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婚姻是反人性的,它終會在未來消亡”?

武哥書法秀


婚姻幸福的人都反對;婚姻不幸的都同意。

想要證明婚姻最終是否會在未來消亡,首先要理解婚姻是否反人性。

婚姻反人性嗎?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首先要理解“婚姻”和“人性”的含義。

人性是為追求快樂或避免痛苦而存在的

當你坐在公交車上時,旁邊走過來一位老人。你毫不猶豫的起身讓座,而迫使你讓座的動機只有一個——追求快樂或者避免痛苦。

如果你是一個愛助人為樂的人,那麼讓座會使你感受到快樂;如果你是擔心老人會倚老賣老難為你,那麼讓座會使你避免痛苦(避免被老人罵,被周圍人說你不懂得尊老愛幼)

現在我們明確了人性是為追求快樂或者避免痛苦而存在的。

帶入到題主的問題裡,婚姻是否反人性取決於婚姻是否可以為你帶來快樂或者幫你避免痛苦...

如果你的婚姻讓你有安全感,讓你很受寵(帶來了快樂)或者即使婚姻只是幫你避免了被父母催婚,以及減少了你傳宗接代的任務緊迫感(減少了痛苦),此時你會覺得婚姻是完整人生必不可少的部分。

但是,如果婚姻帶給了你過多的責任和壓力,或者束縛了你“自由的靈魂”,讓你想對酒當歌時必須回家做飯,讓你想為美豔身姿動情時卻受到良心譴責;婚姻逼迫你放棄了名貴的衣服和化妝品,婚姻逼迫你放棄和美女調情的快樂。那麼此時的你的確會覺得婚姻阻擋了你追求快樂的腳步。此時婚姻對你來講的確是反人性的。


為什麼婚姻有可能反人性的可能而戀愛沒有?

婚姻是什麼我說不清,但是人們都說婚姻需要經營,那麼我們就把婚姻比作一間公司。而婚姻的參與者(夫妻二人)則是正式員工。

那麼戀愛期則是(婚姻)公司的試用期,此時的二人比較自由,沒有具體合同條款的束縛。戀愛期的二人在相處過程中不斷驗證對方與自己的匹配性,匹配性越高二人越接近婚姻。於是二人從簡單的吃飯看電影到將對方介紹給自己的朋友,再到見家長,訂婚,結婚(和公司簽了合同)。

二人每跨進一步,不僅意味著二人彼此更加信任對方並且代表著彼此願意為對方付出更多。在戀愛關係不斷接近婚姻(合同)的過程中,彼此的責任越重,需要履行的合同細則越多。而此時的你如果是排斥合同規則的,那麼就意味著婚姻中的責任或者道德是你不情願接受的,或者說你認為你的付出遠遠大於你的收穫。此時的婚姻對你來講是反人性的,因為你作為正式工賺的錢比你做臨時工賺的錢還要少——你戀愛或者單身時的幸福感大於你婚姻後的幸福感。

完整的婚姻不只有情慾,還有道德和責任。

佛羅姆說,愛不是對象問題,而是能力問題。愛不是情慾而是一種意志力。

所以,當你在一個人,一段情,一段婚姻裡感受不到遵守道德或者擔負責任所帶來的快樂時,你是不會在婚姻付出中感受到快樂的。那麼此時的婚姻對你來講是反人性的。


有人會享受健身時的力竭的快樂;有人享受跑步時的均勻快速的呼吸快樂;有人享受球場上追逐的快樂;這是一種付出時才能享受到的快樂。

有人享受拼命賺錢給老婆孩子吃好穿好的快樂;有人享受匆忙回家給老公孩子做飯飛快樂;有人享受為彼此付出愛的快樂;這也是一種付出時就能享受到的快樂。

如果你無法享受這樣的快樂,甚至這種生活無法降低你的痛苦。

那麼婚姻對你來講就是你的墳墓。

可是,這並不是全部!因為婚姻對很多人來講,是他們的天堂。


心理與日常


一夫一妻的目的,就是為了固定人的性伴侶而誕生的,但是這個目的實現了嗎?顯然沒有,不能說百分之百的人都至少和兩個以上的異性發生過性關係,但可以確定的是一個人的生命只要活過40歲,一輩子就不可能只和一個人發生過性關係。這樣看來,一夫一妻的本質基本就不成立了。


