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揚州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一批任免名單。
免去:
張靜江的揚州市人大常委會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任命:
何巧明為揚州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任命:
楊帆、袁海蘭為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王瑞的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
戴前良的揚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
鄧也鋒的揚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揚州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 接受酈斌辭去揚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並報揚州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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