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販子搶孩子成功,逃跑途中因為被追趕導致傷殘或死亡,追人者會負法律責任嗎?為什麼?

張琰烽


不用承擔責任。

從法理上來看:人販子搶奪孩子的行為本身已經涉嫌拐賣兒童罪,那麼在犯罪分子成功搶奪孩子之後逃跑的過程都可以視為是對法益的持續侵害期間,根據《刑法》的規定,面對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採取正當防衛措施制止不法侵害行為的,不承擔刑事責任。而且人販子的死亡是因為被追趕導致傷殘或者死亡,但是追趕這行為顯然沒有超過制止不法侵害的範圍,依然屬於合理合法的範疇之內,自然不觸犯法律,故而不用承擔刑責。

從情理上來看:孩子的丟失對於一個家庭而言是毀滅性的打擊,有多少家庭因為孩子丟失而家破人亡的?相較於故意殺人而言,可能拐賣兒童的罪孽遠勝於故意殺人等罪名,因為故意殺人至少受害人死亡的情況下,家屬只能接受事實,開始新的生活。而被拐賣的兒童卻永遠活在世間,身為父母卻無法相見的痛苦,遠勝於死者的死亡。

所以無論是從法理還是情理角度出發,追趕人販子導致其死亡的都不應該承擔責任。


麋鹿說法


人販子應該是過街老鼠誰都可以打,打死無罪,這才是杜絕此類事情發生,如果不能打那就是縱容人販子從中得利。


36姨


可以負責的告訴你,真像你說的情況肯定不會負任何責任的。中國的法制越來越健全了,考慮的也越來越細。有些奇葩的判決,也是被一些無恥的自媒體人誇大或者歪曲了。一天到晚吵吵著愛國,愛國就要對自己國家的法制有信心,而不是跟風什麼愛國情懷的電影,買帶什麼愛國情懷的電影票那不是真正意義的愛國,頂多就是被忽悠消費了,或者放鬆一下心情了而已。


老朱123339831


專家說了偷了孩子,家長傷心家庭破裂是小事,人販子被你們搞死是大事!社會亂就亂在這邦專家手裡!


峰130915461


我覺得這個問題嘛,1,首先要看追人者是誰,如果是孩子的爹媽,那你的孩子完整的還你了,人販子的爹媽你也得還一個孩子給它們吧?2,然後,追人者和孩子非親非故的話,就得看哪裡開庭了,南京法官會說,追人者全責,關你屁事!3,如果追人者是警察,軍人!不好意思,人販子人人得而誅之,死不足惜!


小豬不怕撞



浪漫198123628


我就納悶了為什麼我們的法律保護的都是壞人!


嘎拜


不管是不是偷小孩,自己跑出了事的跟追的有關係?俺賣刀的人家拿刀捅自己算俺的不,來俺家偷東西圍牆太高摔傷了算俺的不,法官判案時聽審的老人家受不了審批結果暈死了算法院的還是法官的?


石頭先生27


人販子該死,追的人有功,獎八萬現金,為人民除害


不說謊的聖人


人販子死了活該,早該死,做壞事太多,老天都在懲罰人販子。死的越慘越好報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