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不可“任性”了,我市出臺政策管理!

新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可“任性”了,我市出台政策管理!

日前,我市下發《關於加強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互聯網租賃企業要為用戶集中、統一開立押金和預付金賬戶,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等,保障用戶資金安全和人身安全。

新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可“任性”了,我市出台政策管理!

用戶的押金和預付金交由銀行統一存管

在滄州市區及各縣(市、區)內運營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以下簡稱運營企業),需建立和完善租賃自行車押金和預付金管理機制,在滄州銀監分局指定的工行、農行、中行或建行等銀行業機構中任選一家,集中、統一開立押金專用賬戶和預付金賬戶,實行專款專用,將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押金和預付金交由開戶銀行進行存管,並公示押金和預付金退還時限,及時退還用戶資金。鼓勵運營企業採用免押金、實時退還押金等方式提供租賃服務。

運營企業在滄州市區及各縣(市、區)註冊用戶的押金和預付金應獨立賬戶、獨立建賬核算,嚴格與自有資金區分,不得與外地註冊用戶資金混存混用。押金應全部歸集於唯一的押金專用賬戶,預付金應全部歸集於預付金賬戶。押金專用賬戶資金只能用於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用戶押金繳存、退還,以及用戶與運營企業協議約定的合法支出。

人行滄州市中心支行、滄州銀監分局比照非銀行金融機構有關規定,加強對運營企業的賬戶監管,人民銀行對開立專用賬戶進行業務指導和管理,滄州銀監分局負責落實資金監測。

落實用戶實名制註冊登記制度

企業要落實用戶實名制註冊登記制度,並明確服務協議,明示計費標準和結算方式,為用戶提供安全、保密、便捷的支付結算服務。禁止企業向未滿12週歲的兒童提供註冊、租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服務。

互聯網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及政府要求,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建立用戶投訴受理機制,設置服務監督機構、建立投訴受理平臺、公佈服務監督電話,依法依規經營,接受政府和社會監督。已在當地運營的企業應及時到政府指定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企業要提供優質的自行車租賃服務和管理,投放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車輛,建立健全車輛維護、保修、淘汰服務制度,組建與運營規模相匹配的專業運行維護隊伍,加強對車輛的日常維保檢修,及時淘汰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車輛,保障車輛的安全性。

企業實施收購、重組、退出市場等影響用戶使用的重大事項時,應提前向社會公示方案,保障用戶合法權益,依法履行企業相關責任。

企業要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企業要創新保險機制,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鼓勵企業為用戶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並提示用戶使用中發生傷害事故的責任認定程序、賠償範圍與理賠程序。一旦用戶騎行發生傷害事故時,企業應協助並通過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通知》規定,各級人民政府要將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納入政府聯合監管懲戒和誠信體系。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建立聯動機制,實現信息共享,加強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服務領域信用記錄建設與管理,研究開展企業服務質量信用評價,對企業嚴重失信行為依法納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企業要建立用戶信用評價體系,對不文明行為和違規行為記入信用記錄,並建立相應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規範用戶用車行為。

通過新聞媒體加強社會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大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使用規範和安全文明騎行的宣傳教育,提高用戶文明意識,遵守交通法規,文明騎行、規範停放,共同維護城市交通秩序。企業應當積極配合做好宣傳工作,引導市民規範用車,營造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健康有序發展的良好環境。

來源

滄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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