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杭交警持續嚴查酒駕、醉駕違法行為,今年已累計查處1190餘起!

今年以來,餘杭公安交警共查處涉酒違法行為1192起,其中醉駕467起。“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是一句連小孩子都知道的話,但是,卻依然有人把它當耳邊風,吹吹就過了,從不放在心上。酒後駕駛不僅僅是對自己的不負責,同時也是對他人的不負責任,對家庭的不負責。近期,餘杭交警持續嚴查酒駕、醉駕違法行為,查處了一批涉酒交通違法者。面對查處,一些渾身酒氣的違法者做出了各種匪夷所思的行為。

餘杭交警持續嚴查酒駕、醉駕違法行為,今年已累計查處1190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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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被抓竟口嚼檳榔“躲”酒駕

近日,餘杭公安交警查獲一起醉酒駕駛違法行為,酒駕的車主把這個黑鍋推到檳榔上,聲稱自己只是吃了檳榔沒喝酒。“檳榔君”表示很冤枉,這個黑鍋我不背。

11月21日,餘杭公安交警開發區中隊在星河隧道內開展夜查行動。22日凌晨0時20分許,開發區中隊民警在臨平街道星河隧道北口設卡時,一輛號牌為浙B牌的小型轎車由南向北行駛而來,民警依法攔截該車並對駕駛員進行酒精測試,測試結果為酒駕,司機下車時極力辯解稱:“我沒有喝酒,我是在嚼擯榔。”

該駕駛員韓某(23歲、安徽人)被查時嘴裡一直在嚼檳榔,檳榔的氣味撲鼻而來。現場交警要求韓某進行酒精測試,但韓某卻並不配合,反覆說,“我沒有喝酒,我沒有喝酒……我就是下午三點的時候喝了一杯啤酒。”民警一再提醒,再這樣下去就屬於妨礙公務了。見逃不過,韓某不情不願的接受酒精測試,經檢測,酒精含量為195mg/100ml,已達醉酒的標準。此時,韓某神色慌張,實在抵賴不掉,又開始懇求民警放過他,“對不起,對不起,這車是我這個月剛買來的,能不能放過我……”

據瞭解,韓某21日晚上8點和朋友在臨平一家飯店吃飯,期間自己喝了4兩白酒加一瓶啤酒,晚飯結束後,他們一群人又到臨平某KTV一起去唱歌,然後自己又喝了4瓶小瓶裝的啤酒,直到22日凌晨聚餐結束。聚餐結束後,韓某開車回家,沒想到在半路上遇到交警查酒駕,韓某後悔莫及。經驗血檢測,韓某血液中酒精濃度為162mg/100ml。等待韓某的將是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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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被查態度惡劣 一言不合竟動手打人

儘管“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之類的標語隨處可見,可還是有人以身試險,以身試法。11月24日21時20分許,杭州餘杭PTU306號車在瓶倉街道瓶窯大道設卡時,遇到了這麼一名男子,他不光喝了酒開車,還對現場的執法者動手動腳。

當晚,PTU隊員在瓶倉大道設卡時,發現有一輛浙A牌照的寶駿牌小轎車行駛到距離設卡口十幾米的地方停了下來,PTU隊員感覺事出蹊蹺,立即往小轎車走去,就在到達小轎車旁邊時,駕駛員突然下車往行人道上走去,稱自己想去上廁所。PTU隊員一邊跟隨,一邊進行詢問,發現該駕駛員靠在牆邊,意識不清,對於PTU隊員的問話,只是重複回答“我撒個尿怎麼了!?”當執勤人員準備對他進行酒精測試時,該駕駛員突然對兩名隊員進行推搡,並與一名隊員扭打在一起,導致一名隊員扭傷了腳。由於該駕駛員極為不配合檢查,並且態度惡劣,PTU隊員立即將其制服並控制,隨即聯繫了餘杭交警瓶窯中隊。

