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寶祥:就胡福明入選“擬表彰對象”致“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信

沈宝祥:就胡福明入选“拟表彰对象”致“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信

2018年11月26日,《人民日報》發佈《關於改革開放傑出貢獻擬表彰對象的公示》,將胡福明列為“擬表彰對象”,稱其為《實踐是檢真理的唯一標準》的“主要起草人”。中央黨校沈寶祥教授認為此舉不妥。《公示》表示“為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接受社會監督,現將擬表彰對象予以公示”,本公眾號特發表沈寶祥教授致“中央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希望能對此問題作全面的調查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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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宝祥:就胡福明入选“拟表彰对象”致“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信

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你們將胡福明確定為《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文章的“主要起草人”,很不妥。

本人是當年真理標準問題討論的參與者,也是多年的研究者。有關情況在我的書中(《真理標準問題討論始末》)有翔實的記載。我對此事還是有發言權的。

下面介紹有關情況,並提出我的意見和建議。

引發真理標準問題討論的那篇文章,即《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作者究竟是誰?由於此文的形成有一個比較複雜的過程,曾引起誰是這篇文章作者的爭論。以後,情況逐漸明郎,意見也趨於一致。

爭論是由1984年10月《光明日報》舉辦的優秀文章評獎引起的。這次優秀文章評獎將《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評為“特別獎”,註明作者胡福明,獎金1000元。

但光明日報社沒有將1000元獎金全數給胡福明,而將其中的300元給吳江和孫長江。

吳江和孫長江認為光明日報社將《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的作者定為胡福明一人,同事實不符。他們拒收這300元,並由孫長江給光明日報社和杜導正(總編輯)寫信說明情況、表明態度。

此時,楊西光已退下光明日報總編輯職務,任顧問。楊西光看到孫長江的信後,寫書面意見,建議認真研究《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的作者。光明日報評論部在主任陶豈(原楊西光秘書)主持下,作了認真的調查研究。

光明日報評論部於1985年1月寫出了調查總結,定名為《關於〈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寫作和發表經過》。他們將《實》文的有關資料都收集彙編,正文5頁,加上十三個附件63頁,共68頁。

這個調查總結詳細敘述了《實》文的修改過程,並對比了孫長江完成的文稿同光明日報社的最後修改稿《實踐是檢驗一切真理的標準》兩個文稿,得出如下結論。

“胡福明同志是初稿的執筆者,孫長江同志最後執筆完稿”。

這個調查總結最後特別說明:

“以上是根據《光明日報》的同志參照留有的小樣、筆記進行回憶座談,並根據現存原始清樣,以及目前可能蒐集到的寫作和發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的情況,由光明日報評論部整理的。”

以後,光明日報社又在其他刊物重申了上述結論。

《光明日報通訊》1986年第6期第1篇文章《編髮〈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紀實》(署名辛廣民)說:“在寫作過程中,由胡福明、孫長江執筆,楊西光、吳江、馬沛文、王強華同志主持和參加了撰稿和編髮,做了多次重大修改。胡福明同志是初稿的寫作者,孫長江同志是完稿者。”

2013年11月26日,《光明日報》第5版一篇報道的副標題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作者之一胡福明談35年鉅變”。這是公開糾正過去認定胡福明是此文唯一作者的錯誤。

胡福明是作者之一,另一位作者當然就是孫長江了。

以上是光明日報社的結論。下面講一下中央黨校的情況。

孫長江在《真理的求索》書中說,1978年3月,吳江指定他撰寫一篇文章,以《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為題。四月二十一日,光明日報社王強華將《實踐是檢驗一切真理的標準》文稿送到我家。吳江看後,叫我“儘量把兩個稿子捏在一起,吸收胡文的好意見,題目還是用我們原來的。”“我搞出一個稿子,由吳江同志修改、補充,然後送耀邦同志審閱定稿。”“實際上文章吸收胡文原稿的文字恐怕已不及三分之一,基本上是重寫了。”(孫長江著《真理的求索》,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第258-259頁)本人經過認真研究,認為孫長江所述符合實際。

綜上所述,《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的撰寫者是胡福明、孫長江二人,而非胡福明一人。

我還要強調,要充分肯定吳江和楊西光兩位同志的作用。

吳江的作用。

是吳江同志提出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為題,撰寫文章。吳江同志又是這篇文稿的指導者和主要修改者。

這裡要講一下“唯一標準”。

光明日報社理論部主任馬沛文同志當年就指出,這篇文章的標題加上“唯一”二字,頗關重要。那時,有一個普遍的糊塗觀念,認為毛澤東思想也是檢驗真理的標準,“兩個凡是”就表達了這個意思。吳江同志提出“唯一標準”,有明確的針對性和排他性,就是說,除了實踐標準,沒有其他任何標準。這在當時來說,意義重大。光明日報社同志將胡福明文稿的標題改為《實踐是檢驗一切真理的標準》,強調所有理論都要經受實踐的檢驗,強調“一切真理”,在文章結尾處提出:要“堅持實踐是檢驗一切真理的標準這一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光明日報社1978年4月23、24修改稿),從哲學角度看,這個表述並不精確,更表明,修改者對當時問題的焦點還不十分清楚。

楊西光的作用。

作為《光明日報》的總編輯,楊西光決定將原作為“哲學”專刊用的《實踐是檢驗一切真理的標準》文稿,撤下來,作為重點文章在第一版刊用。楊西光又認為,此文稿聯繫實際不夠,要針對“兩個凡是”,作大的修改。他請中央黨校理論研究室修改,並要求先在《理論動態》刊登,然後作為特約評論員文章在《光明日報》發表。如果沒有楊西光的決斷和安排,《實踐是檢驗一切真理的標準》文稿,就將作為一篇個人署名的學術文章,在《光明日報》“哲學”專刊發表,就不可能成為引發真理標準問題討論的文章。

本人保存有《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修改過程中的各個文稿,可以查看。特別是,我這裡有《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完成稿原稿的彩色照片,可以一目瞭然。

綜上所述,《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篇《光明日報》特約評論員文章,是將中央黨校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文稿,和《光明日報》的《實踐是檢驗一切真理的標準》文稿,捏合改寫而成的。

吳江提出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為題撰寫文章,他又是這篇文稿的指導者和主要修改者;胡福明在揭批“四人幫”的鬥爭中捕捉到了並概括出了真理標準問題,撰寫出《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文稿;孫長江將自己撰寫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初稿,同《光明日報》送來的《實踐是檢驗一切真理的標準》文稿,捏合改寫成《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文中的重要論斷和話語,都是他撰寫的;楊西光作出將此文在《光明日報》第一版用特約評論員署名發表的重要決斷,又提出了重要修改意見,自己也參與了修改。以上就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撰寫和成稿的概括情況。

我鄭重建議,關於《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一文的作者,可以採取小崗村的方式,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文章作者”,列出吳江、胡福明、孫長江、楊西光四個人。

這次評選,絕不應將《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作者,定為胡福明一個人。

《光明日報》1984年將《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作者定為胡福明一人,2013年已經公開糾正。這樣的事如果在這次評選中再次出現,就太遺憾了,還會引起爭議。

順便說一下,你們用“主要起草人”的稱謂,不倫不類。你們的說明詞表明,撰寫者沒有很好看有關的第一手資料。

沈寶祥

2018年11月27日

沈宝祥:就胡福明入选“拟表彰对象”致“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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