既然本質不成立了,為什麼婚姻還是要求一一夫一妻呢?很簡單:是為了保證女人的權利,也是女權崛起的象徵,如果沒有了一夫一妻的婚姻保證,男人就可以沒有任何顧慮的找女人了,女人有了孩子,都不知道是誰了?顯然人類是回不到目系社會了,所以,只能用婚姻來保證女人的權益。

按照人類的發展,取消婚姻的步驟預測如下:

1.國家以後認同男女朋友在一起的時間,就是法律規定的伴侶時間,在這個時間內,出了問題就是規定時間伴侶受益!比如,剛認識兩個小時的男女在一起,兩個人在賓館開房,突然男人去世,那麼男人的財產,就成了這個女人的。


2.懷孕生孩子,不在是女人的專利。男人在現代醫學科技之後,也可以生孩子。只是方式不同了而已。這樣,以後就不是"一對夫妻只要一個孩子"而成了"一個人可以隨意選擇要不要孩子"不管男女都是自己說了算。

3.男人與女人釋放性行為,除了女人或者男人以外,很多機器人都可以替代了。

以上是我自己想法!不認同可以說說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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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巴拉圭的叢林裡,曾有一個原始的採集狩獵部落亞契人,存活到20世紀60年代,人類學家訪問過這個部落,與他們同居共處多年之後,暴力非常罕見。無論男女,都可以自由改變伴侶,不太看重物質,不執著於成功。最看重的是人際互動。


生活的很愉快。但老弱病殘會被殺害,因為沒有人管。而且初生的孩子看上去不健康,會被殺害,哭鬧會被殺害,不高興不想要會被殺害。這樣的社會你想回去嗎?按照人性自由主義的理論,為什麼這樣的原始部落最終會消亡,沒有發展下來呢?



所以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制度,就沒有發展。人類經歷了幾萬年的艱辛歷程,終於可以區別於其它動物了,終於可以有尊嚴,文明,安全的活著了。人類為什麼還要發明出個婚姻制度來自己反自己呢?


據最新的生物科學遺傳基因學家發現有一種田鼠有忠貞的一夫一妻關係。而且遺傳基因學家聲稱已經找出了這種形成田鼠一夫一妻制的基因。只要加上這個基因,就能讓田鼠從愛偷吃變成愛顧家。想想這樣的基因工程是不是可以在人類身上如法炮製呢?基因工程能讓兩隻老鼠長想廝守,就能讓人類也彼此忠貞不膩。


展開你想象翅膀,大膽的設想一下。當人們選擇了結婚對象,不用發誓言表忠誠,只要在婚姻登記處打一針這樣的基因藥物,男女雙方誰想出軌都難了。不要不相信科學的力量,這一天或許真的能實現。


想象歸想象,回到現實來吧。雖然人性是向望自由的,但人性也是需要約束的,不然你還想上天了。放好一百個心,婚姻只會越來越健全,附合社會經濟和人類文明的發展,也會越來越符合人性向善的一面,不會消亡的。



要探討分析這個問題,我們不能脫離開人性的本質屬性。那我們先來看看什麼是人性,人性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1、社會學對人性定義:


社會學家認為人性是在一定社會制度和歷史條件下形成的一種品性。他是有進化性的。因為人是群居性動物,人性中本身存在與身俱來的與他人共事的願望,對他人有同理心。人性中存在渴望幸福,渴望與自己相似的伴侶在一起。也渴望成功,有對自己在同類間的地位的關心,這些都是具有社會性的。


2、哲學對人性的定義:


馬克思主義認為,人性只有從社會性和階級性出發才能得出正確的解釋。馬克思主義認為人性有兩種,一種是無產階級的人性,一種是資產階級的人性,這兩種人性是不可調和的,只有鬥爭才能解決.


