溯十月一日前”。这和编剧委员会会长刘和平的话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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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纷纷表态“可以嘛,这个暴利行业该管下了”;“法律可以这样子玩的吗?法不责众是吗?哪一条法律规定这么补税的?那些强盗偷东西已经被发现了,凭什么可以这样和稀泥?明星逃税被发现,补缴后就可以不追责?法律是专门为穷人写的吗?公平,正义,法制,何在?”;应该都曝光出来,这样才公平“等。

但是,也有网友出来持不同意见:关于影视工作室补税,试着给大家解释两句,

影视文化工作室是个大类项,里面除影视相关,还包括策划,广告,设计等等,所以开的不仅仅是明星,还有影视相关的影视民工们,比如灯光,舞美,摄影,编剧……以及其他文化个体从业者,比如设计师,图书工作室等等。

这些工作室没有像明星赚的钱那么多,好多就是几个小伙伴团在一起比较好接活,好干活,能享受税收政策当然是主要目的,但如果合理合法,这也是人之常情。最简单的逻辑是你的收入减去成本(不做实体的也会有房租水电,交通,人工等),最后你赚到的钱再按照比率上交个人所得税。

其实大家还好,让大家崩溃的是突然被宣判漏缴税,让补交三年的税,但是三年来利润怎么算?于是就直接按照你收入来算,不计成本,按百分比计税补税。大家崩溃点其实是在这里。

比如你收入一百万,但是你成本没控制好,这个活压根没挣到什么钱,本来还可以报亏损,现在都走不了成本,如果都按发票金额乘个百分比算补缴,许多人真的会特别惨。还有好多其他文化个体从业者,就因为公司上带了影视两个字也得跟着缴,其实从事的行业利润很薄,和影视行业根本没法比。

还有编剧行业,因为是脑力工作者,不需要什么进货啊,买设备啊这些,就被判定为是零成本,我的编剧朋友们也特别郁闷。被外行的网友当作零成本就算了,按照零成本上税,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娱乐圈震荡,影视行业补税20%,有人发言:我们承受不起!

意思就是,影视行业,除了明星个人及其工作室,其它的什么策划、广告、设计、灯光、舞美、摄影、编剧等等等等其实都没有大家想象的赚得那么多,补税对他们来说是很辛苦的,金额太大承受不起,相关部门不能”一刀切“。

到底是不是承受不起,小娱也不是编剧也不知道,只能等懂行的朋友来为大家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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