接到報警後,交警瓶窯中隊民警立即趕往現場。當民警對該駕駛員做酒精測試時,男子態度再次激變,與交警執勤隊員發生衝突。民警立即制服該駕駛員,並一再提醒,如果還是不配合,就屬於妨礙公務,最終該男子答應配合酒精檢測。經鑑定,該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50.3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經瞭解,該駕駛員傅某某(45歲、本地人)當晚和同事一起在倉前羊鍋村吃晚飯,期間,他喝了2杯二兩左右的米酒,晚飯結束後,因為覺得自己沒喝多,抱著僥倖心理開車上路,當開到半路時,他想上廁所,於是將車子停在路邊打算去上廁所,沒想到遇到了正在此處設卡的PTU隊員。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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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被抓淡定比OK手勢 還企圖賄賂民警

雖然大家都知道酒駕、醉駕違法,但是總有人喝多了,抱著僥倖心理開車上路。近日,餘杭公安交警就查獲了這麼一位喝多了抱著僥倖心理開車上路,在民警拍照固定證據時還淡定地朝著鏡頭擺出了“OK”手勢的駕駛員,不僅如此,他還想賄賂民警。

11月22日凌晨0時27分許,餘杭公安交警開發區中隊民警在臨平星河隧道北口查酒駕時,查獲了一名醉駕的男子許某某。經測試,許某某呼吸中的酒精濃度高達550mg/100ml,涉嫌醉駕。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民警拍照固定證據時,許某某竟淡定地朝著鏡頭擺出了“OK”手勢。不僅如此,許某某還一再要求民警把處罰單給自己,他想拍照發個“朋友圈”。隨即,民警將許某某帶到第一人民醫院進行血檢,就在去醫院的路上,許某某竟跟民警說:“兄弟,我給你3萬塊錢,你放了我吧?”見民警沒有理他,他又說:“那給你再多加一點錢,只要你放了我……”民警果斷地拒絕了許某某,並對他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

據許某某交代,事發前一晚他和幾個朋友在濱江區一家飯店吃飯,期間,許某某喝了3扎3升裝的啤酒,從飯店出來後,酒過三巡的許某某打算去塘棲,途經秋石高架、滬杭甬高速,到達臨平後在星河隧道北口被查獲,許某某自己也不清楚為何要經過這裡。經檢測,許某某血液中酒精濃度為156.5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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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 剛成兄弟就因酒駕鬧掰

兩人因搶車位不打不相識,成了兄弟,又因酒駕問題大打出手,親自將自己送進了派出所。餘杭公安交警日前處理了這樣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酒駕案件。

程某,良渚街道七賢橋村人,2018年11月26日晚上8時許,程某在東聯村四郎橋朋友家吃飯,三兩白酒下肚後,程某竟大膽駕車回家。到小區內後,程某發現自己常停的車位被別人停走了,於是就和河南籍吳某為爭車位發生了爭吵,吳某看到程某非常生氣的樣子,於是就將車位讓給程某停車。程某聽到對方緩和的語氣後,也非常客氣地和對方閒聊起來。

就這樣一來二去,兩人成了兄弟,隨後兩人一起到附近的小吃店又喝起了小酒。幾杯酒下肚後,已經酩酊大醉的程某要帶吳某出去玩,硬拉著吳某上了自己的車。

22時50分許,當程某駕駛車輛行駛到周家里路段時,吳某見程某已經意識不清,便勸說程某喝酒就不要開車了,但程某不依。就這樣,兩人再一次在車上發生了激烈的爭吵,繼而升級成肢體衝突,程某的右眼還被吳某一拳打傷。程某感覺自己受了委屈,為尋求保護,看到離自己不遠處就是派出所,於是將車開到了派出所門口,還沒等大門道閘打開,車頭便將道閘杆撞倒。

隨後,良渚派出所值班人員發現了疑似醉酒駕駛的程某,並將程某控制,隨後報警。交警良渚中隊民警接到報警後,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對程某進行酒精檢測,結果為20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據程某酒醒後回憶,只記得因搶車位跟人爭吵,後面的事情基本沒有印象了,再有記憶,已經是撞到派出所門口的道閘杆時候了。交警感嘆,都喝成這樣了,還敢去開車,簡直是不要命,好在有吳某及時制止。經檢測,程某血液中酒精濃度含量為203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目前,程某已被依法刑拘,並吊銷駕駛證。

酒駕、醉駕處罰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餘杭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來源:餘杭晨報 記者 陳軼東 通訊員 李鑫星 孟文豔 章錦濤 金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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