3、心理學對人性的定義:


人性心理學認為,人與其它事物分開的本質屬性有四種,人的存在性、生命性、社會性、精神性。這四個屬性對應了健康、成功(社會認同)、幸福(自我認同)、智慧。


從以上這三個方面對人性的定義來看,都存在一個共性,就是人性是具有社會性的。有社會性就存在暴力,盜竊,強姦,放蕩,疾病等。也存在階級,種族歧視。要平衡和避免這些現象的發生,當然就需要國家制度和道德約束了。



人類簡史》裡說:一直以來,人類社會和家庭的維繫靠的是“無價之寶”,像是榮譽、忠誠、道德和愛。這不正是在說人性裡閃光點嘛。


我們都知道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情,婚姻是兩個家庭之間的事情。家庭是社會的最小單位,家庭的穩定就代表著社會的穩定。


在人類最初的發展史上,是沒有婚姻概念的,進化到後來,有了私有財產才有了階級,有了階級才有了民主和制度。


人類從父系制度到母系制度,再到一夫多妻制,一夫一妻制,最重要的一個決定性因素就是經濟支配權。在原始社會,男人因為強壯,力氣大,能採集到食物,所以男人佔有主導權。


人類在不斷在鬥爭中才進化到現在的文明時代的,婚姻也是基於人性的社會性和階級性而產生的。



現在,女性的社會地位越來越高,就是因為女人佔據了一定的經濟地位。女性在婚姻裡也有了更大的自主權,可以選擇不結婚。如果在結婚後生活不幸福,也可以選擇離婚。這些都是自由的。


文明社會沒有了包辦婚姻,沒有了買賣婚姻。給了人很自由的選擇權,可以自由戀愛,找一個愛的人結婚。也可以不結婚。但畢竟大多數的人都有結婚的意願。


基於人性中對成功的渴望,對地位的關心。一些多金的,社會精英們婚姻的選擇面更廣,自由度更高,婚戀資源就會更大。無疑,男女選擇配偶的竟爭性就變強。


無論男人還是女人都希望在自己心儀的人面前是個成功者,是最好的自己,於是一切的社會活動才變得有了意義和價值。這同時也在促進人類的發展。



婚姻還有一個功能就是繁衍後代,以此來延續人類。


無論男人還是女人可以對自己不負責任,但必須對孩子負責,無疑婚姻就是個培育孩子最好的社會細胞。所以在這種意義上來說,婚姻是具有社會性的。這是一種生而為人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


如果沒有了婚姻的約束,孩子由誰來撫養?那不到處都是野孩子了嗎?有孩子的夫妻雙方離個婚,孩子都要變得沒人管了。


如果不存在婚姻的約束了,那麼人類還能存在下去嗎?


所以只要人類社會不滅亡,婚姻就會延續下去。



有書君語: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別忘給有書君點個贊哦~關注有書君,私信回覆句子,有書君送你一句特別的話!


有書共讀


我覺得“婚姻是反人性的,它終會在未來消亡”是非常有道理的!

首先,結婚雖然宣稱以愛情為基礎,但是實際上,愛情在婚姻的長跑中,其作用不斷的下降的。因為,愛情並不能解決婚姻過程中的,柴米油鹽醬醋茶;更不能解決婚姻過程中的子女撫養、老人贍養問題。但是可悲的是很多人都以為,在婚姻中只要有問題的時候,就以為是因為當時沒有愛情或者感情不夠造成的。實際上,這是嚴重錯誤的!

