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食品新規對生產廠商提出更高安全和衛生要求|美通社

今年4月27日,農業農村部頒佈了《寵物飼料管理辦法》、《寵物飼料衛生規定》、《寵物飼料標籤規定》等6個規範性文件,加強了對寵物食品的生產、衛生和標籤等方面的監督和管理。其中《寵物飼料標籤規定》於2018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2019年9月1日起(以生產日期計),所有寵物食品的標籤必須符合這項規定的要求,給予企業一定的過渡期更改包裝。

就安全衛生問題而言,之前適用於寵物食品的衛生指標僅有沙門氏菌一項,而在新頒佈的《寵物飼料衛生規定》中將檢測標準增加到了21項。在檢測項目中,沙門氏菌和真菌毒素是大眾最熟悉也最關心的項目之一。沙門氏菌可能會引起動物疾病的發生,嚴重的導致死亡。而真菌毒素嚴重的話則會造成食物中毒。新頒發的規定不僅會繼續沙門氏菌的檢測,在新增的真菌毒素中更是包含了包括黃麴黴毒素、嘔吐毒素、伏馬毒素等在內的幾個項目。

另外,在《寵物飼料標籤規定》頒發之前,由於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導致市場上各種寵物食品的名稱與描述令人眼花繚亂,也在一定程度上給消費者帶來了困擾和誤導。標籤法出臺後,除了對產品命名有了相關的規定,還要求在包裝袋上出現的信息必須符合實際情況,不能有誇大其詞的功效描述或沒有科學依據的營養聲稱。(美通社,2018年11月29日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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