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製造”出的糾紛


被“製造”出的糾紛

阜南縣紀委監委調查人員在柳大村向村民瞭解情況。呂濤 攝




“柳大村的調解卷為什麼這麼多?”

在安徽省阜南縣紀委監委對黃崗鎮司法所人民調解工作開展專項監督時發現,2013年至2016年,黃崗鎮司法所人民調解工作共涉及柳大、高郢等5個行政村,共有調解卷479卷,而僅僅一個柳大村調解卷就多達271卷,佔全鎮調解卷數量的一半還多。

“這很不正常,事有蹊蹺!”經過分析研判,調查人員認為此中可能有“貓膩”,決定進行初步核實。

調查人員首先從黃崗鎮司法所調取了柳大村三年來的調解卷,決定“按圖索驥”,深入柳大村,實地走訪瞭解情況。按照調解卷中記載的當事人住址,調查人員首先來到唐某家。

“你好,請問你知道村裡人民調解員是誰嗎?”

“不知道。”

“那麼,你與柳某林是否因為建房子發生過矛盾糾紛,並經村調解委員會進行了調解?”

唐某十分詫異:“當時他家建房子,根基下的位置不對,我就跟他一說,他當時就糾正了,都算不上矛盾,哪還需要經村裡調解……”

調查人員向唐某出示了該戶的調解卷,唐某面露驚奇,直搖頭說簽名不是她本人籤的,更沒有按手印。

調查人員繼續走訪,抽取有關“柳某山與柳某友因建房發生糾紛”的調解卷前去核實。經瞭解得知,柳某友是柳某山親兄弟,其兄弟關係一直很好,不存在糾紛。得知自己因兄弟關係不和“被調解”一事,柳某山十分氣憤,表示要到村裡去討個“說法”,經調查人員耐心解釋才平靜下來。

緊接著,調查人員又走訪了十多家被調解的群眾,他們大都表示沒有發生矛盾糾紛,即使個別有小的糾紛,也是兩家自行解決的,並沒有經村裡調解。

調查人員找到該村的村幹部瞭解人民調解情況。核實得知,該村的人民調解員是村黨支部委員劉廷陽。村民糾紛中,的確有經村裡調解的,但大多是口頭調解,形成調解卷的也不多。

大多數是口頭調解,製作成卷的也不多?那該村271卷人民調解卷是怎麼來的?面對疑問,調查組決定“單刀直入”,與該村人民調解員劉廷陽進行談話。

“請問你們村每年有多少起村民糾紛?”

“每年有八九十戶吧,具體的數字記不清了。”劉廷陽淡定地答道。

“那這些矛盾糾紛都是經過村裡調解的嗎?”

“都經村裡調解了,每起調解都有調解卷宗可查。”劉廷陽胸有成竹地說。

“那麼,唐某、柳某山等戶的糾紛你是怎麼調解的,請講一講具體的經過。”調查人員繼續追問。

“這個時間久了,具體經過記不住了……”劉廷陽開始有點坐不住,額頭不斷地冒汗。

“這卷裡面的當事雙方簽字怎麼都是一個人的筆跡?”調查人員向劉廷陽出示了唐某等人的調解協議。

“這個……”劉廷陽惴惴不安,不停地擦拭額頭上的汗水。

調查人員見時機成熟,當機立斷,向劉廷陽講明黨的紀律和政策,正告他要相信組織,如實交代問題。劉廷陽遲疑片刻後,羞愧地低下頭,低聲說道:“紙是包不住火的,我向組織坦白。”

原來,劉廷陽自2013年起兼任柳大村人民調解員,負責該村的人民調解工作。阜南縣司法局實行“以案定補”政策,對調解成功且已履行的調解卷,按卷對人民調解員進行資金補貼。見做卷有補貼,劉廷陽便動起了歪心思。他將經村調解的糾紛,不論是否調解成功,均按調解成功做捲上報,當事人雙方簽字均由他一人代筆。此外,從其他村幹部口中得知的村民間雞毛蒜皮的小矛盾,也被他“加工”成調解卷,更有甚者,部分調解卷中的糾紛完全是他編造而成。

經調查,2013年至2016年,劉廷陽以上述方式共製作上報卷宗271卷,其中屬於未調解、調解未成功或虛假卷宗180卷,共虛報套取調解補貼經費9000元。

在組織審查期間,劉廷陽認識到自己所犯的錯誤,積極配合組織審查,如實向組織交代其違紀問題,主動退繳違紀所得,作出深刻的檢討,認錯態度較好。2018年5月,阜南縣紀委監委給予劉廷陽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違紀所得9000元予以收繳,同時建議柳大村免去其調解員職務。(張健 付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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