其次,婚姻是不是完全不要愛情就可以一直存在呢?實際上也是不可能的。因為如果兩個人完全按照生意合作伙伴的模式維持婚姻,行不行呢?實際上也是不行的。因為,現代社會的經濟形勢變化異常複雜,很多夫妻如果遇到經濟方面的問題,就只能想公司那樣破產。但是,這樣孩子就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可見,婚姻雖然貌似是一個男女組成家庭的最合理的方式,但是實際上婚姻並不符合人性,並不能解決很多人類社會的問題。未來必將被淘汰!


地震博士


從專業角度看,不贊同這個說法:

這個問題要從兩個角度來說:

1、從純生物學角度看,婚姻的確不是性的良好關係形式,主要體現在:

①男女激情=性誘惑+阻礙,婚姻的合法性和義務性,使夫妻性生活喪失了適當的阻礙,變得容易獲得和沒有挑戰性,人便失去刺激感。

②夫妻交互頻率過度,過於熟悉彼此,喪失了好奇心驅使下的強烈探索興趣。

③婚姻生活事務多及慢長養育孩子的責任,弱化了夫妻本身關係的聚焦,實際上,夫妻生活關係在幾乎所有家庭裡都不是第一關係→這種去中心化現象,使得夫妻生活與時俱進,持續探索真相成了一句空話。

④夫妻關係失去了情愛的純正性,被附加了太多東西,夫妻生活不能無所顧慮地放下所有禁忌,人的生物性一面不能徹底激發→快感被主觀抑制。

☆人只有越過所有禁忌,才會有自然釋放的真正美妙的快樂☆

2、從社會學角度

①婚姻可以保障血緣關係的純正性,形成家族管理,家族管理是社會管理的重要補充。

②婚姻可以保障人的生理需求,有一個合法穩定的對象,避免對象混亂,邊界與責任不清。

③家庭教育與管理是社會教育與管理的基礎單元,有利於社會穩定。

④人類有慢長的養育期,婚姻可以保障後代養育關係的穩定。

所以,從社會學角度看婚姻是不能消亡的,但為了使夫妻生活更符合人性,需要進行全人教育,突破傳統文化禁忌,實行必要的科學性愛觀教育,進一步提高個體綜合素質。


信任之旅


毋庸諱言,婚姻和財產一樣都是私有制的產物。隨著人類進入私有制社會以後,緊隨著財產的私有化,進而把女人也私有化了,彼時女人基本上等同於男人的私人物品,是沒有社會地位的。但隨著社會文明的不斷進步,就有人(尤其是統治者)制定出了一系列的規定,符合這些規定的就是道德的和正確的,反之就是不道德的,錯誤的,婚姻法也是如此。恩格斯曾經說過,以賣淫嫖娼為補充的婚姻是合理的婚姻。但是,所有這些規定只對百姓才起作用,古代帝王三宮六院,王公貴族三妻四妾,只有老百姓才是法律的忠實的遵守者。別的不說,就拿婚姻的副產品——孩子——的稱謂來說就很能說明問題了,皇帝的兒子叫太子,皇子,最不濟也是王子,女兒叫公主,郡主;達官貴人的孩子稱之為公子,小姐;那麼多的好名詞,怎麼到了老百姓這裡就只剩下娃子,犬子,小夥,丫頭,女子啦?所以說,婚姻和其他法律所規定的東西一樣,無一不是違揹人性的東西,都會隨著社會的再進步而逐漸消亡,婚姻將會以另一種更先進更文明的方式逐步走進人們的生活當中。



善良愛情友誼


婚姻終將走向消亡,這個我認可!但與婚姻是否反人性沒有任何關係!

婚姻,出現是一個很自然的過程。見其他人分析,簡單說,生理需求(性)+生存機會(養老、氏族力量需要),無論與男女都是有益的!

同樣,婚姻消亡也是必然過程,這與人類是否滅亡沒有必然聯繫!或者說,人類滅亡婚姻必消亡,但是反過來為此成立!

