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都是農民工,不繳納社保可以嗎?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天漏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保法》,任何公司都必須按照勞動法規的要求,按時足額繳納社保經費,這是強制性的規定,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一,繳社保是公司的法律責任和社會義務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也就是說,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有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但有一個30日的寬限期,自用工之日起的30日內繳納符合法律規定,超過30日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即屬違法。

只要當事人與用人單位的合同開始生效,就應當為勞動者參加社保的五險;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二、幾種情況可以不繳納社會保險

第一,聘用的是退休人員。退休人員因為已經享受了養老保險待遇,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聘用這部分人員不用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第二,聘用的停薪留職人員。這部分人員因為沒有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其社會保險已經由原單位繳納,不能重複繳納,所以現聘用單位不用為這部分人員繳納社會保險。

第三,勞務外包人員。這部分人員雖然在本公司工作,但其人事勞動關係、工資關係在勞務外包公司,社會保險已經由勞務外包公司繳納。

第四,外單位派駐的技術支持人員。這部分人由於勞動人事關係不在本公司,所以也不用繳納

第四,個人已經自己繳納社會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這部分人員雖然本公司就業,但由於各種原因,不願意將個人社保繳費關係轉入公司,由於本人已經繳納社保,單位只負責他本人未繳納的險種,比如工傷、失業等。

三,不繳納社保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第一,單位不為職工繳納社保的,社保部門將進行約談或催繳,並限定繳費時間;

第二,過了時限仍不按時繳納的,或有意拖延不繳納的,將要追繳除了本金外的滯納金,每天萬分之五;

第三,查扣單位銀行賬戶,向有執法權的機關申請依法強制劃繳;

第四,如銀行賬戶不夠支付本應繳納的本金和滯納金的,可以變賣部分資產或股權,用於支付尚未繳納的社保本金或滯納金。

綜上所述,不管單位聘用的是什麼戶口性質的職工,只要簽訂勞動合同,或事實上發生了勞動關係30天以上,就應該為其繳納社保。其實農民工也是公司的正式員工,更不應在社保是否應該繳納的問題上劃分等級。


幫兄愛唱歌


樓主您好,這個問題實際上是非常簡單的,根據我們國家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明確規定,只要單位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就應當依法為員工購買社保,所以說購買社保是一個法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單位都不能拒絕為員工購買社保。

再加上2019年我們國家社保改革由稅務部門開始徵收社保以後,那麼這個稽查力度相應的就會變得更大,因為稅務部門它在全國範圍內的徵繳力度也是最大的,所以說像這種情況單位不給員工購買社保的情況應當是不會存在的。假設稅務部門一旦發現這類情況的發生,可能就要以漏稅偷稅的行為,來處理相關的工作單位了。

因為畢竟任何寫在法律條款,當中的東西都是至高無上的,任何人都不能違背它。所以說企業也不可以給任何員工不買這個社保!不但要購買社保,而且要嚴格的按照員工本人的工資基數去購買社保,因為這也是2019年社保新制度以後一個相關規定。


社保小達人


這個問題過於簡單,我就只說答案,任何公司必須為職工繳納保險。

不僅五險是必須繳納項,住房公積金也是必須繳納項。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13.14.15.20等條款均規定所有企業應當繳納住房公積金。法律條文當中的應當有必須的意思!

帶上身份證複印件以及勞動關係證明,就可以去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投訴,要求企業繳納住房公積金,同時追繳以前未繳納部分,這個沒有時限要求。



佔世江


公司不可以不給農民工繳納社保,根據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企業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應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企業繳納社會保險不應該對農民工有所偏見,如果由於企業由於某種特殊原因,或者由於員工個人資料提供不全等原因,無法為員工按期繳納社會保險的,可以按相關規定進行補繳,但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逾期補繳要收取滯納金。所以公司必須得給員工繳納社保,不管他們是不是農民工。







2018發發發57


首先,你出的題目是錯誤的,中國法律上沒有農民工這個詞,除非是兼職和退休人員,一律需要籤合同,入五險一金,別創造新名詞做違法的事


關注民生


國家規定是必須交的,到現在很多小公司都不強制的。


只要五分熟


建築成本增加,房價又要上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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