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跌之后 比特币要如何“活下去”?

受“硬分叉”等因素影响,比特币的价值不断“缩水”,自11月中旬开始已经三度崩盘。尤其在11月25日,比特币再次大跳水,一天之内接连跌破4200美元、4100美元、3900美元……3500美元关口,相比去年12月份高点时的近2万美元,其跌幅已超过80%。而受到了比特币的带动,整个虚拟币市场也走出了暴跌行情。在这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比特币究竟发生了什么,未来又将去往何方?


暴跌之后 比特币要如何“活下去”?



崩盘或许刚开始

自2018年以来,比特币价格持续下跌,近期更是上演了“大跳水”。按目前价格,比特币较去年12月份19666美元高点跌去八成有余,彭博预计比特币还要继续跌至1500美元水平。

对于虚拟货币的暴跌,不少分析认为和比特币现金(BCH)的“硬分叉”有关。

比特币现是比特币的分叉币之一,旨在解决因比特币区块容量较小而导致交易效率较低的问题。2017年8月份,在一些技术人员、大型矿主和比特币持有者的支持下,比特币现金作为比特币的分叉币应运而生。

今年11月15日,比特币现金又进行了第二次“硬分叉”。尽管目前以哪一种算法分叉还没确定,但每分叉一次,就会导致稀缺性变差。因此,第二次“硬分叉”再次引发市场担忧,认为现有比特币价值将会被摊薄。

但业内人士认为,比特币大跌是多种因素合力的结果,监管升级和货币分叉将持续给币值施压。据悉,全球各大监管机构也在布局数字货币的管理体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使用。而近年来,一些人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等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吸收资金,侵害公众权益。

为此,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曾发文叫停各类代币发行融资,并提醒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香港证监会于11月宣布,计划对数字货币交易所和投资数字资产的基金实施监管,目的在于保护投资者;日本在2017年就规定,比特币和另类货币交易所必须接受日本金融厅的监管;美国证交会也在今年将数字货币交易所纳入他们的职权范围。11月,两家于2017年通过ICO出售加密货币筹资的公司被美国监管机构责令将资金返还给投资者,因为其没有将ICO注册为证券。

关于以比特币为首的虚拟货币的暴跌,不少分析师普遍认为主要还是前期的投机炒作,将比特币等虚拟币推向泡沫顶端的结果。目前比特币处于熊市当中,没有根本性的利好仍无法支撑现有价格。比特币本身是无法产生收益的,如果没有接棒者,存量市场的抛售将是一个持续性的行为,也就是说比特币的价格还会继续下行,且远未到底。

作为数字货币的领头羊,比特币一地鸡毛后,以太坊、瑞波币等数字货币同样遭遇崩盘。业内认为,数字货币有其存在的必然趋势,但比特币等的暴涨是非理性的,崩盘可能还刚开始,泡沫破裂后市场将趋于理性。

比特币如何“活下去”

经历暴跌后,比特币会从此走向消亡吗?业界对此存在争议。

一部分人仍旧是比特币的坚定追随者,以小散居多。在他们眼中,比特币总量受2100万枚限制,在国际局部形式动荡中呈现出避险资产特征,有人因此称其为“数字黄金”。

投资研究机构500金研究院院长肖磊表示,比特币的历史比较短暂,需要更长时间建立属性共识,跟黄金数千年形成的共识机制还无法相提并论。

去年底,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及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发行比特币期货,业界期待金融机构大笔资金能借此入市,支撑价格上涨,但如今看来参与程度仍然有限。

另一部分人持续看空。一些人把比特币与史上著名的郁金香泡沫相提并论。有观点认为,仅靠计算机进行“毫无意义的数字运算”,比特币早晚有消亡的一天,如今泡沫正在被刺破。

中国区块链应用研究中心理事长郭宇航说,比特币短期内不具备消亡的基础,但随着各国监管部门的不断研究和政策收紧,监管套利空间进一步缩小。

尽管对比特币存亡与否仍存争议,但业界对区块链技术普遍寄予厚望。区块链与比特币同时诞生,最初作为比特币底层技术存在。火币创始人李林认为,作为一项指向未来的底层技术,区块链与实体经济结合潜力巨大,在公证、仲裁、税务登记、爱心捐赠等广泛的经济社会领域大有可为。

另外,深圳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向媒体表示,数字货币代表货币的未来发展方向。但数字货币必须具备法定地位,国家主权背书,明确发行责任主体。要明确区分法定的“数字货币”与“数字代币”或虚拟货币,早日研究制定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制度,导引数字金融健康发展的正确方向。

“区块链绝不等于比特币。”郭宇航呼吁,区块链行业应精准发掘痛点,做好落地应用,实现明显的降本增效后,才有可能成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综合自:新华社、深圳商报、证券时报、中国新闻网、21世纪经济报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