而且,根據當前生物技術、仿生、科技的發展,人類關於“性”、人類繁衍的問題都必然會被解決!

例如:已經出現的“性”機器人,還有未來30-50年能夠出現的模擬子宮,將性、繁衍問題已經得到基本解決!

你想什麼樣的人,什麼樣外形容貌的,會任何姿勢,一個性機器人立刻可以滿足。

再考慮如今個性自由的需求,每個人都不想被對方束縛,從而導致大家完全沒有必要再結婚。

自由,不是因為追求自由,而是缺少了約束之後,基於愛的自由會自然的呈現出來。

有一日,大家只要歡喜就可以在一起,膩歪了就可以分開,即不需要結婚,也不需要離婚,而是僅僅是因為愛,所以在一起!

由此可以推出基於現代法律、道德約束的婚姻,將在不遠的未來必將消亡!

但是,愛,將會永存!也許形式、方式會變,但愛的實質不變。


辯明事理火火烽


這種謬誤論之所以會出現,皆屬於一群吃飯不刷碗的人之行徑。不僅道德缺失,責任盡喪,完全不屬於“人類”範疇。倘若如此,也就不必論談婚姻與人性的關係了。

婚姻誰都知曉,而人性卻未見人人皆知。我曾有一個屬下,曾留學德國。有一天喝酒時問他老大不小了為何還不結婚,他說為什麼要用婚姻捆綁自己。我愛誰就跟誰在一起,一旦不愛了就直接“拜拜”,憑啥要對她付一輩子責任;或者分一半家產給她。咋一聽到這話,我頓時驚詫萬分,一是感覺自己的思想落伍,二感覺現代人的超前意識。我沒有立即反駁他,而是按著他的思路往下假設。如果沒有婚姻,法律怎麼保護未婚生育弱者和孩子的基本權利,豈不就像馬路沒有信號燈亂作一團了嗎?如果沒有婚姻,豈不跟野貓野狗一樣,豈不回到了原始社會?難道真正的“人性”就是如此這般嗎?

人性,就是人的基本屬性,是先天決定的,亦是後天可以塑造的。但只有善惡兩分,哪來的正人性,又那來的反人性之說。倘若真把人類歸結到普通動物類,那才叫真正的反人性。


怡人之人148633009


婚姻是財產私有制的產物,婚姻不是愛情的產物。

為什麼會有婚姻,就是因為男人不願意用自己的財產去養別人的孩子,所以用婚姻束縛女人,規定女人只能跟自己丈夫啪啪,不能跟其他男人啪啪,否則會出現一個非常可怕的結果。就是男人可能會把一生的財產都給了別人的兒子,如果是帝王的話,就是把江山給了別人。損失太大了,所以古人對貞操看的特別重,甚至新娘不是處女都接受不了。因為那時候沒有dna,檢測。生下的孩子真的不確定是誰的。所以女人不貞潔會受到最嚴厲的懲罰。

婚姻就是在沒有血統檢測的情況下,保障男方利益的手段,雖然有時並不一定管用。

現在有了 DNA,還有避孕套,血統的問題,基本就解決了。

婚姻的保障作用就沒有那麼必要。婚姻存在的經濟基礎已經瓦解,消亡只是時間問題。


畫佛人


1、人性會變。不要說幾千年前,就是最近的100年,200年,從10%不到的識字率,到50%的大學入學率,人性在變。

2、社會制度、社會文化、社會文明在變。160多年前,美國很多地方還在蓄奴;50年前南非還有種族隔離;1930年代,美國女性才獲得選舉權。但這些都在變。

那麼對一種社會習俗,當人性變化的時候,它可能就不大適合那個時候的人性。

而幾乎沒有一種社會習俗以及對應的制度,毫無變化地沿襲到今天。

作為規範男女關係的婚姻制度,至少是現代的婚姻制度,自然會隨著人的變化,與社會的變化,而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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