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長歧視病癒小學生,被免職也不冤

副校长歧视病愈小学生,被免职也不冤

圖片來自新京報我們視頻截圖。

近日,福建惠安市民周某在朋友圈發文,指出其13歲的兒子小周因患有淋巴腫瘤,在學校遭受歧視——不僅座位被隔離在教室最後面,語文老師、副校長更是百般刁難,先是不讓兒子進班級唸書,稱“你一個生病的人還來學校讀書幹嘛”,更是連續幾次不讓兒子參加考試。據媒體報道,惠安縣教育局發佈處理結果:對相關責任老師周某某免去副校長職務,停職檢查並調離工作崗位;第一時間約談蓮城小學校長張某某,責令其停職檢討。

微評:都說“學高為師,身正為範 ”,但不要忘了前面還有一句“為師之道,端品為先”。教育部剛發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裡面就寫到“不得歧視、侮辱學生”,新聞中這位老師“學”高與否暫且不論,其行為確有歧視之嫌。一個與病魔抗爭了一年之久的13歲少年,懷揣著對知識的渴望走進學堂,非但沒有受到老師的積極引導和鼓勵,反而遭遇了各種“刁難”,著實讓人痛心。世人將老師比作“春蠶”,可這位老師的行為好似“蜜蜂”,“叮”學生這幾下,真的合適嗎?她遭到停職和調離崗位處理,實在不冤。

□嘉木(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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